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高职院校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的利弊与建议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高职院校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的利弊与建议

文章分析了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的主体及其对不同主体的利与弊,提出了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的规范性建议。要建立工作微信号,约定微信通信时间,规范微信通信礼仪,划定微信朋友圈信息发布主题范围,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完善激励机制。

标签: 高校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利与弊;改进建议

近几年,微信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学生信息交流的一个重要方式。教育工作者们意识到了微信的广泛应用给教育工作尤其是学生管理工作带来的契机,常明等人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探讨了微信在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实际应用,[1]李晟等人看到了微信应用的两面性,并试图通过创新管理策略来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水平。[2]尽管如此,辅导员、学生的微信行为仍处于自发自觉地状态,将微信应用于工作中也纯属辅导员本人的自发行为,工作标准难以统一,工作效果难以体现。通过利弊分析来发现不同主体微信行为的根本动因将有助于学院管理者对这一自发行为加以规范和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应用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

一、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的主体分析

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是辅导员利用微信软件改进工作效率和效果的方法尝试。

1、狭义主体

从狭义定义来看,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涉及辅导员、学生和班级三个主体,辅导员是主导者,学生是参与者,是辅导员工作的对象;班级由学生构成,是概念主体,不是具体对象。

2、广义主体

从广义的定义来看,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涉及的主体涵盖了辅导员工作涉及的各个方面。本文按照微信工作的信息流向,将这些主体归类整理为学校、辅导员、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中,学校是学生教育管理信息源,包含了学校内部的各职能处室及管理机构;辅导员是代表学校实施学生教育管理的具体执行者,是学校管理信息的出口;学生和学生家长是学校学生教育管理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是反馈信息源;社会是学生教育管理信息的监听员也是干扰源,包括教育监管机构、用人单位以及各类商业机构。

二、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对不同主体的利弊分析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学校、辅导员、学生、班级、家长和社会是辅导员

微信工作模式涉及的六个主体,其中辅导员、学生和家长是三个具体对象,学校、班级和社会是具体对象的集合,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重点就辅导员、学生和家长这三个具体对象作利弊分析。

1、辅导员

辅导员是微信工作模式的主导者。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角度,微信软件的应用将为辅导员工作的改进带来诸多利好:第一是可以基于微信私聊功能找学生谈心谈话,免费、无时空限制而且记录方便;第二是可以基于微信群聊功能召开主题班会;第三是可以使用朋友圈功能定期发布管理消息;第四是可以组织微信家长会,让家长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当然,辅导员对微信软件使用不当,也会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弊端,第一是辅导员可能会为了博人眼球而夸大其词的发布微信消息,犯形式主义的错误;第二是辅导员抵制不住来自软件推送信息的干扰,工作可能会开小差;第三是辅导员基于微信所做的工作可能不被承认,以致工作难以持续。

2、学生

学生是微信工作模式的参与者。作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对象,学生参与辅导员的微信互动,也是受益的。第一是多了一个与辅导员随时随地交流的渠道,交流的成本更低;第二是学生与辅导员的交流更为理性,很多话,学生可以想好了再说;第三是学生与教师互动的行为可以得到家长的关注。同样,由于学生自律能力不一,好奇心重、对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因素,鼓励学生使用微信也存在以下弊端,第一是加大了学生对手机的依赖程度;第二是软件的商业功能、娱乐功能对学习形成一定的干扰,甚至存在安全陷阱;第三是学生的个人隐私可能被泄漏。

3、家长

家长是微信工作模式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基于微信工作模式,家长可以直接参与学生的教育管理过程,站在家长的角度,显然是利大于弊的。可以说,微信工作模式让高等教育阶段的家校协同育人模式成为可能。如果要说存在不利影响的话,就是家长的过分关注或不当表达会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形成干扰。

三、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的规范性建议

1、建立工作微信号

微信朋友圈不具备分类设置权限功能,为了避免辅导员工作圈与生活圈之间存在干扰,辅导员应申领专门的微信账号用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约定微信通信时间

微信是实时通信的,但是从工作规范性的角度,辅导员作为工作微信号的管

理者,需要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约定微信通信时间。要根据班级课表等教学活动安排来定,基本原则是上课期间教师不使用微信工作号向学生发送信息或与学生互动,并在公布班级课表的前提下,要求家长遵守这一原则。

3、规范微信通信礼仪

微信软件将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定义为好友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微信好友关系的实质是工作关系,应该是师生关系、家长和学校关系或者下属和上级的关系,因此,工作微信通信应遵循工作礼仪,订立通信礼仪规范。

4、划定微信朋友圈信息发布主题范围

微信朋友圈可以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特定主题的信息,对教育学生、展示教学、宣讲政策、宣传学校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朋友圈信息存在着大量的虚假信息以及商业宣传信息,这些信息与辅导员工作无关。因此,辅导员的工作微信号发布朋友圈信息需限定主题范围,辅导员应该定期就学校管理动态、班级生活风采、学生学习风貌、辅导员工作计划与工作动态等主题发布朋友圈信息。

5、开展信息安全教育

学生在使用微信的时候,会为各种功能所吸引,既影响学习又存在交友、交易风险。因此,在建议学生使用微信通信的时候,应该要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辅导教育。

6、完善激励机制

辅导员将微信软件应用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是对其工作方式的改革与创新,这一创新既需要学生、家长的配合,更需要学校相关部门的肯定。因此,微信工作模式必须完善激勵机制,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激发辅导员的使用微信软件创新工作方法的热情。这一激励机制必须遵循一个逻辑关系,就是首先由学校完善相关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对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予以考核,然后是辅导员制定微信工作方案,以良好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激发学生和学生家长参与微信互动的热情。

四、结语

辅导员“微信”工作模式的本质是教师和学生之间微信互动,这一互动,有助于辅导员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也有助于学生联系老师、交流思想,家长的参与有助于这一工作模式的持续开展。作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主体,学校应当看到这一工作模式中各类人员的利弊关系,对辅导员这一工作模式的具体实施者加以指导,引导这一工作模式有效、有序开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