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改善管理的思想指导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科学、公正、准确的标准开展工作,注重对管理意识、创新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一套能够激发子公司活力,真实评价业绩的集团公司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二条 考核目的
一、明确目标、分清责任
通过考核明确子公司、基层单位的分工和责任,引导子公司在管理上起到更好的思考、指挥的作用,促进各子公司进一步强化基础,提高效率,促进集团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评价业绩、激励职工
科学、公正地评价子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作用,以及在业绩上所取得的成绩,激励子公司更加科学的为实现目标开展工作,进而帮助和促进职工个人成长和发展。
三、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通过目标考核,发现各项工作中不同层次的薄弱环节,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提供参照,促进集团公司整体管理效率的提高。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目标责任考核是将集团公司战略目标转化为各种任务和指标,并促进其实现的过程。目标计划、目标控制、目标考核均应以实现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为目的。
二、持续改进原则:强调子公司对管理工作持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考核使子公司逐步建立适应集团要求的完善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体系并逐步提高管理效率。
三、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目标考核时,奖罚政策要使用得当,要处理好激励和压力、企业效益和奖励成本、职工付出与回报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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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正公平原则: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按照制度、原则、标准和程序进行,对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准确而客观的评价,做到指标公允、考核公正、奖罚公平。
五、统一管理原则:目标责任考核应覆盖集团公司所有职工的现金收入。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发放各种奖金、津贴、补贴。
第四条 考核薪酬
本办法所指考核薪酬分为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基础奖励、超额奖励、特殊奖励三部分。
一、基础奖励薪酬:为各单位月奖、目标奖、年终奖。其中月奖、目标奖用于基础工作考核的季度考核扣罚部分,年终奖用于经济指标考核。
二、超额奖励薪酬:为各单位年底根据经济指标、其他经济指标、整合效益考核所得薪酬,以及基础工作和整合效益考核和的季度奖励部分。
三、特殊奖励薪酬:各被考核单位在经济指标和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成绩的奖励部分。
第五条 考核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机关职能部门、集团所属子公司。
第二章 指标管理方式
第六条 考核内容、方式及奖惩办法
集团公司目标考核指标主要分为五类,分别是基础工作、经济指标、整合效益、一票否决、特殊贡献。
一、基础工作考核。
该项指标用于评价集团公司机关、子公司基础工作完成质量。 (一)考核对象: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子公司。
(二)考核内容:考核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以及各项指令和任务的执行情况。
(三)考核方式:
1、集团公司机关: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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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组织子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集团领导班子以及业务相关部门对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基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当季兑现。
2、子公司:由集团公司职能部门采取日常检查、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于当季兑现。
(四)奖惩办法:基础工作考核分值为100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标准的工作行为,扣当事人奖金100元,同时扣除被考核单位当季基础工作分值1分。每季度基础工作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给予子公司10000元奖励,集团机关部门1000元奖励。
二、经济指标考核。
该项指标主要考核各子公司在完成经济指标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经济指标分为利润指标,其他经济指标和承包经费指标。
(一)考核对象: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子公司承担的收入、费用、利润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财务成本费用控制水平。
(三)考核方式:该项指标采取季度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 (四)奖惩办法:根据工作性质不同,经济指标考核分为两类,利润指标、其他经济指标。
1、利润指标:利润指标的考核对象为子公司。
①奖励办法:利润指标奖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直接奖励,另一部分为对子公司二次考核兑现。
⑴直接奖励:
奖励总额=奖励基数×60%
奖励基数:按照子公司各单位实际超额完成指标情况分别进行计算,累计总额作为奖励基数。集团内部分配的业务按照超额利润的10%计算奖励,自揽业务原则上按照阶梯式奖励的办法设定,计提比例要高于内部分配业务的计提比例。
⑵子公司二次考核:根据子公司整合效益指标实际情况测算。 ②处罚办法:
当子公司整体未完成承包指标,而所属单位有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情况时。超额完成指标单位按照其与子公司签订的兑现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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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兑现,所奖励金额抵减子公司全年利润完成值。
子公司处罚金额=子公司全体职工年终奖总额×(利润计划值-利润实际完成值)/100%。
2、其他经济指标:考核的对象为子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除利润指标外,发展性指标、战略性指标、其他重点经营业务指标,以及非经营性单位的重要经济指标。
①奖励办法。
奖励总额按照相关奖励政策计算。 ②处罚办法。
该项指标的处罚与所在单位年终奖挂钩,由于该类指标种类较多,具体奖惩标准在《集团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明确。
3、承包费用指标。
按照结余经费的15%给予奖励,该项奖励全额直接奖励子公司所属基层单位。
三、整合效益考核。
该项指标反应被考核单位对经营工作过程的控制能力。作用是评价被考核单位在发挥宏观指导、资源配置,内部调控,管理输出、价值创造等方面的管理效益,考核被考核单位生产经营发展方面的整体思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工作驾驭能力。
(一)考核对象: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子公司。
(二)考核内容:主要对为确保完成指标任务,所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对方案进展进展,重点工作完成程度,以及开展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进行评价。
(三)考核方式:分为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 1、季度考核
①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考核:形式为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听取集团各职能部门汇报,通过会议的形式对其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②子公司考核:形式为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以及集团机关职能部门听取子公司汇报,通过会议的形式对其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2、年度考核
