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加强危重患者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关键。建立危重患者管理体系,对危重患者进行全方位的、科学的、系统的管理,是对危重患者的关键环节进行管理。将PDCA循环管理模式应用于危重患者的管理中,确保医疗质量管理循环往复,促进各个科室之间工作的紧密配合,医疗工作质量持续改进。
一、急诊管理
1、急诊医师接诊危重病人时,应立即接待和处置病人。从患者进院到开始处置时间≤5分钟,急诊抢救患者立即处置。急诊输血时间≤30分钟;急诊死亡病历讨论时间≤1周、尸检病历≤ 2周。院前急救出车时间≤3分钟;急诊危重患者会诊到达时间≤20分钟。
2、急诊医师在处置病人时,如遇有疑难急诊患者应立即请上级医师或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办公时间应20分钟内(晚上1小时内)到场参加会诊,以免造成误诊、误治。严格落实针对急诊患者的各种会诊制度。特别是针对多系统疾病和复合伤及需要多学科协同抢救治疗的患者,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按规定参加会诊,不得互相推诿。
收治患者有不同意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决定收治至适当科室,相关科室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互相推诿。
3、重大抢救、突发医疗事件及特殊事件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急诊科主任必须到场。并报告医务科,以便协调全院进行抢救。每例危重病人抢救结束后均要进行总结,分析评
估本次抢救的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利提高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
4、加强急诊科技术质量的管理。急诊科应加强包括“三基”在内的各种急救技术培训,使每一位急诊科医生都能熟练处理急诊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并能熟练掌握气管插管、除颤、CPR以及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和转运以及监护仪、呼吸机的使用等。医务科每年一次定期组织医务人员急诊知识、急诊技术操作和急诊科应急能力的培训和检查。
二、住院管理
1、住院时急诊医师应与病区医师进行面对面交接班。
2、患者到达病区的处置时间主要有以下规定:危重患者立即处置;急诊输血时间≤30分钟;急诊手术当日实施、抢救手术≤1小时实施;危重抢救患者会诊到达时间≤20分钟。诊断不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危重患者经治医师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上级医师应在1小时内由科间组织会诊,科间会诊未解决问题的,随时报请院内会诊(办公时间报医务科,非办公时间报行政总值班);疑难患者应在6小时内组织科间或院内会诊;危重患者抢救到场时间≤5分钟;危重患者抢救记录6小时内补记;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死亡病历讨论时间≤1周、尸检病历≤ 2周。
3、科主任主持的危重、疑难患者科间或院内会诊,应由相关专业同级人员参加。对危重患者,尤其是ICU患者的多科协同抢救,办公时间相关专科至少要派副高以上医师(含副高)参加,非办公时间由值班医师参加。
3、每例危重病人抢救结束后均要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本次抢救的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利提高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
4、科主任要加强科室的管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科主任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上,严防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对危重患者,科主任要积极主动做好科间配合和协同抢救治疗,不允许出现互相推诿和延误治疗等情况。
5、规范医技科室检查项目,明确危重患者辅助检查出报告的时间,凡经治医师在检查项目申请单上注明危重病人字样的,B超、心电图现场出报告;常规化验5分钟出报告;X线20分钟出报告;CT 半小时出报告。检验科急诊检验项目必须满足临床要求,不得推诿。
三、目标管理
1、要求急诊科统计各项指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危重患者入院至接诊时间、首诊接诊至开始治疗时间、确定住院到实际住进病房时间、确定手术至开始手术时间、确定输血至开始输血时间、确定影像等辅助检查至出报告时间,并作为危重患者常规统计指标纳入质量管理要求。对所有的死亡病历均在院内和科内做好讨论、分析和总结工作。
2、对上述各项指标定期进行分析,对影响上述指标的关键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危重病人的抢救管理制度和流程,进一步提高危重病人管理的水平和抢救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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