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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定额章节说明课件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第一册 通用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挖余松土和堆积土按堆积方乘0.8系数折为天然密实体积执行一、二类土定额。(3)认真看清单中土质类别,如果土质变化,一定要有签证,放坡系数。所有工程量较小的不要标高程,要标好尺寸,特别是放坡系数,直接把工程量算出来签好字,因为如果只标高程,审计时可能按不利我们的放坡系数算。(4)清单上挖土外运一般都有弃土运距,运距有增加,要写好签证。(5)特别强调一点,自卸车吨数一定要有洽商,这几年审计时皆按12T算,一刀切,很吃亏。我们得有对策,拿出证据来让他们无话可说。例15T自卸车运土100立方差50元,方量大了差大了。

(6)能人工开挖的不要机械开挖,人工的价格高。拆除量也一样。例如人工挖三类土1-10,100立方2371.75元,1-120,100立方382.71.差别很大。一般都是小方量的沟槽基坑土方,尽可能签证上用人工。

折除沥青路面,人工拆1-318,100平米439.37,机械折1-320,100平米383.91。

一般大方量的开挖与拆除,机械拆除都知道没法签到人工,但是小方量的尽量争取签人工。积少成多。

二、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1)工程量要列式计算,标准写法;长*宽*高,这样是天然密实体积,如果按车数算,会被乘系数,按松土算,吃亏。基坑深度3m以外,坑底面积大于50m时,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所修建的运输坡道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每侧工作面多签证,无用。

七、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就是说管径小于200mm的管道与基础及构筑物不再扣除。 八、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放坡起点深度土壤类别 (m)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1.20 1.50 2.00 坑内作业 1:0.33 1:0.25 1:0.10 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1:0.5 1:0.33 1:0.25 机械开挖 人工开挖 2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 50以内 100以内 150以内 250以外 非金属管道 40 50 60 80 金属管道 30 40 40 60 80 60 构筑物 无防潮层 有防潮层 2.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另增加10cm。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报告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2)除非是河道清淤才算挖淤泥,签证

中写上挖淤泥一般都按一二类土算,如果这张挖淤泥的签证签字时还难,不如让签湿土,应比较容易,要不费钱费力。挖湿土时,人

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采用降水后的挖土,应按干土计算。

九、挖土采用明排水法施工时,可增计排水费。湿土工程量按地下水位以下部分开挖数量计算。

十、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台班及水的数量如果可能,签证时签上

运土时洒水降尘,否则就在项中被扣除。扣不扣水100立方差30元。

第三章 围堰工程

三、围堰工程定额中已包括50m范围以内取土。如取土范围超过50m,可计算超出部分的运距。如土方外购其费用另计,但应扣除定额中50m范围内饿土方挖运用工(55.5工日/100m)。就是如果围堰是外购土,要有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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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支撑工程

一、 本章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种挡土板的工程量按挡土板与槽坑的支撑面积(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间隔挡土板中的间距不扣除。按面积计量。

第五章 拆除工程

三、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外运或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拆除项目如果外运的,要有签证,扯皮不给。

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标明是否有基础及垫层。有很多只有拆管道,洽商上未标明是否有基础或垫层,审计时这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米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伐树、挖树根按实挖数以棵计算,砍挖灌木林、清挖草皮以平方米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铣刨路面厚度>5cm,须分层铣刨。洽商中有的只有长度,没有宽度。

第六章 脚手架及其他工程

-、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可计算脚手架搭设费用。

二、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的超出150m的运输。运距要跑跑车注明。审计单位给你跑时,只用百度查一下,很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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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柱形砌体按

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第七章 护坡、挡土墙

一、本章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

二、挡土墙工程需要搭脚手架的执行脚手架定额。

三、毛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毛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如冲洗要有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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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册 道路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二章 道路基层

六、多合土场外运输仅限于集中拌合(拌合厂拌合)时使用,且运距在25km以内。运距要有洽商,跑跑。

第三章 道路面层

五、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未包括路面刻防滑槽。施工中如设计有刻防滑槽内容,则每100m混凝土路面增加用工1.85工日。就是说如果有这种设计要有洽商。按面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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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路面上伸缩缝以面积为计量单位。此面积为面层缝的断面积,即设计宽×设计厚。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三册 桥涵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范围: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四、本分册有关说明:

4.本册定额未包括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发生时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桥板运距,在哪个预制厂。后期补资料很麻烦的。阳光海岸为了运距单独补了一个运距的,很不好补,时间久远,把平面图构件图纸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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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砌筑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灰土、碎石、石屑、毛石基础垫层、拱上台背填料、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未列的砌筑及衬里砌筑项目,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三、本章定额基础垫层、拱上和台背的填充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得调整。

四、拱圈底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此部分可按本册第九章相应定额执行 五、定额按机械搅拌砂浆编制,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六、砌筑项目需用的脚手架,可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中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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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计算。

第四章 钢筋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桥涵工程各类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的支座安装等内容。 二、定额中钢筋按φ10以内及φ10以外两种分列,φ10以内采用A3钢(Ⅰ级钢),φ10以外采用16锰钢(Ⅱ级钢),钢板均按 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定额内容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允许调整。

三、因束道长度因素,定额中未列锚具数量,但锚具安装的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 四、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人工,但未包括三通管,其消耗量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先张法钢绞线为包括时效塑料管,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按设计数量套用定额计算(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 二、T型梁、桁、钢架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吨为单位计算。 三、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锥形锚:1.05;OVM锚:1.05;墩头锚:1.00。 四、管道压浆不扣除钢筋体积。

第五章 现浇混凝土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毛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得调整。

四、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五、承台分为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六、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 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本章定额中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外)。若采用其他类型模板时,允许按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模板类型进行调整。

八、现浇、板等模板定额中均以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套用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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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预制混凝土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桩、柱、板、梁及小型构件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地模、胎模用量,需要时可按本册第九章有关定额计算。 五、预制斜角(异形)板梁,人工乘以1.20系数,模板乘以1.05系数计算,预制斜角箱型梁,人工乘1.2系数,模板乘以1.1系数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按每10m混凝土增加5%用量。但设计注明已考虑橡胶囊芯模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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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5.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予留孔道所占体积不扣除。 二、模板工程量计算: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2.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3.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均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第七章 立交箱涵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箱涵制作、顶进、箱涵内挖土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及现浇箱涵工程。 三、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等工作内容,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套有关册计算。

五、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按设计规定套用有关定额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m以内的预留孔洞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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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等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四、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项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箱涵入土部分的位移工程量按箱涵顶部入土距离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按批准的施第八

章 安装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安装排架立柱、墩台管节、板、梁、小型构件、栏杆扶手、支座、伸缩缝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混凝土构件的安装等项目。

三、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外运输,其他构件均为包括场内运输。 四、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实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安装预制构件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定额时应乘以0.7系数。

第九章 临时工程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桩基础支架平台、木剁、支架的搭设,打桩机械、船排、万能杆件的组拆,挂篮的安拆和推移,胎地模的筑拆及桩顶混凝土凿除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两类,划分范围如下:

1.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0m的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若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面积大于20m时,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1~2m时,按水上、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计算。如平均深度在1m以内、不作坑洼处理。 三、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四、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压舱材料取定为毛石,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

五、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如下表:

桩截面积S(m)或管径φ(mm) S≤0.05 0.05<S≤0.105 0.105<S≤0.125 0.125<S≤0.160 0.160<S≤0.225 0.225<S≤0.250 0.025<S≤0.330 φ400 22

桩类别 桩长度(m) L≤8.00 L≤8.00 8.00<L≤16.00 柴油桩机锤重(kg) 600 1200 1800 2500 4000 5000 7000 2500 钢筋混凝土土方桩及板桩 24.00<L≤28.00 28.00<L≤32.00 32.00<L≤40.00 L≤25.00 16.00<L≤24.00 L≤25.00 L≤25.00 L≤50.00 L≤25.00 L≤50.00 L≤25.00 L≤50.00 φ550 φ600 φ600 φ800 φ800 φ1000 φ1000 4000 5000 7000 5000 7000 7000 8000 注:钻孔灌注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φ>1000,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 F1=(5.5+A+2.5)×(6.5+D) 每条通道: 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 F=N1F1+N2F2每座桥台(桥墩):F1=(A+6.5) ×(6.5+D)

每条通道: F2=6.5×[L-(6.5+D)] 式中工作平台总面积:

F1 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 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 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 通道总数量;

D 两排桩之间距离(m);

L 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 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二、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 三、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四、按上述规定计算平台、木垛、支架后的工程部位,不得再计算脚手架。

