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主体资源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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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0期 (总第162期) 世纪捧 Shi Ji()iao No.10,2008 (General No.162) 论高校思想政 治理 论课实践教学的主体资源 何景春,叶茺,夏兵 (武汉工程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摘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既包括着对客体资源,也包括着对实践教学主体资源 的利用和开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主体资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学生、 高校内各类学生管理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四个方面。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主体资源状况,不仅 仅是一个视角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它可能有助于我们从实践教学的现实困境中胜利突围。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主体 当前,人们对高校思想政冶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相对 短缺”的现状有了初步的感性认识,也提出了建立“实践资源 库”,开展“两课实践教学资源挖潜”的具体思路 。但是正 如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的:“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 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 “ 。如 果我们的认识仅停留在感性认识基础上,或基于这种感性认 识作理论探讨,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避免“有关实践教学问 题的讨论已经走在了实践教学制度与资源建设的前 面” 】 的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真实地了解思想政治 理论课实践教学中资源占有、资源分配、资源使用状况,笔者 所在的《高校思想政冶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整合利用研究》 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 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第四条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 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 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 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 条则规定教师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 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 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 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 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四条和第五条则具体规定了高校学生的“努力学习马克思列 课题组(2007年湖北省教育厅研究立项课题)今年五月对武 汉地区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 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 汉工程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12所院校进行了问卷调查。 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 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的义务和在校期间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 教育教学资源”的权利。上述教育法律法规是高校思想政治 教育主体地位产生的法律依据。 第二,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换言 之,高校全体教师和教师依法规定必然都是思想政治教育活 调查涉及实践教学的主体资源、客体资源等各个方面。这 里,笔者依据调查数据,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 主体资源作一个初步的探讨。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主体的基本特征 所谓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主体,是指参加高 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并在其中享有一定权利并 承担相应义务的一切组织和个人。 动的参加者,享有主体地位,但不一定都是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践教学的主体资源;必须是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教师和学生,才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主体有三个方面基本特 征: 可能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主体。第三,既然是 权利义务主体,当然也就是责任主体。上述高等教育法律法 第一,依法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条规 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 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第六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 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 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规,特别是《教育法》、《教师法》相关条文对违反法定义务、 损害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失,破坏教育法秩 序的各种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条件或情节作了 明文规定,责任主体也是清晰的。高等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教学主体,虽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上述相关高等教育法律 法规也没有关于它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清晰的 规定;但正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主体地位和权利 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收稿日期:2008—08—17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2007年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整合与利用研究》(20070301)的部分 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何景春(1965一),男,湖北黄梅人,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理论课部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宪法学、中国近现 代史;叶艽(1965一),男,湖北仙桃人,武汉工程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夏兵(1981一),男,武汉工程 大学政法学院200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0】・ 义务隐藏于上述诸法律法规条文中一样,它的法律责任也不 难从中得出合理的推导。