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项目部工会工作,促进工
程项目部工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集团在做精、做优、做强上实现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是施工企业工会现行体制、工
作机制和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面对一线职工,在动员职工、组织职工、服务职工,保护、调动、发挥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第三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以项目生产经营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为宗旨,不断开创项目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工作目标:坚持“以职工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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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融入生产经营中心,深入开展爱企立功竞赛工程、“三工”建设工程、送温暖工程;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制度,促进项目部稳定、和谐发展,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活跃,作用显著,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 工会组织设置和工会干部配备
第五条 工程项目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应与党组织同步组建。工会组织的设臵和工会干部的配备要精干高效、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
第六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工委)。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或以上同属一个上级的项目部按地域或专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工程项目部女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工委员会,设主任1名;不足10人的设女工委员或女工代表1名。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基层组织所在的项目终止,该工会组织应相应撤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七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委员会(工会工委)分工可酌情设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组织民管委员、生产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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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委员、生活保障女工委员等。工会(工委)委员调出本项目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工会(工委)委员要随缺随补,须报上级工会批准。 第八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干部一般实行兼职,工会主席(工委主任)兼职不宜过多,不得由行政领导兼任。在长大干线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工程项目中应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工委主任),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项目工会工作。
第九条 工会干部应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或工委主任享受项目部党政副职待遇;是党员的,应进入项目部党组织成员;不是党员的,可列席相关会议。
第十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工委主任、副主任任)职期间,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确需调动岗位时,应事先征得上级工会同意。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所属分部、作业队应建立工会支会,班组建立工会小组。工会支会主席、工会小组长由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 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工会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安排部署项目部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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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本项目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随时或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和督促项目部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动员和带领职工融入生产经营中心,大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工人先锋号”活动,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制度,维护职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注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培养和评选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项目部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大会等形式,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厂务公开工作,检查、督促项目部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项目部和谐稳定发展。
六、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和支持职工学习科学文化、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项目部,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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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断深化“工地生活、工地卫生、工地文化”建设,积极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八、积极开展“冬送温暖、夏送凉爽、一年四季送关爱”活动,关心职工疾苦,帮助职工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九、加强工会会员管理,建立健全工会会员台帐,及时发展职工入会。按照规定收好工会会员会费,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建家规划和措施,按照“职工之家”建设标准,创建特色“职工之家”。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一、 会议制度
1、项目部工会委员会(工会工委)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决定工会工作计划、安排、总结和经费使用以及向上级工会的请示报告;研究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向项目部提出的重要建议;讨论决定职工困难补助事项和需要工会工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2、工程项目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工会工委本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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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会支会、小组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研讨布臵工作,开展各项活动,酌情安排学习,讨论会员困难补助等。 二、学习制度
项目部工会组织应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工会文件及有关生产经营、专业技术知识等。
三、 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制度
1、 按照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以职工(代表) 大会为基本形式,讨论审议生产经营管理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分部、作业队、工班根据实际可随时召开会议,开展相关活动。
2、工程项目部厂务公开要按照上级规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运行,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措施、有阵地、有检查、有实效。
3、职工(代表)大会是工程项目部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厂务公开栏是工程项目部厂务公开的必要形式;情况通报会、生产例会、广播、简报、信息、网络等是工程项目部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话、意见箱、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厂务公开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公开时间要及时,公开内容要真实,使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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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开项目部的重大问题,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与项目部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
四、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工会要求,由专人认真做好会员会籍管理、统计上报工作。
五、请示汇报制度
项目部工会组织的工作计划、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要定期、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请示汇报,并向同级行政通报。