第十章 装饰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砂浆抹面、水刷石、剁斧石、拉毛、水磨石、镶贴面层、涂料、油漆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构筑物的装饰项目。

三、镶贴面层定额中,贴面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但人工与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四、水泥白石子浆抹灰定额未包括颜料用量,如设计需要颜料调制时,可增加颜料用量。 五、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计取,如采用喷漆时,不再另行计算。

六、定额中均未包括施工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除金属面油漆以吨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计算。

第四册 隧道工程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四册《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由岩石隧道(一~三章)和软土隧道(四~十章)两大部分组成,包括隧道开挖与出碴、临时工程、隧道内衬、隧道沉井、盾构法掘进、垂直顶升、地下连续墙、地下混凝土结构、地基加固、监测及金属构件制作。

二、岩石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内容。软土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越江隧道、地铁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内容。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预算定额》(1999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3. 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

四、岩石隧道,次坚石岩石类别为Ⅶ至Ⅷ级,强度系数f=4~8。普坚石岩石类别为Ⅸ至Ⅹ级,f=8~12。特坚石类别为Ⅺ至Ⅻ级,f=12~18。F<4及f>18未编入本定额,如实际发生,可另编补充定额。软土隧道一般指沿海地区细颗粒的软弱冲击土层,按土壤分类包括粘土、亚粘土、淤泥质粘土、亚砂土、粉砂土和细砂。

五、本定额按现有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而调整变更。

六、本定额除岩石隧道井下掘进按每工日7小时,软土隧道质构掘进、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外,其他均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中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岩石隧道采用现场拌制混凝土;软土隧道采用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采用厂拌混凝土。若实际采用混凝土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八、本定额中钢筋用量均不包括预埋铁件,预埋铁件按实另计。

九、岩石隧道洞内其他工程,采用其他分册,其人工、机械乘以1.2系数。 十、隧道内装饰工程套用有关定额相应项目。 十一、未尽适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隧道开挖与出碴

一、本章定额的岩石分类,详见第一册“通用项目”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平洞全断面开挖4m以内和斜井、竖井全断面积开挖5m以内的最小断面不得小于2m;如果实际施工中,断面小于2m和平洞全断面开挖的断面大于100m,斜井全断面开挖的断面大于20m,竖井全断面开挖断面大于25m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编补充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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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洞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5°以内;斜井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15°~30°范围内。平洞开挖与出碴定额,适用于独头开挖和出碴长度在500m内的隧道。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碴定额,适用于长度在50m内的隧道。洞内地沟开挖定额,只适用于洞内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定额。

四、开挖定额均按光面爆破制定,如采用一般爆破开挖时,其开挖定额应乘以系数0.935。 五、平洞各断面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得换算。

六、爆破材料仓库的选址由公安部门确定,2公里以内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用工已包括在定额内,超过两公里时,其运输另行计算。

七、出碴定额中,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石质不同时不予调整。

八、平洞出碴“人力、机械装碴,转轨斗车运输”子目中,重车上坡,坡度在2.5%以内的工效降低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内,实际在2.5%以内的不同坡度,定额不得换算。

九、斜井出碴定额,是按向上出碴制定的,若采用向下出碴时,可执行本定额,若从斜井底,通过平洞出碴时,其平洞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洞出渣定额。

十、斜井和竖井出碴定额,均包括洞口外50m以内的人工推斗车运输,若出洞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也与本运输方式相同,超过部分可执行平洞出碴、轻轨斗车运输,每增加50m运距的定额,若出洞后,改变了运输方式,应执行相应的运输定额。

十一、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制定的(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和施工的防水措施,另行计算。

十二、隧道施工中出现塌方和溶洞时,由于塌方和溶洞造成的损失(含停工、窝工)及处理塌方和溶洞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三、隧道工程洞口的明槽开挖执行通过册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开挖定额。

十四、各开挖子目,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若采用火雷管导火索起爆时,可按如下规定换算:电雷管换为火雷管,数量不变,将子目中的两种胶质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的平洞、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碴工程量,按设计图开挖断面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本定额光面爆破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采用一般爆破,其允许超挖量: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

二、隧道内地沟的开挖和出碴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得另行计算允许超挖量。

三、平洞出碴的运距,按装碴重心至卸碴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若平洞的轴线为曲线时,洞内段的运距按相应的轴线长度计算。

四、斜井出碴的运距,按装碴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计算。 五、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碴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第二章 临时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隧道洞内施工所用的通风、供热、压风、照明、动力管线及轻便轨道线路的临时性工程。

二、本章定额按年摊销量计算。“一年内”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按“每增一季”定额增加,不足一季(3个月)按一季计算(不分月)。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二、风、水钢管按洞长加100m计算。

三、照明线路按洞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四、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计算。

五、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定额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六、洞长=主洞+支洞(均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第三章 隧道内衬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均考虑了施工操作平台,竖井采用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喷射混凝土定额中未考虑喷射操作平台,如施工中需搭设操作平台时,执行喷射平台定额。

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衬砌,已综合了先拱后墙、先墙后拱的衬砌比例,因素不同时,不另计算。边墙如为弧形时,其弧形段每10m衬砌体积按相应定额增加人工1.3工日。

三、定额中的模板是以钢拱架、钢模板计算的,如实际施工的拱架及模板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四、定额中的钢筋是以机制手绑、机制电焊综合考虑的(包括钢筋除锈),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作调整。

五、料石砌拱部,不分拱跨大小和拱体厚度均执行本定额。

六、隧道内衬施工中,凡处理地震、涌水、流砂、坍塌等特殊情况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必须做好签证和隐蔽验收手续,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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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和石料衬砌的工程量,按施工图所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部分不扣除0.3m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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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隧道衬砌边墙与拱部连接时,以拱部起拱点的连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内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应并入拱部体积内计算。

三、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

四、混凝土初喷5cm为基本层,每增5cm按增加定额计算,不足5cm按5cm计算,若作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本层计算。

五、喷射混凝土定额已包括混合料200m运输,超过200m时,材料运费另计。运输吨位按初喷5cm拱部26t/100m,边墙23t/100m;每增厚5cm拱部16t/100m,边墙14t/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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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锚杆按Φ22计算,若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机械应按下列系数调整,锚杆按净重计算不加损耗。 锚杆直径 调整系数 Φ28 0.62 Φ25 0.78 Φ22 1.00 Φ20 1.21 Φ18 1.49 Φ26 1.89 七、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钢筋的搭接用量:设计图纸已注明的钢筋接头,按图纸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通长钢筋接头,Φ25以内的,每8m计算1个接头,Φ25以上的,每6m计算1个接头,搭接长度按规范计算。 八、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喷射平台工程量,按实际搭设平台的最外立杆(或最外平杆)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四章 隧道沉井

一、本章定额包括沉井制作、沉井下沉、封底、钢封门安拆等共13节45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软土隧道工程中采用沉井方法施工的盾构工作井及暗埋段连续沉井。 三、沉井定额按矩形和圆形综合取定,无论采用何种形状的沉井,定额不作调整。 四、定额中列有几种沉井下沉方法,套用何种沉井下沉定额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挖补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水处理。

五、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等子目均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工程的井点布置及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二、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0m计算,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中的基坑挖土定额。

三、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层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四、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0.3m以内的孔洞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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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装、拆除,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六、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为1.02。

七、沉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计算。

八、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第五章 盾构法掘进

一、本章定额包括盾构法掘进、衬砌拼装、压浆、管片制作、防水涂料、柔性接缝环、施工管线路拆除以及负环管片拆除等共33节139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采用国产盾构掘进机,在地面沉降达到中等程度(盾构在砖砌建筑物下穿越时允许发生结构裂缝)的软土地区隧道施工。

三、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现场吊装及试运行,适用于φ7000以内的隧道施工,拆除是指拆卸装车。φ7000以上盾构及车架安装、拆除按实计算。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另计。 四、盾构掘进机选型,应根据地质报告,隧道覆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机技术性能等条件,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五、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质报告确定的盾构正掘面含砂性土的比例,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盾构正掘面土质 一般软粘土 粘土夹层砂 砂性土(干式出土盾构掘进) 砂性土(水力出土盾构掘进) 隧道横道面含砂性土比例 ≤25% 25%~50% >50% >50% 调整系数 1.0 1.2 1.5 1.3 六、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物建筑或堤防、重要管线时,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者,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的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允许地表升降量(mm) 盾构直径(mm) ±250 φ≥7000 φ<7000 1.0 ±200 1.1 ±150 1.2 1.0 ±100 1.2 注:1.允许地表升降量是指覆土层厚度大雨 1倍盾构直径外的轴线上方地表升降量。

