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了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
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
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
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
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 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
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
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
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县、法治*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
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2019-2019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 县检察院2019年被省授予2019-2019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2019-2019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2019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 县司法局在2019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2019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
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1、抓班子,带队伍。
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
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
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
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
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凡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
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
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
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
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者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每周三政治学习、周四业务学习计划,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抽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
近几年来,政法各部门鼓励干警接受更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
现公、检、法、司有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2019年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95以上,队伍文化结构不断得到优化。
同时,狠抓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
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聘请公安院校专家、教授定期为民警上课。
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点评和比赛、汇报案件评比、多媒体操作培训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
县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涵盖了人事、组
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八小时外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强了检查督促,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通报,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县检察院抓住管理立规章、管理动真格、管理定责任、管理出效益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近60项的较科学、适合本院特点的规章制度。
县公安局强化管警措施,以行为规范、规范、装备规范等三大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所队推进《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实首接、首问、首办责任制,在全局推开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省厅23条贯彻意见及服务经济建设20项承诺。
同时政法各部门还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
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县26个派出所及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县法院聘请了18名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县检察院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过简报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接受监督,这些措施使政法部门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 3、发挥职能,维护稳定。
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最重要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树立抓发展是硬指标,抓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促进法治*县、平安*县建设,为*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今年初,我县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9个镇被市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
今年我县还全面启动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
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敲响公安职能奋进鼓,唱好平安稳定重头戏,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2019年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2,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33,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
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得到查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加强批捕公诉,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件,结案1351件,结案率达88,各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 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1、队伍素质还不高。 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
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作风不佳。
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 三是办案质量不高。
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
据群众反映有的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员严重不足。
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共有在职民警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376,远远低于全市万分之759的平均水平。
警力不足,直接影响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普遍
下降。
县检察院现有在职检察官35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特别是业务部门人员短缺,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
县司法局也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大部分是从乡镇其他岗位上转进人员,业务知识十分生疏,专业人才少,人员年龄老化,45岁以上即将离岗退养人员较多,中层骨干人员少,人员青黄不接。 县法院由于近几年来案件数量的上升,办案任务的增加,审判队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队伍的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需加强人员,增加审判力量。 3、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也呈视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也往往呈现出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显的尤为重要。
就我县而言,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装备与政法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缺口,运转困难。
县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层派出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侦查破案昼夜,服务群众全天侯,通信、水电、车修等经费远远超出其他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缺口较大,全局120名事业民警工资仍由公安局自筹发放,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
县检察院经费保障不完善,物质装备较差,技侦大楼筹建资金缺口大,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备。
由于县财政困难,县司法局也存在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基层普法、办公经费难落实,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特岗津贴无保障等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运转较为困难。
县政法委由于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任务繁重,办公开支较大,办公装备条件较差,经费保障困难。 4、政法队伍流动机制不畅。
政法队伍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存在进人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 《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司法体制带来一定影响,法院、检察
院、司法局存在通过招录考试,招进人员但留不住人才现象,县检察院招录13人,已有3人调离,法院招录8人,已有4人调离,县司法局招录4人,现已全部调离。
主要原因是法、检、司招录门槛高,进入必须是法律本科生,且还需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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