第五章 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和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工程项目部工会干部以同级党组织管理为主,上级工会组织指导管理为辅。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干部任免,由工程项目部工会向同级党委或工程项目部党组织提出建议,按干部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应当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组织应当支持工程项目部依法行使生产经营管理权。
第六章 工会经费 会费 财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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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根据《工会法》和工会财务制度要求,工程项目部工会经费的提取和上解,每季度按实际发生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并在下季度初10日前以银行转帐形式全额上解上级工会。其他用工人员的工会经费提取,有条件的单位可比照办理。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会员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有关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会费收齐后上缴上级工会。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需经上级工会批准,定期到上级工会检据报销。
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财产所有权属上级工会,由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负责管理使用。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应按规定组资和点收入帐,并有专人保管。上级工会要定期检查财产保管及使用情况。
工会财产应在每个项目完工撤销前清查一次。对缺少、损坏、报废的要进行鉴定,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后处理。工程项目部撤消后,工会财产由上级工会接收和移交新的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管理。
工会主席(工会工委主任)离任时,应将工会财产列帐,并报告上级工会,由上级工会经审会派人监督移交。移交时应有三人以上参加。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建立必要的基础工作资料,一般应建立工会组织状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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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表,工会会员花名册和工会工作记录本、专门台帐,并做到记载及时、真实全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各子、分公司工会应结合实际情况,3个月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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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工会工作考核标准
分 自 考考核内容 评评数 分 分 1、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各项工作指令、工作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2、项目部各级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干部配备达到要求,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作制度健全,有计划、有安排、有记载,基础资料齐全。能积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20 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按照规定收好会员会费、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本级工会组织无违法违纪现象。 3、项目部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运行,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项目部的重大问题、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15 利益的问题、与领导班子和党风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向职工公开,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内容真实,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0 10
4、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制度,协助和督促项目部做好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工作,项目部在当年施工生产中伤亡事故不超指标。劳动竞赛形式新、内容实,对施工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济技术创15 新、合理化建议广泛开展,对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明显促进作用。 5、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要求,实实在在地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认真履行帮扶困难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使困难职工得到有效地帮扶。不断深化“工15 地生活、工地卫生、工地文化”建设,积极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 6、以人为本,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项目部,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和支持职工学习科学文化、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注意培养和选拔先进典型。经常15 性的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按照“职工之家”建设标准,创建特色“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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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精管党群文件之十四】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 工程项目“三工”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为广大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三工”建设,是指工地生活建设、工地文化建设、工地卫生建设。
第四条 本制度依据中铁工程总公司《关于在总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全面推进“三工”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中铁程党工[2005]24号)和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工”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中铁股份工会[2008]35号)文件制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全集团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协调、团委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三工”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组织要把“三工”建设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与项目管理、项目文化建设和工会“建家”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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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共同推进。
第六条 集团公司成立“三工”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集团“三工”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副组长由党政工领导担任,成员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宣传部、安质部、生活卫生部、工会、监察部、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生产宣教部。
集团公司生活卫生部门为工地生活、工地卫生建设的主责部门,集团公司工会生产宣教部为工地文化的主责部门。
第七条 根据层级管理要求,明确和完善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集团公司负责全集团“三工”建设的整体部署,负责制定“三工”建设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标准,组织推进、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经验总结和推广等工作。
子、分公司负责贯彻集团公司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负责制定本单位“三工”建设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细则,组织推进、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经验总结和推广等工作。负责代集团公司管项目部,所辖段、厂、项目部“三工”建设。
各工程项目部负责落实上级“三工”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认真抓好项目部“三工”建设,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员工对本单位“三工”建设进行监督。
第三章 建设内容、标准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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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三工”建设的主要内容
工地生活建设重点解决员工餐饮、住宿、洗澡等问题,为员工营造“温馨之家”。
工地文化建设重点解决员工文化场所和设施问题,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工地卫生建设重点解决卫生防疫和劳动保护问题,保护员工职业和身心健康。
“三工”建设主要内容见《“三工”建设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附件1)。