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主体的基本构成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主体,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 172个思政课教师一年之内带领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的有 9人次,如果把组织课堂讨论和参加学生的社团活动等也算 作实践教学活动,则172个教师中一年之内有46人次组织 或参加学生的实践活动,参加比例为26.7%。也就是说,在 思政课师资队伍中有相当多的老师难得有组织和参加学生 论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生管理机构的教师、职员 及学校四个方面。 实践教学活动的经历,他们的教学生活仅局限于课堂的理论 阐述和课外学术研究,撰写论文或其他学术著作。 高校思政理论课课堂学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责无 旁贷的一个主体。当前,讨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这一 资源时,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的第二个重要主体。或许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中,教 学方法上的理论灌输和政治说教的倾向,即“把成人的标准, 教材和方法强加给只是正在逐渐成长而趋于成熟的儿 童” “ ,抑制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在这一场景下,思想 政治理论课教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 是思政课教师人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人数 的不足似乎是一个尽人皆知的事实。依据我们的调查,武汉 市地区思政课教师和学生比例最小的学校是1:62,而武汉市 地区抽样学校师生比是1:226。这还是以一年招生的学生人 数为基数;若以四个年级在校学生总数为基础,这一比例则 要翻四倍。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的要求,合格的生师比 为18:1,这是就一个学校四个年级在校学生总数与该校教师 总数而言的。那么,合格的思政课教师与学生之比例应该是 多少?在找不到现实的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情况下,鉴于高校 思政课师资紧张的现实,一些关心思政课建设和发展的专家 提出的主张是:要求学校明确思政课教师的编制。这显然缺 乏足够的说服力而使校方能付之实施。另一些人提出的引 进教师、缩小思政课师生比例的建议又遭遇思政课“很多老 师的收入将会因为课时减少而大降”的困境或现实 。 二是思政课教师专业、学历、年龄、职称结构。在接受调 查的172位教师中,男性为103人,女性为69人;年龄在30 岁以下的36人,3O岁 O岁之间的86人,4O岁 O岁之间 的36人,5O岁以上的14人;学历状况:专科1人,本科毕业 39人,硕士98人,博士34人;职称状况:助教32人,讲师73 人,副教授50人,教授17人。上述这些抽样调查得来的数 据,也许是正常的,反映了客观事实,也许没有什么实质意 义——即不能说明什么。譬如,华中科技大学被调查的9位 教师,没有一个是教授或副教授,这不能说明华中科技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中没有副教授或教授这一事实。 又如武汉理工大学接受调查的1O位教师中,年龄在30以下 的2人,30岁—4O岁之间的有8人,但这并不能说明武汉理 工大学思政课师资队伍中没有40岁以上的老师。因为抽样 调查数据和事实同样被偶然性支配着。但是就是在这种充 满偶然性的调查中,我们偶然发现了一个也许会使人惊讶的 思政课师资队伍状况的事实:在统计出来的146位老师所学 专业状况中,除了有59人来自历史、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 政治教育等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相近、相关专业外,有87 人来自法学、经济、管理、新闻、社会学、行政管理、国际贸易、 社会保障、农业经济等与思政课关系较远和电气化、化学、工 业设计、机械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等与思政课几 乎没有关系的专业。这一现象如果不是说明思想政治理论 课教学专业门槛太低的事实,那就是证明了这一真理:专业 背景其实不太重要;只要认真地去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第三是思想政冶理论课任课教师实践教学经历和能力。 只要是承认人有所不能和学有专长的研究者,没有谁会不同 意这项调查的必要性。目前,一些思政课教师“本身的实践 经历和社会阅历尚不能适应联系社会现实进行理性思考的 客观要求”【 ] m’,许多教师从校门到校门,缺少社会实践 的经历,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不能辨证的全面的把握。因此 要有效的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理论课教师本身也有个参 加社会实践,丰富社会阅历和积累经验的过程。调查表明, ・】02・ 惟一主体,而思政课堂上的学生则是被动接受的客体,丧失 了自身的主体性;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则可能基本改 变学生在学习中主体缺失的现象。因为实践教学是在思想 政治理论课教师精心的组织下,按照既定的教学的计划,利 用图像,案例,情景,基地等实施的教学活动。在此教学过程 中,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充分的调动起来,他们不 再是教学内容的被动接受者,而是教学活动的积极参加者, 主导者。思政课堂上的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主要 体现在他们的主体参与,主动设计,主导实施上。 俗话说:外行者看热闹,内行者看门道。思政理论课的 实践教学能否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践教学的主 体,即思政课学生在设计、参与、实施实践教学活动时是否是 内行上。这里所谓“内行”,不一定要求有成熟的理论认识, 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超强的动手能力,而只是要求学生具备一 定的人文基础,饱满的实践热情和周密的事前准备这三个方 面,它们构成了学生作为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主体资格的基 本成分。经验表明:思政课堂学生上述主体资源是可以开 发、利用的,不同的主体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可能导致思政 理论课实践教学不同的效果。譬如,在进行社会实践教学之 前,组织学生进行周密的准备,诸如熟悉实践教学内容,准备 实践教学材料及开展社会调查研究的主题和问题,可以为实 践教学的有序开展和取得成功打下扎实的基础。 为了考察思政课堂学生这一实践教学主体资源潜在状 态,我们制定了三个问题进行问卷调查:你曾经参加过以下 哪一种或几种实践教学活动(这一问题给予的选项有:专业 实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勤工 助学活动,其他等七个),你认为开展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是 否有必要,你在参加社会调查活动前听说或者在老师指导下 阅读过下列哪篇有关社会调查的论著(这一问题给予的选项 是:《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反对本本主义》,《寻马调 查》,《江村经济》),以调查学生对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态度、 人文基础、实践准备等方面的状况。调查统计显示。接受调 查的1596个学生中,认为实践教学很有必要的有210,占13. 2%;认为有必要的有803人,占50.3%;认为没必要的有309 人,占19.4%,认为说不清楚的有274人,占17.1%;在1632 个参加调查的同学中,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的有465人,占27. 