2.如第五、六条所列两种情况同时发生时,调整系数想加减1计算。 七、采用干式出土掘进,其土方以吊出井口装车止。采用水力出土掘进,其排放的泥浆水以送至沉淀池止,水力出土所需的地面部分取水、排水的土建及土方外运费用另计。水力出土掘进用水按自然水源考虑,不计水费,若采用其他水源需计算水费时可另计。

八、盾构掘进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执行定额时不得调整。 九、盾构掘进定额中含贯通测量费用,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过江水准及方向、高程传递等测量,如发生时费用另计。

十、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和高标高混凝土,定额中已含钢模摊销,管片预制场地费另计,管片场外运输费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划分:

1.负环段掘进: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2.出洞段掘进: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40m止。 3.正常段掘进: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4.进洞段掘进: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5倍盾构直径的长度计算。

二、掘进定额中盾构机按摊销考虑,若遇下列情况时,可将定额中盾构掘进机台班内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扣除,保留其他费用作为盾构使用费台班进入定额,盾构掘进机费用按不同情况另行计算。

1.顶端封闭采用垂直顶升方法施工的给排水隧道; 2.单位工程掘进长度≤800m的隧道; 3.采用进口或其他类型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4.由建设单位提供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三、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四、柔性接缝环适合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计算。 五、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环)计算。

第六章 垂直顶升

一、本章定额包括顶升管片、复合管片制作、垂直顶升设备安拆、管片垂直顶升、阴极保护安装及滩地揭顶盖等共6节21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管节外壁断面小于4m、每座顶升高度小于10m的不出土垂直顶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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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制管节制作混凝土已包括内模摊销费及管节制成后的外壁涂料。管节中的钢筋已归入顶升钢壳制作的子目中。

四、滩地揭顶盖只适用于滩地水深不超过0.5m的区域,本定额未包括进出水口的围护工程,发生时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复合管片不分直径,管节不分大小,均执行本定额。

二、顶升车架及顶升设备的安装拆除,以每顶升一组出口为一次计算。顶升车架制作纲按顶升一组摊销50%计算。

三、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则套用分块压浆定额计算。 四、垂直顶升管节试拼装工程量按所需顶升的管节数计算。

第七章 地下连续墙

一、本章定额包括导墙、挖土成槽、钢筋笼制作吊装、锁口管吊拔、浇捣连续墙混凝土、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及大型支撑安装、拆除等共7节29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在粘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地下连续墙工程,以及采用大型支撑围护的基坑土方工程。

三、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为1.055的普通泥浆。若需取用重晶石泥浆可按不同比重泥浆单价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处理。

四、钢筋笼制作包括台模摊销费,定额中预埋件用量与实际用量有差异时允许调整。 五、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作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定额中已包括湿土排水,若需采用井点降水或支撑安装拆除需打拔中心稳定桩等,其费用另行计算。

六、大型支撑基坑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宽度 基坑宽15m内 基坑宽15m外

两边停机施工 15t 25t 单边停机施工 25t 40t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二、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

第八章 地下混凝土结构

一、本章定额包括护坡、地梁、底板、墙、柱、平台、顶板、楼梯、电缆沟、侧石、弓型底板、支承墙、内衬侧墙及顶内衬、行车道槽形板以及隧道内车道等地下混凝土结构共11节58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地下铁道车站、隧道暗埋段、引道段沉井内部结构、隧道内路面及现浇内衬混凝土工程。

三、定额中混凝土浇捣未含脚手架消耗量。

四、圆形隧道路面以大型槽形板做底模,如采用其他形式时定额允许调整。 五、隧道内衬施工未包括各种滑模、台车及操作平台费用,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不扣除0.3m以内的孔洞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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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梁长算至柱侧面(即柱间净长)。

三、结构定额中未列预埋件费用,可另行计算。

四、隧道路面沉降缝、变形缝套用《道路工程》册相应定额,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第九章 地基加固、监测

一、本章定额分为地基加固和监测两部分共7节59个子目,地基加固包括分层注浆、压密注浆、双重管和三重管高压旋喷,监测包括地表和地下监测孔布置监控测试等。

二、本章定额按软土地层建筑地下构筑物时采用的地基加固方法和监测手段进行编制。地基加固是控制地表沉降、提高土体承载力、降低土体渗透系数的一个手段。适用于深基坑底部

稳定、隧道暗挖法施工和其他建筑物基础加固等。监测是地下构筑物建造时,反映施工对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测两部分,监测单位需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工程结束后监测数据立案成册。 三、分层注浆加固的扩散半径为0.8m,压密注浆加固半径为0.75m,双重管、三重管高压旋喷的固节半径分别为0.4m、0.6m。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按设计含量计算,若设计未提供含量要求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检测手段只提供注浆前后N值之变化。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泥浆处理和微型桩的钢筋费用,为配合土体快速排水需打砂井的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子目,定额按全区域加固编制,若加固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内插计算;若采取局部区域加固,则人工和钻机台班不变,材料(注浆阀管除外)和其他机械台班按加固深度与定额深度同比例调减。

二、地基注浆加固以立方米为单位的子目,已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工程量按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三、监测点布置分为地表和地下两部分,其中地表测孔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内插计算。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四、监控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内监控三项或六项测定内容划分步距,以“组日”为计量单位,监测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第十章 金属构件制作

一、本章定额包括顶升管片钢壳、钢管片、顶升止水框、连系梁、车架、走道板、钢跑板、盾构基座、钢围令、钢闸墙、钢轨枕、钢支架、钢扶梯、钢栏杆、钢支撑、钢封门等金属构件的制作共8节26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软土层隧道施工中的钢管片、复合管片钢壳及盾构工作井布置、隧道内施工用的金属支架、安全通道、钢闸墙、垂直顶升的金属构件及隧道明挖法施工中大型支撑等加工制作。

三、本定额钢支撑按φ600mm考虑,采用12mm钢板卷管焊接而成,若采用成品钢管时定额不作调整。

四、钢管片制作已包括台座摊销,侧面环板燕尾槽加工不包括在内。 五、复合管片钢壳包括台模摊销,钢筋在复合管片混凝土浇捣子目内。 六、垂直顶升管节钢骨架已包括法兰、钢筋和靠模摊销。 七、构件制作均按焊接计算,不包括安装螺栓在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型钢、钢板和方、圆钢等)的重量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作方计算。 二、支撑由活络头、固定头和本体组成,本体按固定头单价计算。

第五册 给水工程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五册“给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管道安装,新设与原设管道连接,管件及阀、栓、表类安装,管件及法兰阀类接口,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内防腐,取水工程等内容。

二、本分册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给水工程。与安装工程管道的划分进户管用户水表井(或小区总水表井)为界。 三、本分册主要编制依据:

1.《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 、S2 、 S3 1996年;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90);

3.《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1—86); 4.《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0—86); 5.《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1997年; 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1999年; 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1990年; 四、本分册的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无地下水考虑。 五、以下与给水相关工程项目,执行相应分册的有关定额。

1.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排水、临时便桥、临时供水、临时供电等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定额。

2.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定额。

3.给水工程中的沉井工程、构筑物工程、顶管工程、给水专用机械设备安装,均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

4.钢管件制作、固定管卡子制作与安装、管道除锈、管道外防腐、管道保温,均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5.给水工程附属设备需二次仪表时,其线路和配盘安装,执行第八册“路灯工程”的有关定额。

六、本定额中各类材质管及管件的规格统一按公称直径划分。 七、本说明未尽适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管道安装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铸铁管、钢管、铝塑复合管、塑料管、预(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

二、本章定额管节长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 三、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四、混凝土管安装不需要接口时,按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五、本章定额承插式铸铁管安装指灰口铸铁管安装和球墨铸铁管安装。 六、本章定额钢管安装适用于镀锌焊接钢管、不锈钢管的安装(螺纹连接)。 七、本章定额管道安装、试压、消毒冲洗项目均不包括排水工作内容,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所连接的各类管件、阀门及其他附属设备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二、管道安装均不包括所连接的各类管件、阀门及其他附属设备的安装,其安装和连接部位的接口均执行本分册有关定额。

第二章 新设与原设管道安装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铸铁三通合口、钢制三通合口、预(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三通合口、塑料管三通合口、铸铁曲管合口、钢曲管合口、铸铁直管合口、铸铁二合三通安装、钢制二合三通安装、马鞍卡子安装和分水卡子附件安装。