第九条 “三工”建设的标准
“三工”建设要达到“八化六小”的基本要求。“八化六小”,即:“宿舍设施配备标准化,食堂供应品种多样化,卫生防疫预防化,环境卫生优美化,文化场地实用化,文体活动经常化,教育培训制度化,企业标识规范化”和“小宿舍、小食堂、小澡堂、小活动室、小书柜、小药箱”。
第十条 “三工”建设的目标
全集团所有在建项目“三工”建设应全部达标,重点工程项目“三工”建设应达到“示范”标准。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一条 “三工”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简洁舒适、达标够用。坚持“三工”建设与项目部建点、开工同步进行,与项目施工管理同策划、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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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部对项目经理部和作业队驻地要进行整体规划,对“三工”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布局合理,协调统一,井然有序。
第十三条 将外协队伍和农民工纳入到“三工”建设之中,对农民工实行“五同”管理,即:农民工与职工同学习、同劳动、同管理、同生活、同报酬。
在选择外协队伍时,把“三工”建设条款作为双方合作条件之一写入劳务承包合同,保证农民工有安全有序的劳动条件,卫生舒适的生活条件,健康有益的娱乐条件。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四条 加强对“三工”建设的考核评价工作。集团公司结合重点项目阶段考核评价工作,对“三工”建设进行考核评价。各单位在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时,对“三工”建设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制定《“三工”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2)。原则上考核综合平均分90分以上为“示范”,80分至90分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要注重“三工”建设考核结果的运用,把项目“三工”建设是否达到建设标准,作为对项目部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可根据集团公司考核标准,结合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三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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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考核标准细则。
第六章 资金保障
第十八条 “三工”建设的资金列入工程项目成本。在项目策划时,要将“三工”建设的资金写进项目承包合同。重点工程“三工”建设资金不能低于工程造价的2‰(不含员工宿舍建房费),非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不低于人均3000元。
凡工期在半年以上,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但技术含量高、社会影响大的工程,可作为重点工程掌握。
第十九条 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项目部在工地文化建设上给予一定的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工会和集团公司生活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三工”建设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2.“三工”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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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三工”建设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工地生活
一、食堂设施及要求
1.食堂选址要注意环境保护;生活垃圾要定位,用垃圾筒存放。
2.新建食堂的选址应在干燥、较高的地面,靠近水源,远离公路,距畜圈、露天厕所和垃圾堆放场所三十米以外。
3.新建或改建的食堂均应有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贮存场所及足够的加工操作场所。
4.操作间应通风、防尘、不漏雨、有天窗及排风扇,有完好的防蝇防鼠设施。地面要硬化,灶台要瓷砖化,灶台墙面瓷砖要达到1.5米以上。要有上下水设施。
5.应配臵冷藏设备,有条件的食堂要配臵消毒柜(公用餐饮具消毒设备)。
6.食堂早餐要有多种花样;午、晚餐要做好荤、素搭配,满足职工的饮食需求。
二、职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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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建的宿舍应选择在干燥、较高、平坦的场所,避开“三废”污染和噪声区域,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2.室内要干净整齐,不得存放大型生产工具、雷管、炸药和有碍卫生的物品。
3.宿舍内夏季要有防暑防蚊防蝇设备,按规定符合取暖条件的(地区),冬季要有采暖设备。烧煤取暖的房舍应有通风装臵,防止煤气中毒。要经常注意检查电气线路等火灾隐患。
4.各工点要配臵洗衣机等设施,并应有适用的浴室,浴室应采用淋浴,不得采用大池和盆浴。
工地文化 一、场地
有简易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羽毛球场、乒乓球、棋牌室等)。有集会议、书报阅览、文体活动、职工培训教育于一体的活动室。
二、设施
作业队或班组有电视机,项目部有卡拉OK音响及影碟机,图书和报刊,有固定的橱窗、宣传栏。配备乒乓球台,有围棋、象棋、扑克牌等娱乐工具。
三、活动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班组间体育活动;节假日组织安排好文化体育活动;参加文体活动的职工不低于全员的80%;书报阅览每周开放不少于五次;橱窗、宣传栏每月换一次,建立文化和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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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小组,并经常开展活动。利用职工业校、农民工夜校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四、记录
各种文体活动设施及器材保持100%的完好率,各项活动有记录。
五、要求
按照“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文化、技术、知识学习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举办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果、有总结,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素质。
工地卫生 一、食品卫生
1.严格采购制度,坚持从正常渠道进货和正规市场购买食品,定点采购;坚决不采购腐烂变质、不符合食用条件的原料,严防食物中毒。坚持购进食品质量鉴定制度,并做好记录。
2.食堂必须在取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建立分片包干挂牌卫生制度,建立食品质量鉴定记录,建立剩余熟食品保管和重复使用制度、使用记录,尽量做到不多次使用。指定专人,定期检查。
3.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生熟食品及加工、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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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冷藏设备均应有明显标记,严禁混用混放。
4.各类炊事用具、机械要保持洁净、无油泥、无积垢、无异味,加盖防尘。盖布应有正反标记,保持清洁,定位使用和存放。
5.洗切后的食品原料不得落地存放。
食堂地面、灶台、案板、柜橱、售饭窗口要保持清洁,无油泥、无积垢、无积水,做到铜铁分明,物见本色。食堂内应配臵餐桌、坐凳等设备。
对公用餐饮具和熟食容器,要实行餐次消毒并妥善保管。 制作冷荤凉菜,要严格执行卫生要求,在炎热季节尽量不要外购凉菜。自制凉菜要确保卫生。
食品与非食品必须分库存放,建立出库鉴定确认制度,防止误用误食。主副食存放要离墙,不落地;与药物、杂物隔离;存放场所要有完善的防鼠、防蝇、防潮设施。
6.食堂操作间和餐厅内禁止使用敌敌畏等农药薰蒸、喷洒的方法灭蝇,而应采用拍打和加强防蝇措施的方法。
保持食堂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二、炊管人员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健康检查,取得当年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做到对炊管人员个人卫生所要求的“二要、四勤、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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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二要:上岗前及便后要洗手,要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 四勤:勤洗手、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六不准: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不准在工作中戴戒指等有碍卫生的装饰品,不准在工作场所抽烟,不准在加工操作中有挖鼻、抠耳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动作,不准光脚、赤背,不准用抹布、工作服擦汗。炊管人员进操作间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三、饮用水卫生
1.要选用当地居民常年使用的、经水厂处理过的自来水作饮用水源。
2.无条件使用自来水,而采用地表水等其他水源时,要采取二次沉淀、消毒等措施,储水设备要加盖并定期清洗。同时要及时与公司或当地防疫站联系,对水质进行检验,以避免长期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
3.各工点应备有饮水设备,并备有足够的开水,防止职工饮用生水。
四、环境卫生
宿舍周围不得有污水污物,要划分卫生保洁区域,定期打扫。 尽量使用水冲式厕所。自建厕所不得采用高台架、露天席围等建筑。厕所要定期清扫,灭蝇灭蛆。
五、宿舍卫生
宿舍内要建立卫生制度,经常保持整洁;宿舍内应统一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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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具及备品。
宿舍区要注意消灭老鼠、苍蝇、蚊子。 六、职工个人卫生
洁身自好、行为检点、注重道德,外出时不要在个体旅店住宿和使用公共盆池洗澡,提倡淋浴,预防性病感染。
注意个人饮食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喝开水,不喝生水;个人餐具要注意保洁,不互相混用,使用前要冲洗;生吃瓜果要洗净,争取消毒或削皮后食用;不酗酒,少聚餐。
