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网络视频直播概述······································1
二、网络视频直播优势······································1
三、网络视频直播受众观众分析·······························4
四、网络视频直播活动品牌·································5
五、网络视频直播背景······································5
六、网络视频直播意义······································5
七、网络视频直播活动内容·····························5
八、人员安排··········································9
九、试播数据反馈·····································9
十、网络视频直播前期所需设备························10
一、网络视频直播概述
随着互联网和科技的发展,传统的推广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有企业多元化推广的需要。当今的企业已由商品、经销商店铺、生产厂房等实体基础设施和数据中心、电脑、路由器和宽带等IT基础架构融合为一体,现代多媒体营销推广方式将给我们的经营内容带来全新的变革!
而网络视频直播是一种多媒体网络平台,是将音视频信号采集成数字信号,并经过网络传输的一种流媒体应用。随着Intnet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已成为发展速度最快而且越来越占据主要地位的媒体。而随着人们获取信息的要求的提高,人们目前已不局限于只通过网络了解文字信息,更多的用户希望通过网络获取音视频信息,网络视频直播便应运而生。网络视频直播是指人们可以通过网络收看到远端正在进行的现场音视频实况,比如赛事、会议、教学、手术等等。网络视频直播的核心思想是利用既有的局域网、城域网甚至是万维网络条件实现对音视频信号的实时传输,并且能够在远端实现流畅的收看! 网络直播平台如果能把握未来趋势,将来自然容易占领行业优势地位。未来可能出现的趋势包括:名人化、商业化、移动化、短视频。
二、网络视频直播优势
(一)在吸取和延续了互联网优势的同时,利用视讯方式进行网上现场直播,结合直观、快速、内容丰富、交互性强、地域不受限制、受众可划分等特点,加强活动现场的推广效果。
(二)可随时为读者和粉丝提供重播、点播,延长直播时间发挥直播
内容最大价值。
(三)具备电视无法比拟的互联网互动,主动,传播,成本等方面优势。
1、目标精准
做为最兴的方式,与传统网站营销推广方式不同点在于能够精准找到企业想找的那群潜在用户。 2、成本低廉
网络网站推广视频营销投入的成本与传统的广告价格差极大,低廉的价格带来非常高的性价比。例如,电视广告投入几十万几千万实属正常。相比之下,几千块甚至只有一个好创意几个好员工,则可制作出一个网络视频短片,免费放到视频网站传播。随着互联网视频广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公司为此付出的资金却不会有多大的增长。2010年互联网视频广告支出仅为电视广告费用的3.3%。 3、互动+主动,用户黏着度高
视频直播营销具有互动性,直播者可对观看者的提问进行当时回复,从而提高节目造势,有较高争议率的节目点击率也高调飙升,网友还会对此类有趣节目进行转贴在自己博客或者其它论坛中,让视频直播广告进行“病毒式传播”,让直播视频范围式传播出去,不费企业任何推广费用,这是传统电视广告不能具备的。 4、效果可测
在视频直播过程中,可以看到大量的用户数据,并清晰看到人均停留时间。
5、受众广泛
中国网民规模及互联网普及率
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及占比
截止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6.95亿,互联网普及率53.2%,如此高的网络普及率为网络视频
直播打下了良好的受众基础。 6、获取方式多样
台式电脑、笔记本、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都可以实现视频直播信息获取。
(四)加快网络传递速度,推进产品电商对外宣传的力度。 例如,小米5上市通过斗鱼TV平台进行现场互动直播小米5发布会,使得第一时间让更多人了解小米5的功能和特性。主持人通过直播后台挑选高质量粉丝的弹幕和主持人进行现场互动,体现直播互动的交流性。
三、网络视频直播受众观众分析
直播观众由80后和90后为主,现阶段已发展为00后开始逐渐加入这一群体,网络直播中这一群体主要以青年亚文化为主,以“叛逆”色彩为主的青年一代,而收视网络直播年龄段高的这部分受众人群恰好为“66结婚网”隐性服务人群。
(网络视频直播收视年龄段图)
农资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元谋金孔雀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永仁县莲池星茂科技开发经贸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
商品名称 型号 规格 商标 生产企业 山东日照化工集团 山东日照化工集团 山东日照化工集团 山东日照化工集团 经销(代理)企业 元谋金孔雀食品有限公司 元谋金孔雀食品有限公司 元谋金孔雀食品有限公司 元谋金孔雀食品有限公司 数量 有效成份(吨) (含量) 450 10万个/g 单价 (元/吨) 2600 金额 (万元) 117 生物肥 SC012 25kg 乐丰 复合肥 FH125A 50kg 乐丰 700 40%钾氮 2550 178.5 水溶肥 LS600JG 15kg 乐丰 220 80%钾磷氮 4200 92.4 尿 素 CU22A 50kg 乐丰 700 46%氮 1650 115.5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佰零叁万肆仟圆整 ¥5034000.00元。
第二条 标的物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
准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标准(进口合同)编号为 -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 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 2 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 2、乙方自行提货 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 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条 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 5 日内进行验收。
2、检验标准: GB15063-2009 3、检验方法: 双方委托检验。 4、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① 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 7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② 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③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 7 天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2 种方式付款:
1、次结:按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 日内
交货。
2、月结:按月结算的,乙方的当月货款,必须于次月 5 日前向甲方结清。
3、年结:按年结算的,乙方的当年货款,必须于当年1月5日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 合作约定
甲方按下列第2种方式与乙方合作:
1、区域经销:甲方为生产企业,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产品的 区域唯一经销商, 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期内不得在同区域同类产品另设经销商。同时,乙方不得跨地区串货,否则按标的物价款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批零关系:甲方为产品经销商,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标的
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也未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
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甲方应全额赔偿;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
3、那一方迟延交货日期或迟延支付价款的,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 10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30 天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
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6. 其他:
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品牌农资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掺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标的物价款 30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电子邮件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等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款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
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3 年,自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6年 12 月31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住 所:元谋县黄瓜园镇 法定代表人:谭华颖 委托代理人:谭华颖
住 所:永仁县莲池乡法定代表人:亢福康 委托代理人:亢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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