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C5-1-4-1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部门 交底内容: 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 交底人 建设单位 作业单位 施工期限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七研究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一般规定: 1、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开关控制,线路布置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排布整齐,严禁乱拉乱接。 2、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作保险丝;开关必须齐全完好无破损。 3、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装漏电保护器(RCD)。 4、所有配电箱必须是金属箱,一律悬挂,严禁放在地上。配电箱加盖上锁;作到防雨、防水、防潮、防雪侵入箱内;进出线必须从箱底出入;箱上必须标有“有电危险的白底红字标牌。 5、配电箱出线一律采用电缆馈出,施工现场用电线、电缆严禁乱接乱挂,杂乱无章;严禁利用金属等导电物直接支撑电线;裸露带电的电器安装高度不得小于2.5米(典钨灯等电器)。 6、专人(从事电工作业人员)管理持证上岗,非电工等人员一律不得安排或擅自进入配电室操作停、送电作业。 7、所有各施工点380V动力线都必须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保护零线PE线必须与设备外壳可靠相连接、单相220V采用单相三线制,各接地极电阻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电阻不得大于4Ω。 8、自备发电机供电的施工队,必须装双向隔离开关、防止反送电造成事故。配电室负荷开关根据其所控负荷大小由电工安排逐一进行调整。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统一由电工管理。 9、禁止将施工用电引出施工用电范围(含转供电、引入当地老乡家里),必要时必须将安全用电方案报供电部门审批,否则对单位和肇事者从重处分,(发现一次,剪掉电源,单位肇事按窃电处理(当月10倍收取电费、个人肇事罚款1000元当月工奖金扣除)造成严重后果的肇事人,根据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10、修建变台高度不得低于2米,四周设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并在醒目处悬挂“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白底红字警告牌。配电室备齐消防、绝缘操作设施,规章制度上墙。 11、必须向供电单位办理用电手续后,方可安排送电。 二、用电组织管理 1、用电管理规定 (1)施工临时用电组织管理只负责从“T” 接点开始以后高、低压用电系统,T接点前高压部分由供电方负责,配电屏(有偿使用按照加速折旧法陆续收回成本),出线端起线路设施由电工负责(标准架设三相五线制、面向负荷A、B、N、C、PE)。 (2)电工只负责配电室出线后的正常运转的使用权,无权动用和维修第一级、第二级配电(配电室设备)供电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供电单位组织抢修,工不得擅自调用一切电气设施、工具和电气高压维修设备。 (3)本用电管理不包括正式工程的试验设备用电。 (4 ) 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送电开始,每月一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用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5)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清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6) 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7) 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开关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8) 配电房配备高低压维修工具一套,以务临时使用。 2、电箱管理规定 (1)非电工人员,严禁乱用电气设备。 (2)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4)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5)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以上规定必须遵照执行,违者每条罚款500元。 3、配电设备维修管理规定 (1)进行维修前必须将前一级电源开断路器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然后用验电笔检查确认被维修装置断电后,方可进行维修。 (2)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设备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元件。 (3)电工必须熟悉配电设备的接线原理,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4)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报经机电领导的同意。 (5)维修结束清理卫生,检查确认,拆离现场,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给下一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三、电气安全生产管理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应有专人管理临时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政施工暂设电气用电管理规定》。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RCT)。 6、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设置标志,铁电闸箱必须接零。 7、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9、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尾端有漏电保护器。 10、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用电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用电规定。 四、电工操作注意事项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特殊情况必须报供电部门部审批,作好一切带电作业设施和办好带电操作工作票后,方可作业,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剂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 五、预防电气火灾 1、正确选择导线截面。 2、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严格按照电缆所供负荷大小按照供多台电动机Ie=(Iqe/2)+∑Ie、单台电动机Ie=Iqe/2进行选配,并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绝缘台、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 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 5、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的仓库的照明一定要采用防爆型灯具,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应满足防爆要求。 8、配电箱、开关箱或流动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9、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0、扑灭电气火灾注意事项: (1)迅速切断火灾线路的前级开关电源,以免事态扩大。 (2)当火灾线路的电源开关不能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切断该开关的前级开关或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组织人员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人体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六、安全技术 (一)安全用电自我防护和操作人员应进行如下交底: 1、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工长汇报,工长派电工解决处理。 2、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保护接零线(PE线)接线端头有否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二)电工安全 1、电气操作员严格招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2、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要正确使用电工工具。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线,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电保护。 4、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5、施工现场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设计。 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8、凡移动式、洞内照明必须采用36伏安全电压。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电焊机安全用电管理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施焊。 2、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一二次防护齐全。 3、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A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4、手柄和电缆线的绝缘良好。 5、电焊变压器的空载电压控制在24伏以内。 6、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护目镜。 (四)手持电动工具用电安全管理 1、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 (1)Ⅰ类零线,同时还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以保安全。 (2)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50伏,但它采用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施。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可以不必做接地或保护接零线,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铭牌上有一个“回”字。 (3)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是采用安全电压的工具,它有一个隔离良好的双绕组变压器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50伏,所以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是不需要保护接地、接零线,但一定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2、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 (1)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具备过流、短路功能的漏电保护器。(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4)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以上规定每月26日安全大检查时进行逐项检查,违返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进行复查时没整改的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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