不下河、湖、池塘游泳,以防自然疫源性疾病发生。 不逗引狗猫等动物,以免被误伤引致狂犬病等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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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地生活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序类号 别 考核要求 标准分 完成情况 自评分 考核分 扣分说明 1 食堂 2 宿舍 澡堂 3 选址地势高、干燥,近水源,离垃圾和露天厕所30米以上。不漏雨,有排气扇,通风防尘。加工操作场所与就餐人数相适应,并有储藏室。地面要硬化,灶台墙面瓷砖1.5米以上,有上下水设施。30 有冷藏设施,可配热力消毒柜。饮食多样化、晕素搭配合理。有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外周清洁、有流向合理的排水沟,有垃圾桶定点放置。 室内清洁、明亮、通风、床铺整洁、衣物摆放整齐、有足够的空25 间、有电扇及纱窗,无大型生产工具及杂物。 不漏雨,有窗户,通、防风好,地面硬化,有冷热水管,有排水沟,10 无锅炉等危险品。 10 4 厕采用水冲式,清洁卫生,有防蚊、所 防蝇等设施。 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远离火源定点放置,有垃圾桶定点放置,清洁无污水沟。 环境 5 卫生 安全 6 防护 15 安全防护用品定位整齐放置。 10 23
工地文化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序类号 别 考核要求 多功能文化活动室:面积不小于20m2;内部设施配置:彩色电视机,影碟机(功放和音箱、话筒);乒乓球台或桌球台,象棋、围棋、扑克牌;图书柜、报纸、期刊杂志等。室内设施布局合理,墙壁张贴或悬挂醒目标语。 室外运动场:羽毛球场、排球场、篮球场(能组织半场比赛也可),三者必须具备一项以上。 宣传阵地:板报或橱窗宣传栏,企务公开栏,各栏面积应不小于2m2。 形象展示:结合驻地实际,至少悬挂或张贴2幅宣传企业精神和理念的醒目标语。 文化活动室、职工书屋有专人管理,每天定时开放,其中办理图书借阅每周不少于五次。 成立体育活动、读书学习、新技术知识应用等兴趣小组,利用职工业校、农民工夜校开展教育培训,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节假日或春运息工时段,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体育比赛、知识抢答赛、卡拉OK演唱赛等集体项目的文体活动。 宣传栏的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企务公开栏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建立文体活动记录本、文体器材管理登记本、图书借阅登记本、企务公开记录本等基础台帐。 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能反映活动概貌。 领导检查有批语、有签认。 标准分 15 完成情况 自评分 考核分 扣分说明 1 场地 5 10 5 10 8 15 10 10 5 5 2 活2 动 3 资料 24
工地卫生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序类号 别 考核要求 标准分 完成情况 自评分 考核分 扣分说明 食品 1 卫生 定点采购、质量验收登记制度;有分片包干挂牌卫生制度,生熟食分开,加工储存容器、器具生熟分开并有标记,剩余食品的保管和再使用要有标记及日期,橱30 具物见本色、遮盖物有正反标记,储存室主副食不得靠墙落地存放,无非食品及喷洒药物,有防蚊防鼠设施、食堂清洁卫生。 严格持证上岗,有制度上墙,做到两要、四勤、六不准,厨房无烟头及蝇、鼠痕迹。 使用经水厂处理过的自来水或深井水,各工点有饮水设备,并有足够的开水。 25 2 3 4 5 6 炊管 人员 饮水 卫生 宿舍 卫生 环境 卫生 防疫 药品 15 宿舍内清洁、宽敞、明亮、通风,床面、衣物整洁,有防蚊防蝇设15 施,无生产工具及杂物,无裸露电线等。 物品放置整齐,环境清洁卫生,无污水及杂物。 10 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体检,配有必备常用药品和防暑降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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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精管党群文件之十五】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在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中的监督作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有关施工生产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又称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是指在公司所属施工生产一线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选聘具有较强责任心和丰富经验的员工骨干时刻紧盯安全生产,引导员工从我做起,珍爱生命,警钟长鸣,全面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采取一切措施,努力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所开展的一项具体工作。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是代表工会组织,按照安质部门的授权在生产一线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现场安全监督者,服从于安质部的管理,是专职安全员队伍的有益补充,对现场作业层的安全、环保、健康、文明施工等负有监督权利和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依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以及《关于在生产一线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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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意见》(中铁股份办„2009‟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办„2010‟306号)、《关于扎实开展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群安员奖励力度的通知》(2010-210号)网络电报、《关于进一步深化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意见》(中铁股份安质„2013‟109号)文件制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必须成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领导组织,全面领导、推动本单位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
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及项目部均应成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上级单位的部署,接受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六条 集团公司成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总监、工会副主席,安全质量环保部、工程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账务部、企业策划部、生活卫生部、宣传部、工会生产宣教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集团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生产宣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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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层级管理,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集团公司负责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负责集团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和方案的制定、工作部署、组织推进,建立培训、检查、宣传、评比表彰、典型选树、经验总结等工作长效机制。
子、分公司负责贯彻上级部署和要求,负责本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组织推进、建立培训、检查、宣传、评比表彰、典型选树、经验总结等工作长效机制,组织职工广泛参与群众保安全活动。
工程项目部按照上级的制度、办法、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抓好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宣传、工作方法的制定、做好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管理、培训、选聘、考核、津贴发放、典型选树等工作。
第八条 各级工会组织负责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督导检查,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安全业务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全面配合。各单位、项目部的工会和安质部门应至少安排一名同志兼管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项目经理是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确保项目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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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运行。项目工会组织负责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登记、典型选树以及工作宣传、信息和总结上报等工作。安质部门负责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监督、检查、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津贴发放、参与考核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九条 坚持“六化”工作体系,不断推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六化”指,固化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强化责任,科学合理分工;优化成员,增强履职能力;细化岗位,实现全面覆盖;量化考核,规范日常管理;物化载体,丰富活动形式。
