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基础,
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健康运行。 二、设备的缺陷一般分三类:
1.一般缺陷(Ⅲ类):指缺陷在近期内对设备安全
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或日常维护中消除。 2.重大缺陷(Ⅱ类):指缺陷比较重大,但仍可短
期内继续运行,应在短期内消除,在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3.紧急缺陷(Ⅰ类):指缺陷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
能继续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适当处理。 三、当值人员发现缺陷应及时向所长或厂职能部门
汇报。
四、运行人员应对设备定期、定时巡查,并做好记
录,正常巡视时间规定如下,每日8:00、10:00、14:00、16:00、20:00、24:00.
五、运行人员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应根据缺陷状态
加强巡视,随时掌握其发展趋势,并及时向厂
职能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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