6%,开展军政训练的有719人,占42.6%,参加过社会调查 的有349人,占20.7%,开展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有99 人,占9.1%,仅参加过军训而未参加其他任何实践教学活动 的有523人,占32%;在接受调查的1599个同学中,参加社 会调查前阅读过《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道》的有367人,占 (下转第105页) “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时补充生命伦理内容,集中 进行生命伦理教育,让学生在学习抽象的原则后反观自身, 对个体生命作更加现实的思考。 2.有效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的有 机结合。课题组不仅以生命伦理教育丰富了“思想道德修 五、结论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整合生命伦理教育的文化资源, 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为依托,把大学生生 命理论教育成功地融人价值观、人生观及法律基础的教学内 容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养”部分的教学,而且在讲授“法律基础”部分时,运用生命 伦理的知识分析法学案例,以生命伦理教育贯穿《思想道德 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始终,较好的实现了这两块 内容的内在联系。 是引入生命伦理教育,丰富高校德育内容,促进思想 3.营造生命伦理教育氛围,让学生产生生命伦理体验。 在课堂理论教学中要做到不空,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式教学 法、案例式教学法是主要手段,巧妙设问、精选案例是关键。 因此,我们精选了洪战辉、文花枝、李春华等这些道德楷模为 大学生树立生命丰碑的案例和视频资料,多年来一直让学生 观看电影《暖春》,人生的苦难、生命的责任和意义让同学们 泪流满面,让同学开始思考有关生命的许多问题。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和学科完善,提高思想道德修 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是帮助学生改变有关死亡的错误概念与态度,加深他 们对生命意义的深层反思,发展与增进他们处理死亡相关事 件的能力与技能,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有 助于预防自杀。 三是协助学生认识生命的意义、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善 待别人;了解人生的意义、目的、价值、功能与限制,进而珍惜 生命与人生。 四是帮助学生如何面对生命中的无常,勇于面对挫折。 [责任编辑:张秀文] (上接第102页) 22.9%;阅读过《反对本本主义》的有415人,占25.9%;既读 过《湖南农民运动考擦报告》,也读过《反对本本主义》的有 328人,占20.5%;读过《寻乌调查》的有13人,占0.83%;读 过《江村经济》的有21人,占1.3%。 上述调查事实说明:(1)从整体上,武汉市地区有63. 5%的同学觉得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是十分有必 要的,这是这些学生对实践教学态度上产生激情的基础;但 也有36.5%的同学对实践教学报无所谓的态度,证明在学生 这一主体资源开发或挖潜上,我们还有一些工作要做;(2)曾 经参加教学活动状况的调查,对于大四甚至大三的学生来 思想政治教学的内容和形式经常随着政治宣传、政治学习的 中心任务改变而改变),而其常规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又存在 于其组织的习惯中,缺乏制度规范性,故对于思想政治理论 课而言,其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形式可以借鉴,师资可以利 用,经费的分享则可能是一个奢想。因为我们调查的诸学校 中,没有哪一个学校团委会不抱怨其经费的捉襟见肘的。 高等学校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第四个权利义务 主体。尽管它并不直接参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活动,但它对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拥有指导、监督、管理特别 是资源配置的权利,并在实践教学活动的思想政治方向、经 说,可能没有什么意义,或仅说明一个事实;但对于大一大二 的同学来说,则能揭示他们的人文状况,适成思想政治理论 课实践教学主体的人文基础。从整体上看,学生除军训活动 外,参加其他实践活动的比率不高。不能说明当代大学生活 给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舞台或天空太小,而只能说我们的同学 在书山学海之外的人文基础和人文能力有待夯实和提高。 ,费保障、师生安全等方面承担总的责任。有一位校长曾经 说,作为一个教师,在校长面前是永远没有错的,如果有的 话,那也是校长的错误;同样,作为学生,在老师面前也永远 不会有问题的,有问题的,那也一定是老师 】(¨㈣。如果这 样的教学管理理念是正确的,则循此思路,高校思想政治理 论课实践教学主体资源中高等学校当局就具有举足轻重的 地位,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 承担根本的责任。 参考文献: (3)思政课堂学生在开展社会调查之前阅读有关社会调查名 著比例不高的事实,不仅说明其调查准备的不太充分,也说 明其人文基础方面并非微不足道的缺陷。 高校校团委,学生处(学工部)及各院、系分管学生的干 [1] 凌,金丽骖.高校“两课”实践教学的困境与出路 部、教师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重要主体。有研究 1].当代教 论坛,2006,(6). 者认为,他们只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协助单位:认 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某些形式的实践教学如参观、调研、请专 家讲学等,涉及交通工具、教学场地、食宿、经费以及学生的 人生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个人力量无 法解决的,需要学生口教师出面联系、接洽、协助、配合,因而 他们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起只是着协助的作 用 “ 。这是值得商榷的。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上述机 构其实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教学日常实施机构,他们组 织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如征文比赛、办报办 刊、演讲辩论、书法摄影、文明或寝室活动、爱心工程等)、社 团活动、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活动等等,这些与思想政治理 [2] 毛泽东. 残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 出版社。1991. [3] 符惠明.高校思想政冶理论课实践教学条件保障机制 探讨[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 (8). [4] 练江子.教学评估要持平地来看[N].南方周末,2008 —04—17(29). [5] 申晓诺.高校“两课”教育教学中实践环节中存在的 问题与对策[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2). 论课的实践教学有许多相通之处,譬如都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都以深入基层、贴近生活、服务 社会为主要途径,都是为着在实践活动中认识国情,增长才 干、锻炼能力、培养品格;而且也因为他们的有关学生实践工 作经验、组织体系、经费保障、社会关系本身也是思想政治理 论课实践教学宝贵的资源。当然,以校团委为代表的学生管 理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政治性、即时性(即其 [6] [美]杜威.杜威教学论著选[M].上海:华东师范大 学出版社,1986. [7] 李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若干问题解析 [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0,(3). [8] 廖明,宋飞.法学教育与研究之路——中国政法大学 校长徐显明教授访谈录,法学家茶座第一辑[M].山 东人民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张秀文]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