第十条 建立和完善以“五个纳入”、“两个直接”、“两个延伸”为核心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五个纳入”指,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各单位及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网络图中要补充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内容,增加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纳入项目日常安全管理中;纳入各单位集体合同,子、分公司要在每年的集体合同中明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设臵、培训计划、隐患排查、津贴发放、考核激励等内容,在集体合同年度检查中检查其履行情况;纳入各单位安全稽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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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安质部门要把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作为安全稽查、安全大检查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励,同总结,推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更加有效发挥作用;纳入项目班子年度安全考核指标,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修改完善项目领导班子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列为其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工会及安质部门要严格年度考核评价,确保项目领导班子切实重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比条件,要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比考核内容,并占相应分值。
“两个直接”指,项目部根据施工需要、任职条件、培训情况直接聘任或解聘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项目部依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者按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定期足额直接发放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津贴。对于业绩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继续按照相关要求予以重奖。
“两个延伸”指,在覆盖面上向协作企业延伸;在监督范围上向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延伸。各单位在与协作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应与协作企业签订安全质量专项协议,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将协作企业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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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臵关口前移,把配备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列入分包合同及合格分包方评价内容,协作企业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由项目部统一管理,与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同选拔、同培训、同考核、同奖惩。
第四章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管理
第一节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设臵原则
第十一条 项目部每个生产班组或作业点(均含协作队伍)、每道生产工序最少设臵1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比例须按一线作业人员总数(含协作队伍)的5%以上配臵。
第十二条 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应坚持以下原则:建立项目部的同时即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项目部一线作业人员变动的同时即相应增减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人数;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因工作变动不再兼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职责的同时即补设新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因工作变动到另一项目部,可被优先聘任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第二节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任职条件
第十三条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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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敢于抵制违反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
3.身体健康,能胜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 4.经验丰富,现场实际工作二年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
5.具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能有效表达职工合法诉求,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望。
第三节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职权
第十四条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通过告知、巡查、报告、建议、制止、写实、反馈等基本形式,履行安全预防、隐患排查、“三违”监察、安全示范等基本职能。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履行以下职权:
1.受工会组织委托,代表工会履行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兼职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班组(工点)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3.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班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健康设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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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督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或向上级报告;
5.参与并监督项目部、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6.收集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参加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督促本单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
8.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指挥人员拒绝时,可建议工会发放“红、黄”通知书;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上报,并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第四节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待遇
第十五条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岗履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依据考核结果,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兼职岗位津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兼职岗位津贴由各单位行政列支,在子、分公司、工程项目部上缴利润中扣除,津贴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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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防止了重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可给予一次性奖励。子、分公司的奖励标准为2000-5000元,集团公司奖励标准为5000-10000元。奖励费用从各单位工程成本中列支。
第五节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设臵原则和任职条件,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可通过以下办法产生:
1.公开招聘;
2.员工推选或项目部拟定; 3.由项目部及工会考察聘用;
4.各单位的职工代表、施工员(领工员)具备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条件的应优先成为群众监督员候选人。
第十七条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培训工作,由各级工会组织牵头,安全质量环保部门具体负责。各项目部必须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候选人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择优聘用上岗。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上岗前,项目部要按照股份公司制定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南》规范,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标准化培训,并加强岗位针对性培训。
第十八条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由项目部直接聘用,聘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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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填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审批表》,下发聘用通知,并报子、分公司备案。
第十九条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经考试合格聘用后,应及时配发“中国中铁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臂章”。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必须佩戴臂章上岗。臂章由股份公司工会定点制作,集团公司子、分公司负责购买下发,项目部负责日常监督。