二、本章定额新设与原设管道连接分两类,一类是合口项目,适用于原设管停、放水后施工,其中三通合口用于垂直连接,曲管合口用于错位连接,直管合口用于轻微错位连接;二类是安装项目适用于原设管道带水或不带水钻孔垂直分接支管,其中二合三通和马鞍卡子用于分接DN80及以上口径支管,分水卡子用于分接DN50及以下口径支管。

三、本章定额各类合口项目均包括所含管件安装,如使用管件不同时可以换算,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按定额规定接口量依据本分册有关定额规定换算。

四、本章定额合口和安装与支管垂直连接的各项,均不包括与支管连接的管件、阀门安装和接口,发生时执行本册有关定额。

五、本章定额除预(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三通合口外,其他各类合口均不包括直管,发生时执行本册有关定额。

六、本章定额分水卡子安装项目,适用于各种材质不同类型的分水卡子安装,如分水卡子带开关,执行本定额项目时应扣除阀门和活丝用量,其他不变。

七、本章定额分水卡子附件安装,适用于无检查井情况,如设计要求砌分水卡检查井时,则该项不计。

八、本章定额各项目公称直径均指原主管直径。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类三通、曲管、直管合口和二合三通、马鞍卡子、分水卡子安装,按施工图设计数量

以“处”为单位计算。

第三章 管件及阀、栓、表类安装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铸铁、钢制管件及法兰阀类、转换件、穿墙管、螺纹钢管件、螺纹管配件、塑料管件、阀门附件、消火栓、水表组成、水嘴、水栓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铸铁、钢制管件及法兰阀类安装,适用于铸铁和钢制的各类四通、三通、曲管、渐缩管、套袖、短管、法兰盘和法兰阀门、伸缩器、止回阀、水表、流量计等安装,其安装重量是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做调整。本项目不包括各类接口,各类接口执行本分册第四章有关定额。

三、本章定额铸铁管和钢筋混凝土管转换件安装,适用于预承和预插两种转换的安装只包括和钢筋混凝土管连接的单侧接口,和铸铁管连接侧的接口执行本册第四章有关定额。 四、本章定额穿墙管安装,适用于管道铺设穿墙部位短管安装和固定,已包括短管两侧的接口,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五、本章定额钢管件安装,适用于螺纹连接的镀锌玛钢、铜、不锈钢管件安装,包括三通、弯头、管箍(均含异径)管帽和或接头,其他管件均执行本章管配件安装定额。 六、本章定额管配件安装,适用于连接铝塑复合管、塑料管的螺纹锁箍管件和部分钢管件(含补芯、外丝、活丝、锁紧管母、丝堵)的安装。

七、本章定额塑料管件安装,适用于承插式连接,如遇法兰连接可调整接口材料,其他不变,

八、本章定额阀门、排气阀、地下式消火栓附件安装,均指设计要求不砌井的情况,如设计要求砌井时,不得计算附件安装。

九、本章定额焊接法兰水表组成和螺纹水表组成安装,分别适用于管道焊接和螺纹连接,如材料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十、法兰水表为单装,适用于法兰铸铁管件连接,其组成的阀门、管件安装,根据设计另按相应定额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类管件、阀类、附件、消火栓、水栓、水表组成的安装,按施工图设计数量分别以“个”、“处”、“组”为单位计算。

第四章 铸铁及钢制管件及法兰阀类接口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青铅、石棉水泥、膨胀水泥 、胶圈、法兰、压兰、电焊接口。 二、本章定额各类接口适用于本分册项目中未含接口的项目及接口项目换算的情况。

工程量计算规则

青铅、石棉水泥、膨胀水泥、胶圈、法兰、压兰、电焊的接口,按施工图设计的说明和数量分别以“个”为单位计算。

第五章 管道附属构筑物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砖砌矩形水表井、地下式消火栓井、圆形排泥湿井、管道支撑工程。

二、本章定额各类井室砌筑均按《给水、排水标准图案》,其中砖砌圆形阀门井是按S143、砖砌矩形卧式阀门井是按S144、砖砌矩形水表井是S145、砖砌消火栓井是按S162、砖砌圆形排泥湿井是按S146进行编制的。

三、本章定额砖砌圆形阀门井(有地下水),矩形卧式阀门井、矩形水表井已考虑了水泥砂浆防水,如设计有特殊要求,可按第七册有关定额执行。地下水的排水,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排水定额。

四、非标准井室及挡墩执行第六册有关定额。

五、本章定额所指的井深是指垫层顶面至铸铁井盖顶面的距离。井深大于1.5m时,应按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项目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六、本章定额是按灰口铸铁重型圆井盖、座考虑,如设计要求井盖、座材质和形状不同时,可在套价时换算单价,其他不变。

七、本章定额井室钢筋混凝土盖板是按成品安装考虑,如需预制,其混凝土、钢筋、模板制作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列项计算后不得再计钢筋混凝土盖板价。 八、矩形卧式阀门井筒每增0.2m定额,包括2个井筒同时增加0.2m。 九、混凝土支墩模板安装拆除,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的规定。 十、圆形排泥湿井进水管、溢流管的安装,执行本册有关定额的规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井均按施工图数量,以“座”为单位。

二、管道支墩按施工图以实际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第六章 管道内防腐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新、旧铸铁管、钢管的地面和地下离心机械内涂防腐、人工内涂防腐。

二、地面防腐综合考虑了现场和厂内集中防腐两种施工方法。

三、管道的外防腐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的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管道内防腐按施工图中心线长度计算,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管件、阀门所占的长度,但管件、阀门的内防腐也不另行计算。

第七章 取水工程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大口井内套管安装,辐射井管安装,钢筋混凝土渗渠管制作、安装,渗渠滤井填料。 二、大口井内套安装:

1.大口井套管为井底封闭套管,按法兰套管全封闭接口考虑。 2.大口井底做反滤层时,执行渗渠滤料填充项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如发生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辐射井管的防腐,执行安装工程有关定额。

2.模板制作、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沉井工程。如发生时,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

3.土石方开挖、回填、脚手架搭拆、围堰工程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定额。 4.船上打桩及桩的制作,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定额。 5.水下管线铺设,执行第七册“燃气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计算。

第六册 排水工程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顶进工程,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模板、钢筋(铁件)加工及井字架等内容。 二、本分册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三、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3.《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1990年); 4.《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S2、S3(1996年); 5.《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GB11836—89); 6.《铸铁检查井盖标准》(CJ/T3012—89);

7.《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41—90); 四、本分册与建筑、安装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建筑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本册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有关定额执行。

2.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按安装工程有关定额执行。

3.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入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凡厂、区室外排水管道(接户井)以外的市政管道检查井,均执行本定额。 五、本分册与其他定额册的关系:

本分册凡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水,便桥,拆除等工程,除另有说明外,均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六、本分册需说明的有关事项:

1.本分册所称管径均指内径。

2.本分册中的混凝土均为现场拌合,各项目中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3.本分册各章所需的模板、钢筋(铁件)加工、井字架均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 4.本分册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或采用沟槽排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项目;

5.干土与湿土的区分:地下水位线以上为干土,地下水位线以下为湿土。采用降水后的挖土按干土计算。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道接口、闭水试验、管道出水口项目,适用于市政工程雨水、污水及合流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

二、定额中直径300~500mm混凝土管,为人工下管铺设,直径600~2400mm为人机配合下管铺设。施工时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不做调整。

三、在无基础的槽内铺设管道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四、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支撑下穿管铺设,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五、自(预)应力混凝土管胶圈接口管道铺设执行给水册的相应定额项目。 六、定额管座角度按120°和180°列项,设计管座角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套用本册第三章非定型管座定额项目。

企口管的膨胀水泥砂浆接口和石棉水泥接口适用于360°,其他接口均是按管座角度列项的。如管座角度不同时,按相应材质的接口做法,按管道接口调整表进行调整(见下表):

管道接口调整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项目名称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钢丝网水泥沙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实做角度 90° 135° 90° 135° 90° 120° 135° 180° 90° 120° 135° 180° 调整材料 120°定额材料 120°定额材料 120°定额材料 120°定额材料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调整系数 1.330 0.890 1.330 0.890 0.750 0.670 0.625 0.500 0.750 0.670 0.625 0.500 注:现浇混凝土外套环,变形缝接口,通用于平口、企口管。

七、设计要求与本定额所采用的标准图集不同时,执行本册第三章非定型的相应项目。 八、本章各项所需模板、钢筋加工内容,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

