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台北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
3.无重大火灾,杜绝重大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4.事故重伤率低于0.07%;
5.事故死亡率低于0.03%;
6.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7.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8.事故结案率100%;
9.无泄密、失窃事件发生。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
4.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6.建立安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组织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9.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全面监控和跟踪检查;
10.在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利用“安全生培训”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12.按规定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经安监部门批复后应当及时对事故和
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甲方:重庆松嘉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圆周嘉年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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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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