第二十条 每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应携带《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手册》进行学习、监督、检查、记录,该手册还可作为相关部门对群安员履职情况的考核依据。
第二十一条 各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部在工地现场、项目驻地设臵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公示栏。
第二十二条 建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学习包保制度。每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要带领3—5位员工成立一个学习小组,负责组织和督促他们利用工余和休息时间学习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群安员自身学习、考试情况和他所负责的小组成员的学习、考试情况,要纳入群安员履职考核和评比表彰的范围。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安质部门每月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即可享受兼职岗位津贴。
第二十四条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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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
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不及时纠正解决或向上级报告,导致事故发生的;
2.不认真履行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职责,不能有效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作用的;
3.不坚守工作岗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工作变动,脱离原所在生产一线班组工作岗位的。 第二十五条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在班组、工点、工序,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所在单位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酌情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及项目部须妥善保管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相关资料。
各项目部须按月向子、分公司上报本项目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末20日前填写《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统计汇总表》,报子、分公司工会。各子、分公司须编制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花名册(电子版),并按月进行更新管理,于每个季度末23日前连同统计汇总表报集团公司工会生产宣教部备案。集团公司工会生产宣教部于每个季度末25日前将统计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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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报股份公司工会。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审批表、花名册、排查隐患的记录、津贴发放凭证及奖励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由项目部工会管理。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培训资料、参会记录等由安质部门管理。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学习、履职等相关资料由群安员本人保管。
第五章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制定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考核标准,每年不定期地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形式以抽查为主。
第二十八条 子、分公司每年组织各指挥部、项目部参加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检查或互检不低于4次。
第二十九条 子、分公司应每年表彰一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
集团公司适时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条 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部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群安员之星”评比活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当月最佳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奖励和公示。一个季度连续三次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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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安员之星”的可被授予优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称号,并予以奖励和公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工会和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审批表
2.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内容及考核标准 3.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月交底、考核表 4.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隐患排查处理表 5.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公示栏 6.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津贴发放统计表 7.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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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工作时间 技术职称 现任职务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班 组 意 见 年 月 日 安 质 部 意 见 年 月 日 工 会 意 见 年 月 日 39
附件2: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内容及考核标准
受检单位: 时间: 项目 具体内容 安全生产知识(4分) 安全操作技能(4分) 培训 (20分) 隐患识别、排查(4分) 逃生演练(4分) 救护常识(4分) 配置比例(含协作队伍)(10分) 人员配置 (20分) 施工现场覆盖范围(5分) 群安员工作岗位(5分) 纳入安全管理体系(4分) 纳入单位集体合同(4分) 建立长效机制 (20分) 纳入本单位安全稽查、安全大检查的重要内容(4分) 纳入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4分) 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比条件(4分) 津贴发放 (5分) 按时发放津贴(3分) 津贴额度(2分) 工地现场设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宣传展板(4分) 宣传 (10分) 群安员发现、排查隐患事迹的宣传(3分) 安全警示、标语(3分) 典型选树 (5分) 优秀群安员(3分) 典型案例(2分) 公司直接进行检查(3分) 检查及互检 (5分) 公司组织项目部之间互检(2分) “两个延伸” (3分) 是否将群安工作写进劳务队伍承包合同、监督是否向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延伸(3分) 工会及安质部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4分) 日常工作 (12分) 是否简化群安员聘任流程(2分) 工会与安质部门工作配合情况(3分) 群安员工作手册记录情况(3分) 合 计 评分标准 全面:4分 一般:2分 较差及未培训:0分 全面:4分 一般:2分 较差及未培训:0分 全面:4分 一般:2分 较差及未培训:0分 全面:4分 一般:2分 较差及未培训:0分 全面:4分 一般:2分 较差及未培训:0分 5%以上:10分 0—5%之间:5分 未设置:0分 全覆盖:5分 部分覆盖:3分 零覆盖:0分 有协作队伍人员:5分 有项目管理人员:0分 已纳入:4分 未纳入:0分 已纳入:4分 未纳入:0分 已纳入:4分 未纳入:0分 已纳入:4分 未纳入:0分 已纳入:4分 未纳入:0分 按月发放:3分 按季度发放及未发放:0分 200元及以上:2分 200元以下及未发放:0分 已设置:4分 未设置:0分 有宣传报道:3分 未宣传:0分 已设置:3分 未设置:0分 有:3分 没有:0分 有:2分 没有:0分 经常:3分 偶尔:1分 未检查:0分 4次以上:2分 1-4次:1分 未组织互检:0分 是:3分 否:0分 明确:4分 否:0分 是:2分 否:0分 良好:3分 一般或无配合:0分 详细、完善:3分 不完善或无记录:0分 总分 检查单位: 检查人: 40
附件3: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月交底、考核表
项目部名称: 年 月 群安员 姓名 职务 交底人 职务 交底内容(安质部长填写)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履职情况(群安员填写) 综合 考评 意见 工会主席: 安质部长: 财务负责人: 注:此表由项目安质部门结合群安员岗位特点,在群安员个人能力范围内,每月(或定期)对群安员进行一对一工作交底(危险源辨识),并将此表作为对群安员履职情况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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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隐患排查处理表 群安员姓名 所在项目部班组 安全隐患原由 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处理、答复情况 受理人姓名 受理时间 反馈群安员时间 群安员意见 安质部长意见 42
附件5: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公示栏