九、排水出水口分砖砌、石砌两种以及混凝土基础和铺底,其工作内容还包括了砌体和勾缝的全部工作,使用时不分出水口型式和管径大小,以10m为单位计算。设计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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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角度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管、陶土管铺设,以井中至井中的中心扣除检查井长度的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下表计算: 检查井规格mm Φ700 Φ1000 Φ1250 Φ1500 Φ2000 Φ2500 扣除长度(m) 0.4 0.7 0.95 1.20 1.70 2.20 检查井规格(mm) 各种矩形井 各种交汇井 各种扇形井 圆形跌水井 矩形跌水井 阶梯式跌水井 扣除长度(m) 1.0 1.20 1.0 1.60 1.70 按实扣 第二章 定型井

一、本章包括各种定型的砖砌检查井、收水井,适用于D700~D2400间的混凝土雨水、污水及合流管道所设的检查井。

二、各类井是按1996年《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编制的,实际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第三章相应项目。

三、各类井均为砖砌,如为石砌时,执行第三章相应项目。

四、各类井只计列了内抹灰,如设计要求外抹灰时,执行第三章的相应项目。 五、各类井预制混凝土构件所需的模板钢筋加工,均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但定额中已包括构件混凝土部分的人、材、机,不得重复计算。 六、如遇三通、四通井,执行非定型井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井按不同井深、井径以“座”为单位计算。 二、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

第三章 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一、本章定额包括非定型井、渠、管道及构筑物垫层,基础,砌筑,抹灰,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检查井筒砌筑等。适用于本分册各章节非定型的工程项目。

二、本章各项目均不包括脚手架,当井深超过1.5m且体积大于3m时,执行第七章井字脚手架项目;砌墙高度超过1.5m,抹灰高度超过1.5m所需脚手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三、本章所列各项目所需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钢筋(铁件)的加工均执行第七章相应项目。

四、收水井的混凝土过梁制作、安装执行小型构件的相应项目。 五、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按流槽面项目执行。 六、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定额执行。

七、干砌、浆砌出水口的平坡、锥坡、翼墙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八、本章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以内的构件。凡大于0.04m的检查井过梁,执行混凝土过梁制作、安装项目。

九、拱(弧)型混凝土盖板的安装,按相应体积的矩形板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执行。

十、定额只计列了井内抹灰的子目,如井外壁需要抹灰,砖、石井均按井内侧抹灰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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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石砌体中的块石砌体均指墙体的清水面层,而墙体的衬里部分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的毛石挡墙项目。

十二、现浇混凝土方沟底板,采用渠(管)道基础中平基的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所列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以施工图为准计算,其中: 1.砌筑按计算体积,以“10m”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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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抹灰、勾缝以“100m”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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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种井的预制构件以设计体积“10m”为单位计算,安装以“10m”体积或“套”计算。

4.井、渠垫层、基础按设计体积以“10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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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沉降缝应区分材质按沉降缝的断面积或铺设长度分别以“100m”和“100m”为单位计算。

6.各类混凝土盖板的制作按设计体积以“10m”为单位计算,安装按单件(块)体积以“10m”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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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井筒的砌筑适用于混凝土管道井深不同的调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区分高度以“座”为单位计算,高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每增减0.25m调整。

三、方沟(包括存水井)闭水试验的工程量,按实际闭水长度的用水量,以“100m”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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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顶管工程

一、本章包括工作坑土方、人工挖土顶管、挤压顶管,混凝土方(拱)管涵顶进,不同材质不同管径的顶管接口等项目;适用于雨、污水管(涵)以及外套管的不开槽顶管工程项目。 二、工作坑垫层、基础采用第三章的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方(拱)涵管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三、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允许调整。工作坑回填土,按其设计做法套用通用册的相应项目。

四、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可根据管径、接口做法套用第一章的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五、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工程量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六、定额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只适用于设计所需要的永久性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得套用。

七、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的,按箱涵顶进项目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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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管道顶进项目中的顶镐均为液压自退式,如实际施工中采用的设备与定额不符时,不允许调整。

九、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套用给排水构筑物一章的相应项目。 十、水力机械顶进定额中,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发生时可另计。

十一、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进定额中人工与机械乘以下列系数分级计算: 十二、安装拆除中继间项目仅适用于敞开式管道顶进,当采用其他顶进方法时,中继间费用允许另计。

十三、钢套环制作项目以吨为单位,适用于永久性接口内,外套环,中继间套环、触变泥浆密封套环的制作。

十四、顶管工程中的材料是按50m水平运距、坑边取料考虑的,如因场地等情况取用料水平运距超过50m时,根据超过距离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中继间顶进分级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一级顶进 1.36 二级顶进 1.64 三级顶进 2.15 四级顶进 2.80 超过四级 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作坑土方区分挖土深度,以挖方体积计算。

二、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按实际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顶管接口应区分操作方法、接口材质分别以口的个数和管口断面积计算工程量。 四、钢板内、外套环的制作,按套环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

第五章 给排水构筑物

本章定额包括沉井、现浇钢筋混凝土池、预制混凝土构件、折(壁)板、滤料铺设、防水工程、施工缝、井池渗漏试验等项目。 一、沉井:

1.沉井工程系按深度12m以内,陆上排水沉井考虑的。水中沉井、陆上水冲法沉井以及离河岸边近的沉井,需要采取地基加固等特殊措施者,可执行第四册“隧道工程”相应项目。 2.沉井下沉项目中已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计算。

3.沉井制作不包括外渗剂,若使用外渗剂时可按设计配合比执行。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

1.池壁遇有附壁柱时,凸出部分柱按相应柱定额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2.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用。

3.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4.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5.格型池壁执行直型池壁相应项目(指厚度),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6.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其他不变。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所设置预埋件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2.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个孔增加0.5个工日计。

3.除混凝土滤板、铸铁滤板、支墩安装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执行异型构件安装项目。

四、施工缝:

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如下表:

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五、井、池渗漏试验:

1.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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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项目名称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油浸木丝板 紫铜板止水带 断面尺寸 3cm×2cm 2.5cm×15cm 展开宽45cm 4 5 氯丁橡胶止水带 其余均为 展开宽30cm 15cm×3cm 2.井、池渗漏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定额项目中已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在另计。

3.如构筑物池容量较大,需从一个池子向另一个池注水作渗漏式试验采用潜水泵时,可换算抽水设备,其他均不变。

六、构筑物混凝土项目中的钢筋、模板项目执行本分册第七章相应项目。需要搭设脚手架者,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泵站上部工程以及本章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执行建筑工程定额的相应项目。构筑物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的相应项目。构筑物的防腐、内衬工程金属面,执行安装工程定额的相应项目,非金属面执行建筑工程定额的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 1.沉井刃脚支设:

(1)垫木支设按实际所垫刃脚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2)砂、混凝土刃脚支设,按刃脚中心线长度乘以垫脚断面积以“m”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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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沉井井壁及隔墙的厚度不同(如上薄下厚)时,可按平均厚度执行相应定额。 二、钢筋混凝土池:

1.钢筋混凝土各类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混凝土实体积计算,不扣除0.3m以内的孔洞体积。

2.各类池盖中的进入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工程量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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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的扩大部分;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计算;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4.池壁以设计厚度计算体积,当设计池壁上薄下厚时,以平均厚度执行相应定额。池壁高度应自池底板面算至池盖下面。

5.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6.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7.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图示尺寸区分厚度以“10m”计算,不扣除滤头套管所占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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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10m”计算,不扣除0.3m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四、折板、壁板制作安装

1.折板安装应区分材质,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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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稳流板安装应区分材质,不分断面均按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五、滤料铺设:

各种滤料铺设均按设计要求的铺设平面乘以铺设厚度以“10m”为单位计算,锰砂、铁矿石滤料以“10t”为单位计算。 六、防水工程:

1.各种防水层按实铺面积,以“100m”计算,不扣除0.3m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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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七、施工缝:

各种材质的施工缝填缝及盖缝均不分断面按设计缝长以“延长米”计算。

八、井、池渗漏试验:井、池的渗漏试验区分井、池的容量范围,以“1000m”水容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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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一. 本章适用于给水厂、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项目的专用设备安装。通用机械设

备安装应套用安装定额中有关专业册的相应项目。 二. 本章设备、机具和材料的搬运:

1.设备:定额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2.机具和材料:定额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工程,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工程,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

面为基准面。

三. 工作内容:

1.设备、材料及机具的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起重机具的领用、

搬运、装拆、清洗、退库。

2.划线定位,铲麻面、吊装、组装、连接、放置垫铁及地脚螺栓,找正、找平、焊接、固

定、灌浆。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工作。 5.设备本体带有的物体、机件等附件的安装。 四. 本章除各节另有说明外,未包括下列内容:

1.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 2.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孔、预埋件的修正及调整所增加的工作。

3.供货设备整机、机件、零件、附件的处理、修补、修改、检修、加工、制作、研磨以及

测量等工作 。

4.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构件等的安装、制作、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和脚手

架搭拆工作。

5.设备变速箱、齿轮箱的用油,以及试运转所用的油、水、电等。 6.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地脚螺栓和产品图纸注明的标准件、紧固件。 7.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工作。 五. 各节有关说明:

(一) 拦污及提水设备: 1.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2.格栅制作是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的。 (二) 投药、消毒设备:

1.管式药液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乘以系数1.3。 2.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3.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4.溶药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三) 水处理设备:

1.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座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如需制作钢

制支承平台时,应另行计算。

2.曝气管的分管室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粘贴和焊接时,

可按相应规格项目的定额基价分别乘以系数1.2和1.3。 3.卧式表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型和K型叶轮。 (四) 排泥、撇渣及除砂机械:

1.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2.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 (五) 污泥脱水机械:

设备安装的上排、拐弯、下排,定额中均以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与定额中不同时,不得调整。

(六) 闸门及驱动装置:

1.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2.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3.铸铁堰门安装以其安装深度按3m内考虑。

4.螺杆起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汽动为3m以内考虑。 (七)集水槽、堰板制作安装及其他: 1.集水槽制作安装

(1)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了钻孔和 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再另计。 (2)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合漆的人工和

材料,不得再另计除锈刷油费用。

2.堰板制作安装

(1)碳钢、不锈钢矩形堰执行齿型堰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6,其他不

变。

(2)金属齿型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

接板考虑的,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定额不作调整。

(3)金属堰板安装项目,是按碳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安装相应项目

乘以系数1.2

(4)非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3.穿孔管、穿孔板钻孔

(1)穿孔管钻孔项目适用于水厂的穿孔配水管、穿孔排水泥管等各种材质管的钻

孔。

(2)工作内容包括:切管、划线、钻孔、厂内材料运输。穿孔管的对接、安装应

另按有关项目计算。

4.斜板、斜管安装

(1)斜板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固定、螺栓连接等,不包括斜板

的加工制作费用。

(2)聚丙烯斜管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铺装、固定、安装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机械设备类

1. 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搅拌机械、曝气机、生物转盘、带式压滤机均区分设

备质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均包括设备带有的电动机的重量在内。 2. 螺旋泵、水射器、管式混合器、辊压转鼓式污泥脱水机、污泥造粒脱水机均区分

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3. 排泥、撇渣和除砂机械均区分跨度或者池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4. 门闸及驱动装置,均区分直径或长×宽以“座”为计量单位

5. 曝气管不分曝气池和曝气沉砂池,均区分管径和材质按“延长米”为计量单位 二. 其它项目

1. 集水槽制作、安装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以“10m”为计量单位。

2

2. 集水槽制作、安装以设计断面尺寸乘以相应长度以“m”计算,断面尺寸应包括需

要折边的长度,不扣除出水孔所占面积。

3. 堰板制作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以“10m”计算。金属堰板适用于碳钢、不

锈钢,非金属堰板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

4. 堰板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以“10m”计算,金属堰板适用于碳钢、不

锈钢、非金属堰板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

5. 齿型堰板制作、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以“10m”计算,不扣除齿型间

隔空隙所占面积。

6. 穿孔管钻孔管项目,区分材质按管径以“100个孔”为计量单位。钻孔直径是综合

考虑取定的,不论孔径大与小军不作调整。

7. 斜板、斜管安装仅包括安装内容,以“10m”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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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2

2

8. 格栅制作、安装区分材质按格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制作所需的主材应区

分规格、型号分别按定额中规定的使用量计算。

第七章 模板、钢筋、井字架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预制混凝土工程所用不同材质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钢筋、铁件的加工制作,拌料槽(筒)、井字脚手架等项目,适用于本册及第五册“给水工程”的第四章管道附属的构筑物、第五章取水工程。

二、模板是分别按钢模钢撑、复合木模木撑、木模木撑区分不同材质分别列项的,其中钢模模数差部分采用木模。

三、定额中现浇、预制项目中,均已包括了钢筋垫块或第一层底浆的工、料以及看模工日,套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四、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模、胎模,需设置者,地模可套用通用册平整场地的相应项目;水泥砂浆、混凝土砖地、胎模套用桥涵册的相应项目。

五、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乘以系数1.08,其他不变。 六、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 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七、模板的预留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小于0.3m者,混凝土用量不扣减,模板用量不增加。

八、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内的矩形板;井盖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形板项目执行。

九、钢筋加工定额是按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的,工作内容包括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安放及浇捣混凝土时的维护用工等全部工作,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允许调整。

十、各项目中的钢筋规格是综合计算的,子目中的“××以内”系指主筋最大规格,凡小于φ10的构造筋均执行φ10以内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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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定额中非预应力钢筋加工,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计算的,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

十二、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线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十三、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应另行计算。

十四、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先张法张拉台座及其相应的夹具、承力架等合理的周转摊销量,不得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100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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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的实体积以“10m”为单位计算。

3

三、砖、石拱圈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圈孤弧形接触面积计算,并执行桥涵工程册相应项目。

四、各种材质的地模、胎膜,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以“100m”为单位计算,执行桥涵工程册相应项目。

2

五、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座”为单位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六、井底流槽按浇注的混凝土流槽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七、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t”计算。 八、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九、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型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计。 2.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增加0.15m,如两端均采用帮条锚

具,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长度。

4.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5m长度。

十、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第七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 包括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的管道安装,管件制作、安装,法兰、阀门安装,燃气用设备安装,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管道试压、吹扫及无损探伤和除锈、刷油、绝热、防腐蚀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内容。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 4.《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90);

5.《城市热力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89);

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7.《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9.国家和有关专业部的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四、有关规定:

(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及搭、拆脚手架等均按第一册“通用项目”册相应项目执行。 2.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及井室按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3.本定额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安装缺项部分按安装工程有关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4.本分册不包括管道穿跨越工程。

5.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探伤缺项部分按安装工程有关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6.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第五册“给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7.异径管、三通制作,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缺项部分按安装工程有关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8.燃气调压站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有关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DN≤1800mm是按沟深3m以内考虑的,DN>1800mm是按沟深5m以内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三)本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煤气管道,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件安装均不再做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为: 高压 A级: 0.8Mpa<P≤1.6MPa

B级: 0.4MPa<P≤0.8MPa 中压 A级: 0.2MPa<P≤0.4MPa

B级: 0.05MPa<p≤0.2Mpa 低压: P≤0.005Mpa

(四)本定额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

低压: p≤1.6MPa 中压: 1.6Mpa<P≤2.5Mpa 热力管道设计参数标准见下表:

介质名称 蒸气 热水 温度(℃) T≤350 T≤200 压力(Mpa) P≤1.6 P≤2.5 第一章 管道安装

一、本章包括碳钢管(焊接)、镀锌钢管(丝接)、直埋式预制保温管、碳素钢板卷管、铸铁管(机械接口)、塑料管以及套管内铺设钢板卷管和铸铁管(机械接口)等各种管道安装。 二、本章工作内容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沿沟排管及50mm以内的清沟底、外观检查及清扫管材。

三、新旧管道带气接头未列定额项目,各市可按燃气管理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按实进行结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章中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管件、阀门、法兰、燃气调长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2.埋地钢管使用套管时(不包括顶进的套管),按套管管径套用同一安装项目。套管封堵的材料费可按实际耗用量另行计算。

3.铸铁管安装按N1和X型接口计算,如采用N型和SMJ型人工乘以1.05。 4.铸铁管(机械接口)的有效节长是按5m标准计算的,如实际使用的管材有效节长和接口含量与标准不符时,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按下式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实际每10m接口含量/定额每10m接口含量

5.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安装中保温管管节长度取定为12m,计算时不扣除管件长度,工序中出现的保温切口已含在预制保温管管件中。

6.当实际采用保温管管节长度与定额不符时,管道安装执行本章相应子目,接口保温执行本分册第七章相应子目。

第二章 管件制作、安装

一、本章定额包括碳钢管件制作、安装,铸铁管件安装、法兰管件安装、盲(堵)板安装、钢塑过渡接头安装,防雨环帽制作与安装,套管制作、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等。 二、异径管安装以大口径为准,长度综合取定。 三、中频煨弯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

四、挖眼接管的定额项目,计算工程量时均以支管管径为准,管径≥200管道的加强筋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如实际中不采用钢筋时,也不作调整。