群安员 职务 月查找 排除 项目部 当月津贴 (元) 联系方式 备注 隐患情况 隐患情况 考核结果 施工平面及群安员责任区域 着工装、佩安全帽、臂章正面照,注明姓名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职权 1、受工会组织委托,代表工会履行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兼职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班组(工点)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3、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班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健康设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重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督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或向上级报告;
5、参与并监督项目部、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6、收集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参加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督促本单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 8、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指挥人员拒绝时,可建议工会发放“红、黄”通知书;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上报,并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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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津贴发放统计表
项目部(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考核 情况 津贴 发放额 签收 项目经理: 工会主席: 安质部长: 财务负责人: 44
附表7:
20 年 季度 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员工总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单位(项目部) 协作队伍 职工总数 人员总数(名) (名) 总数(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群安员情况 职工监督员(名) 协作队伍监督员(名) 分布情况 工程 项目(个) 学历 发现隐患 发现重排查重 发现隐排查隐大隐患 大隐患 患(处) 患(处) (处) (处) 班组(工大专以序、工上学历点)(个) (名) 合 计 10 11 12 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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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精管党群文件之十六】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项目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部是企业生产一线的指挥中枢、精细化管理的基础、经济效益的源头、企业形象的窗口,也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推行厂务公开的重点。推行项目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对于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效益;对于强化职工民主监督,增强项目管理透明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部厂务公开,是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将项目部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的情况,依照法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项目部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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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项目部厂务公开必须坚持党组织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工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组织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第五条 实行厂务公开必须贯彻中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原则,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各级项目部、指挥部。
第二章 厂务公开的形式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项目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项目部进行厂务公开、实施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工期在一年以上的项目部,要建立规范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民主程序,明确主要议程和相关各方职责,确保职工(代表)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项目工期不足一年的,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即时召开。项目部职工(代表)大会一般应在每年的一季度召开,如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工会,经上级工会同意后方可延期召开。
第八条 项目部(含作业层实体)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一般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为30-50人;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项目,一般应召开职工大会,也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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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项目部,职工代表应当由一线生产人员、技术和管理人员、领导人员构成。一线生产、管理人员代表应占35%以上;一般技术和中层管理人员代表应占45%以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项目领导人员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职工代表中,先进模范、青年职工、女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应占有适当比例。
第九条 项目部职工(代表)大会的具体职权、程序和组织实施比照《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条 厂务公开栏是厂务公开的必要形式。项目部要设立醒目固定的公开栏,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公布。项目部工作会议、党政工联席会、交班会、有职工代表参加的通报会与生产例会、内部文件、简报、广播、板报、公开信箱、信息网络等是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还可探索建立手机报、OA办公平台、电子信箱、QQ群、微信群、微博群、网络论坛等新的民主管理平台,为厂务公开提供便捷高效的渠道。
第十一条 厂务公开可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公开时间要及时,使职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比照职代会的程序实行公开;属于常规性的工作,通过公开栏等形式按年度、半年、季度、月份实行定期公开;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公开。具体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一)年度性、阶段性、专项性、综合性公开的事项,定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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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的办理过程与结果,随时公开; (三)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开的事项,应当将会议议程于召开会议七日前向职工公开,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应当于闭会后三日内公开; (四)推行项目精细化管理,实现由前台管理向后台管控后,项目经济承包方案、人员调整、分包队伍选用、物资和设备采购、重大资金使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以及其它需要项目部上级公司明确的事项,上级公司应于正式研究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送达项目部; (五)公开事项的公开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 第三章 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一般程序 第十二条 项目部厂务公开内容主要分为五个类型,即:重大决策类、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类、职工切身利益类、职工民主管理类和其他公开事项类。 主要类型 具体内容 主要形式 公开时限 责任部门 职工(代表)每年定期 大会 职工(代表)每年定期 大会 厂务公开栏 即时公开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备注 行政工作报告 行政工作报告 1.工程项目经济承包方(一) 案及执行情况 重 2.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大 完成情况 决 3.中层领导人员和重要策 岗位人员的调整、使用、类 选聘情况 (二) 4.项目责任成本落实与经济活动分析情况 生 产 5.分包企业选用情况、农经 民工使用管理情况 营 6.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经济活动分析会 月度/季度/年度(至少季度) 厂务公开栏 月度定期 厂务公开栏 月度定期 财务部、工经部 工经部 财务部 包括工资- 49 -
重 大 事 项 类 7.物资需求、采购和使用情况 8.设备购置、租赁与使用情况 9.废旧物资、设备处理情况 10.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情况 11.安全质量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 12.安全质量、精细化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及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情况 13.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14.重大资金使用情况 15.集体合同文本内容 厂务公开栏 月度定期 厂务公开栏 月度定期 厂务公开栏 月度定期 交班会 月度定期 物资部、工程部 工程部 物资部、工程部 安质部 安质部 办公室 发放情况、拖欠情况 情况通报会 即时公开 厂务公开栏 月度定期 16.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政策法规和企业有关文件制度、办法 17.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三) 职 工 切 身 利 益 类 18.职工收入分配情况 19.职工福利发放与使用情况 职工(代表)大会 党政联席会 书面文件/职工(代表)大会 书面文件/职工(代表)大会 书面文件/职工(代表)大会 厂务公开栏 每年定期 即时公开 每年定期 财务部 财务部 办公室 长期 办公室 每年定期 办公室 月度定期 办公室 办公室 包括工资、奖金等项 列入行政报告内容,福利具体内容参照财企[2009]242号文件 职工(代表)每年定期 大会 20.晋职提薪情况,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情况 21.职工教育、职工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 22.职工奖惩情况 23.带薪休假执行情况 24.职工评先、评优及表彰情况 25.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提取和缴厂务公开栏 即时公开 职工(代表)大会 厂务公开栏 厂务公开栏 厂务公开栏 厂务公开栏/职工(代每年定期 即时公开 即时公开 即时公开 月度/每年定期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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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测评领导人员结果 32.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 33.其他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的处理结果 (五) 3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其他公司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开事项事项 类 (四) 职 工 民 主 管 理 类 纳情况 表)大会 26.“三工建设”资金使厂务公开栏用情况 /职工(代表)大会 27.“三不让”资金使用厂务公开栏 情况 28.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通报会 情况 29.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厂务公开栏 治措施 30.项目领导班子和班子职工(代表)成员廉洁从业情况 大会 即时/每年定期 即时公开 即时公开 即时公开 每年定期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安质部 办公室 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情况列为述职述廉内容 职工(代表)每年定期 大会 职工(代表)每年定期 大会 厂务公开栏 即时公开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厂务公开栏 即时公开 相关部门 公开内容涉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所规定内容的,应在履行报告程序并经批准后方可公开。 第十三条 厂务公开的内容应结合项目部实际有所侧重。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意见建议的落实处理情况,使厂务公开工作始终在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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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项目部厂务公开要遵循“谁主责、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科学规范,简单易行、注重实效。一般程序是:
(一)项目部主责部门或人员按照公开内容和职责分工提供公开资料;
(二)由厂务公开办公室或指定专人收集汇总; (三)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四)主责部门按规定的形式实施公开;
(五)厂务公开办公室或指定专人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职工对厂务公开落实情况的具体意见,要及时向主责部门反馈;
(六)制订整改措施,对职工提出的重要问题给予答复或说明。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责任
第十五条 项目部要建立由党、政、纪、工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务公开实施意见,审定厂务公开内容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建立厂务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委“第一责任人”、行政“第一执行人”、工会“第一协调人”、纪检监察组织“第一监督人”的职责。
第十六条 项目部党组织负责领导厂务公开工作,并纳入项目党建工作内容和目标,定期检查考核。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层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体,要把厂务公开融入各项管理制度,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目标,定期部署检查,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厂务公开情况。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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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不主动、不及时、不真实的要进行批评、责令改正或作出处理,重要事项启动行政督查督办程序。
第十八条 项目部工会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承担厂务公开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厂务公开工作计划提出、形式确定、程序把握、情况统计、信息发布、职工意见收集反馈、有关会议筹备、公开资料管理等。
第十九条 项目部纪检监察组织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机构,要把厂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负责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对公开内容的评议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并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监督。要重点关注生产经营管理中容易滋生问题、职工比较关注的重要环节,把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基础资料台帐。一般包括:
(一)厂务公开领导及工作机构; (二)厂务公开有关文件、制度; (三)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活动记录; (四)已公开的工作资料及活动记录; (五)厂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记录; (六)职工群众意见反馈整改情况; (七)厂务公开总结及经验材料。
第五章 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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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要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把职工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并纳入项目部党政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体系,确保厂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第二十二条 各项目部每年要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上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的上一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对项目部厂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方法:听取项目部厂务公开工作书面汇报,查看厂务公开栏,查阅基础资料,召开职工座谈会,同项目部负责人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执行情况要纳入项目领导人员述职述廉范围,并进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测评。
第二十四条 在推行厂务公开过程中,项目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追究责任。
(一)对上级厂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不传达贯彻、不组织实施、不检查督促和落实的;拒不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的。
(二)对厂务公开工作敷衍塞责,不按规定内容和程序公开,或不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不真实、搞虚假公开的。
(三)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或通过的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讨论或通过的。
(四)违反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应当公开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公开,导致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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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职工合理意见不整改、不答复的;违法与职工代表解除劳动合同或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的;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及依法履行厂务公开职责工作人员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厂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五条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厂务公开领导责任的项目部党、政、工负责人,应追究其责任。主要包括:
(一)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取消项目部和个人当年获取的荣誉称号; (四)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单位可依照本办法,结合实际,3个月内制订项目部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企务公开实施细则》(电工发„2010‟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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