五、铸铁管件安装(机械接口)以承口数划分项目,以件为计量单位。 六、法兰管件安装,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一侧的螺栓用量。

七、直埋式预制保温管管件包括:三通、弯头、一次性膨胀节、固定支架(不包括土建部分)、变径管、焊接(保温)阀门等预制保温件。

八、一般管架制作安装定额按单件重量列项,并包含所需要螺栓、螺母。除木垫式、弹簧式管架外,其他类型管架均执行一般管架定额。

九、木垫式管架不包括木垫重量,但木垫的安装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弹簧式管架制作,不包括所需弹簧,应另行计算。

第三章 法兰阀门安装

一、本章包括法兰安装,阀门安装,阀门解体、检查、研磨,阀门水压试验、操纵装置安装等。

二、电动阀门安装不包括电动机的安装。 三、阀门解体、检查和研磨,已包括一次试压。

四、阀门压力试验介质是按水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其他介质,可按实调整。 五、定额内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考虑,如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六、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不包括螺栓使用量,螺栓用量参考下表。

七、中压法兰、阀门安装套用低压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 八、工程量计算,按定额项目所列单位计算。

九、法兰安装以“个”为单位计算时,执行法兰安装定额乘以系数0.61,螺栓数量不变。

平焊法兰安装用螺栓用量表

外径×壁厚(mm) 57×4.0 76×4.0 89×4.0 规格 M12×50 M12×50 M16×55 重量(kg) 0.319 0.319 0.635 外径×壁厚(mm) 377×10.0 426×10.0 478×10.0 规格 M20×75 M20×80 M20×80 重量(kg) 3.906 5.42 5.42 108×5.0 133×5.0 159×6.0 219×6.0 273×8.0 325×8.0

M16×55 M16×60 M10×60 M16×65 M16×70 M20×70 0.635 1.338 1.338 1.404 2.208 3.347 529×10.0 630×8 720×10.0 820×10.0 920×10.0 1020×10.0 M20×85 M22×85 M22×90 M27×95 M27×100 M27×105 5.84 8.89 10.668 19.962 19.962 24.633

对焊法兰安装用螺栓用量表 外径×壁厚(mm) 57×3.5 76×4.0 89×4.0 108×4.0 133×4.5 159×6.0 219×70 273×75 规格 M12×50 M12×50 M16×60 M16×60 M16×65 M16×65 M16×70 M16×75 重量(kg) 0.319 0.319 0.669 0.669 1.404 1.404 1.472 2.318 外径×壁厚(mm) 325×8.0 377×9.0 426×9.0 478×9.0 529×9.0 630×9.0 720×9.0 820×10.0 规格 M20×75 M20×75 M20×75 M20×75 M20×80 M22×80 M22×80 M27×85 重量(kg ) 3.906 3.906 5.208 5.208 5.42 8.25 9.9 18.804 第四章 燃气用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包括凝水缸制作、安装,调压器安装,过滤器、调压器附件安装,检漏管安装,燃气调长器安装。 二、凝水缸安装:

1.碳钢、铸铁凝水缸安装如使用成品头部装置时,扣除定额内DN25抽水管和DN50套管的材料,其他不变。

2.碳钢凝水缸安装未包括缸体、套管、抽水管的刷油、防腐,应按不同设计要求另行套用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三、各种调压器安装:

1.雷诺式调压器安装是指调压器两侧三盘丁字管以内(包括三盘丁字管)的主体调压器、中低压辅助调压器、指挥器、平衡器、旁通管道、直通管道、各种管件、各种阀门等的安装及校验调试。三盘丁字管以外的管道、管件的安装执行本定额相应项目。定额中螺栓、橡胶石棉板为实际消耗量,若设备本身已配备时,应按实调整。

2.T型调压器安装是指调压器成品安装,调压站内组装的各种管道、管件、各种阀门根据不同设计要求,执行本定额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箱式调压器(落地式)不包括底座安装,应按不同设计要求另行套用有关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4.各类型调压器安装均不包括过滤器、荼油分离器(脱荼筒)、安全放散装置(包括水封)、站内测压装置安装,发生时,可套用本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5.本定额过滤器、荼油分离器、安全放散器装置(包括水封)、测压装置均按成品件考虑。

四、检漏管安装是按在套管上钻眼攻丝安装考虑的,已包括小井砌筑。

五、燃气调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采用直接对焊时,应减掉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六、燃气调长器是按三波考虑的,如安装三波以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3,其他不变。 七、法兰用螺栓按第三章“螺栓用量表”选用,若与实用不同允许调整。

八、工程量计算,按定额项目所列单位计算。

第五章 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一、调压器、除污器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定额项目不同时,阀门、压力表及温度计可按实际数量、型号进行调整,其他不变。如不以成组安装时,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项目。其中单独减压器、安全阀安装按相应阀门安装子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0,其他不变。

二、碳钢钢套筒补偿器及波纹补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直接焊接时,应减掉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三、法兰用螺栓按第三章“螺栓用量表”选用。

四、本定额未设方型补偿器制作与安装,如需制作、安装,可分别执行管道及管件制作安装的单项定额项目,但补偿器制作项目内不包括管材,其管材应计算在管道安装工程内。 五、工程量计算,按定额项目所列单位计算。

第六章 管道试压、吹扫及无损探伤

一、本章包括管道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管道总试压、牺牲阳极和测试桩安装、焊缝探伤等。

二、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总试压:

1.管道压力试验,不分材质和作业环境均执行本定额。试压水如需加温,热源费用及排水设施另行计算。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包括了一次试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耗用量。

3.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均摊销了管道两端所需的卡具、盲(堵)板、临时管线用 的钢管、阀门等材料的消耗。

4.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介质可按实调整。 三、管道焊缝探伤:

1.本章定额适用于管壁厚≤16mm的管道焊缝及母材的探伤。 2.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高空作业降效因素。

3.本章定额不包括固定射线探伤仪器使用的各种支架的制作及因超声波探伤需要各种对比试块的制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分段试验合格后,如需总体试压和发生二次或二次以上试压时,应再套用本定额相应项目计算试压费用。

2.管件长度未满10m者,以10m计,超过10m者按实际长度计。

3.管道总试压按每公里为一个打压次数,套用一次定额项目,不足0.5km的按实计算,超过0.5km计算一次。

4.集中供热高压管道压力试验套用低中压相应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七章 除锈、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一、除锈工程:

1.除锈工程适用于金属表面的手工、动力工具除锈。

2.各种管件、阀门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凹凸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3.手工、动力工具除锈分轻、中、重三种,区分标准为: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红锈开始发生。

中锈: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重锈:大部分氧化皮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嘛坑。 4.本定额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执行轻锈定额乘以系数0.2。

5.因施工需要发生时的二次除锈,应另行计算。 二、刷油工程:

1.定额适用于金属管道、设备与矩形管道、一般金属结构等刷(喷)油漆工程。 2.金属面刷油不包括除锈工作内容。

3.各种管件、阀门和设备上人孔、管口部分的刷油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4.本定额按安装地点就地刷(喷)油漆考虑,如安装前管道集中刷油,人工乘以系数0.7。 5.本定额主材与稀干料可以换算,但人工和材料消耗量不变。 6.标志色环等零星刷油,执行本定额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2.0。 三、绝热工程:

1.依据《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要求,保温厚度大于100mm、保冷厚度大于80mm时应分层施工,工程量分层计算。但是如果设计要求小于100mm、保冷厚度小于80mm也需分层施工时,也应分层计算工程量。

2.管道绝热工程,除法兰、阀门外,其他管件均已考虑在内。 3.保护层:

(1)镀锌铁皮的规格按1000×2000和900×1800、厚度0.8mm以下综合考虑,若采用其他规格铁皮时,可按实调整。厚度大于0.8m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 (2)此项也适用于铝皮保护层,主材可以换算。

4.管道绝热均按现场安装后绝热施工考虑,若先绝热后安装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9。 5.复合成品材料安装应执行相同材质瓦块(或管壳)安装项目。复合材料分别安装时按分层计算。

6.管道现场聚氨脂泡沫保温,不包括除锈刷漆。外保护层工作内容,应按设计要求另套用有关定额响相应子目。 四、钢管防腐:

1.钢管防腐是按集中预制和现场制作相结合的方法考虑的。 2.各种管道的附件、阀件,均以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3.管道防腐保护层缠绕塑料布按外表面积计算,外表面积计算见下表:

管道防腐保护层外表面积计算表

(m/m)

2

管径457 76 89 108 159 219 273 325 426 529 630 720 820 920 1020 1220 (mm) 5 0二油.0.12 0.27 0.31 0.37 0.53 0.72 0.89 1.05 1.37 1.69 2.01 2.29 2.60 2.92 3.23 3.86 一布 17 0三油.0.22 0.28 0.32 0.38 0.54 0.73 0.90 1.06 1.38 1.70 2.02 2.30 2.61 2.93 3.24 3.87 二布 18 第八册 路灯工程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八册“路灯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变配线路、架空线路、电缆工程、配线配管、照明器具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安装等内容。 二、本分册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镇道路、市政地下道理的照明工程。

三、本分册与安装工程有关定额的相关项目的界线划分,以路灯系统与城市供电系统相交为界,界限以内执行本定额。

四、本分册电压等级按10kv以下考虑。

五、本分册四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其作业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收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工种见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变配电设备工程

一、本章定额主要包括: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力电容器、负荷开关、避雷器安装;高低压配电柜及配电箱、盖板制作安装;熔断器、控制器、启动器、分流器安装;接线端子焊压安装,系统调试内容。

二、变压器安装用枕木、绝缘导线、石棉布是按一定的折旧率摊销计入的,实际摊销量与定额不符时不作换算。

三、变压器油按设备自带考虑,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有关定额中。

四、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是综合考虑编制的,执行中不作换算。

五、配电及控制设备安装,均不包括支架制作和基础型钢制作安装,也不包括设备元件安装及端子板外部接线,发生时应执行相应定额。

六、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本定额范围的各种支架制作安装,但铁构件制作安装均不包括镀锌。轻型铁构件是指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七、各项设备安装均未包括接线端子及二次接线。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变压器干燥,如确实需要干燥,可执行安装工程有关定额的相应项目。

二、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变压器油的过滤量,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三、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组合箱式变电站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定额内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置安装。

四、各种配电箱、柜安装均按不同半周长以“套”为单位计算。 五、铁构件制作安装按施工图以“100kg”为单位计算。 六、盘柜配线按不同断面、长度按下表计算: 序号 1 2 项目 各种开关柜、箱、板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预留长度(m) 高+ 0.3 说明 盘面尺寸 以安装对象中心计算 刀开关、启动器、母线槽进出线盒等 3 以安装对象中心计算 1 以管口计算 七、各种接线端子按不同导线截面积,以“10个”为单位计算。

第二章 架空线路工程

一、本章定额是按平原条件编制的,如在丘陵、山地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下列地形系数:

地形类别 调整系数 二、地形划分:

1.平原地带:指地形比较平坦、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地带:指地形起伏的矮岗、土丘等地带(安装高差在10m以内)。 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沟谷地带、高原台地等(安装高差在10cm以外)。 三、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5根以内者,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四、导线跨越:

1.在同一跨越档内,有两种以上跨越物时,则每一跨越物视为“一处”跨越,分别套用定额。

2.单线广播线不算跨越物。

五、1kv横担安装定额已包括金具及绝缘子安装人工。

六、本定额基础子目适用于路灯杆塔、金属灯柱、控制箱安置基础工程,其他混凝土工程套用有关定额。

丘陵(市区) 1.4 一般山地 1.6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底盘、卡盘、拉线盘按设计用量以“块”为单位计算。

二、各种电线杆组立,分材质与高度,按设计数量以“根”为单位计算。 三、拉线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形式以“组”为单位计算。

四、横担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线数以“组”为单位计算。

五、导线架设,分导线类型与截面,按1km/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规定如下表:

项 目 名 称 转 角 高压 分支、终端 分支、终端 低压 交叉跳线转交 与 设 备 连 接 1.5 0.5 2.0 0.5 长 度(m) 2.5 六、导线跨越架设,指越线架的搭设、拆除和越线架的运输以及因跨越施工难度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处”为单位计算,每个跨越间距按50m以内考虑的,大于50m小于100m时,按2处计算。

七、路灯设施编号按“100个”为单位计算;开关箱号不满10只按10只计算;路灯编号不满15只按15只计算;钉粘贴号牌不满20个按20个计算。

八、混凝土基础制作以“m”为单位计算。

3

九、绝缘子安装以“10个”为单位计算。

第三章 电缆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常用的10kv以下电缆敷设,未考虑在河流和水区、水底、井下等条件的电缆敷设。

二、电缆在山地丘陵地区直埋敷设时,人工乘以系数1.3。该地段所需的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时计算。

三、本章定额未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隔热层、保护层的制作安装; 2.电缆的冬季施工加温工作。

四、电缆头制作安装均按铝芯考虑的,铜芯电缆头制作安装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缆沟盖板揭、盖定额,按每揭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

二、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离地面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加2m; 4.穿过排水沟,按沟壁外缘以外加1m。 三、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设计波形弯度、交叉时,按敷设长度增加2.5%计算; 2.斜坡敷设电缆时,按斜长计算;

3.电缆敷设长度除上述规定外,另加下表规定附加长度:

序号 1 2 电缆进入建筑物内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预留 项目 预留长度(m) 2.0 1.5 3 4 5 6 变电所进出线 电缆终端头 电缆中间头盒 高压开关柜 1.5 1.5m 两端各2.0 2.0 四、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时,有施工图的,按施工图计算;无施工图的,一般按沟深0.9m,沟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加0.3m工作面计算。

五、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

六、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均以“个”为计量单位。一根电缆按两个终端头,中间头设计有图示的,按图示确定。

第四章 配管配线工程

一、各种配管的工程量计算,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为单位计量。计算时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二、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另行计算。

三、管内穿线定额工程量计算,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积,按单线延长米计算。线路的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四、塑料护套线明敷设工程量计算,应区别导线截面积、导线芯数、敷设位置,按单线路延长米计算。

五、钢索架设工程量计算,应区分圆钢、钢索直径,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六、开关、插座、按扭等的 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别母线截面积、花篮螺栓直径,以“10套”为单位计算。

二、带行母线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分母线材质、母线截面积、安装位置,按延长米计算。调试按电压等级区分,以“段”为单位计算。

三、接线盒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别安装形式,以及接线盒类型,以“10个”为单位计算。

第五章 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一、本章定额主要包括各种悬挑灯、广场灯、高杆灯、庭院灯以及照明元器件的安装。 二、各种灯架元器件的配线,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作调整。 三、各种灯柱穿线均套相应的配管配线定额。

四、本章定额已考虑了高度在10m以内的高空作业因素,如安装高度超过10m时,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

五、本章定额已包括利用仪表测量绝缘及灯具的试亮工作。

六、本章定额为包括电缆接头的制作及导线的焊压接线端子,实际使用时,可套用有关章节的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悬挑灯、广场灯、高杆灯灯架分别以“10套”、“套”为单位计算。 二、各种灯具、照明器件安装分别以“10套”、“套”为单位计算。 三、灯杆座安装以“10只”为单位计算。

第六章 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高杆灯杆防雷接地,变配电系统接地及避雷针接地装置。 二、接地母线敷设定额按自然地坪和一般土质考虑的,包括地沟的挖填土和夯实工作,套用本定额不应再计算土方量。如遇有石方、障碍物等情况可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不适用于采用爆破法施工敷设接地线、安装接地级,也不包括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采用换土或化学处理的接地装置。

四、本章定额避雷针安装、避雷引下线的安装均已考虑了高空作业的因素。 五、本章定额避雷针按成品件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接地极制作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根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二、接地母线敷设,按设计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均按延长米计算,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

三、接地跨接线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规程规定凡需作接地跨接线的工作内容,每跨接一次按一处计算。

第七章 路灯灯架制作安装工程

本章定额主要适用于灯架施工的型钢煨制,钢板卷材开卷与平直、型钢胎具制作,金属无损探伤检验工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灯灯架制作安装按每组重量及灯架直径,以“t”为单位计算。 二、型钢煨制胎具,按不同钢材、煨制直径以“个”为单位计算。

三、焊缝无损探伤按被探件厚度不同,分别以“10张”、“10m”为单位计算。

第八章 刷油防腐工程

一、本定额适用于金属灯杆面的人工、半机械除锈、刷油防腐工程。 二、人工、半机械除锈分轻、中锈两种,区分标准为: 1.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轻锈开始发生。

2.中锈:氧化皮部分破裂脱呈堆粉沫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三、本定额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按轻锈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2。

四、因施工需要发生的二次除锈,其工程量另行计算。 五、金属面刷油不包括除锈费用。

六、本定额按安装地面刷油考虑,没考虑高空作业因素。

七、定额油漆与设计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但人工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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