年终考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季度考核平均得分,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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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是年终总体评价得分。
(四)奖励办法
1、季度考核:季度得分在95以上的,奖励子公司10000元,奖励集团机关职能部门1000元。
2、年终考核:
①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整合效益奖励公式: 奖励数额=年终奖×奖励系数
奖励系数=【各子公司利润指标实际完成值/各子公司利润指标计划值+年终集团领导班子测评得分+全年整合效益季度考核平均得分】/300%
②子公司整合效益年终考核奖惩公式: 奖励数额=奖励基数×奖励系数×40%
奖励基数=所属单位承包利润奖励基数总额+所属单位其他经济指标奖励基数总额
奖励系数={全年整合效益季度考核平均得分+年终集团领导班子测评分(打分范围从+20到-20分)}/100。
四、一票否决指标。
(一)考核对象: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子公司
(二)考核内容: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违纪、计划生育及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事件。
(三)考核方式:发现一起,即按规定进行处理。被考核单位发生一票否决事件,扣发全部年终奖。
五、特殊奖励指标。
(一)考核对象:子公司、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
(二)考核内容:各被考核单位在经济指标和经营管理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
(三)考核方式:年终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根据各被考核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奖励。
第三章 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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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制定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一、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指标 ①基础工作指标:
年初集团企业管理部组织子公司和集团机关职能部门,征求制定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基础工作指标内容。
②整合效益指标:
年初,集团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依照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将本部门全年工作进行量化和任务化,作为本部门整合效益考核内容。
二、子公司指标 (一)经济指标 1、各子公司预测
每年12月15日前,各子公司应对第二年下属各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提交《经营预测分析报告》,报告应提出第二年的生产经营重点,预计达到的经营成果,以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并对本公司当年利润承包指标、其他经济指标、承包经费指标提出初步建议。
2、集团公司下达
每年12月30日前,集团财务部依据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下年度财务目标,结合子公司《经营预测分析报告》,对子公司经济指标提出初步考核目标,将具体指标提交企业管理部。在此基础上企业管理部综合考虑人力资源部测算的年度子公司工资总额,集团战略和子公司经营方向对指标的影响,测算最终考核指标,提交集团领导审定。
(二)管理指标
每年12月15日前,集团公司指标管理部门应根据上级部门对集团公司的工作要求,按照集团公司领导确定的经营思路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自身职责范围提出各项考核项目、内容、标准以及考核奖惩方式。12月31日前企业管理部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审核,制定考核方案提交集团领导审定。
第八条 签订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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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31日前,集团企业管理部依据各项考核指标,制定出《集团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并根据主要考核指标制定出《集团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完成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子公司的签约,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第九条 目标责任考核实施 一、基础管理指标考核 1、日常检查
①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集团企业管理部对各部门基础工作指标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并接受子公司关于集团职能部门基础工作开展情况的投诉意见反馈,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并核实。
②子公司:集团公司各指标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和检查中发现子公司及所属单位有不符合基础工作考核要求的,在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考核扣分后,应于当日通报企业管理部进行备案,于季度检查考核时计入考核成绩。
2、季度考核
①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集团企业管理部组织子公司及相关单位对集团集团部门基础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当季检查过程中发现并核实的问题进行扣分处理。
②子公司: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集团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指标管理部门集中对子公司所属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束时,将当日检查情况填写《目标责任考核检查表》,当场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后,交企业管理部,作为奖惩兑现依据,进行扣分处理。
二、经济指标考核
1、季度检查: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集团财务部应完成相关指标的检查工作,于每季度整合效益分析会上将相关指标完成进度进行通报。
2、年度考核:每年1月15日前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报表实际情况将上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交企业管理部。20日前,子公司应将需要调整考核结果的情况书面报告交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出具考核报告交集团领导班子审定。
3、考核调整:经济指标考核过程中应尊重客观实际,当出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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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不可抗力、战略调整,实际经营情况与当初设定指标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造成指标未完成或者指标远远超出预期的,应进行指标调整。
三、整合效益考核
整合效益指标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综合测评的方式。 (一)子公司季度整合效益考核程序如下: 1、准备会议内容
子公司在会前主要准备的内容为:子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上一季度实施方案进展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当季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下一季度子公司及下属单位重点工作计划、思路和部署。会议材料应体现子公司在发展思路制定能力,市场全面研究,提升盈利能力,控制成本能力,整体工作推进效果,强化基础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各子公司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将相关材料报集团企业管理部。
2、会前分析研究
企业管理部收到材料后,转发集团总部各部门,各部门应在10号前完成对材料的分析研究工作。针对汇报材料,根据各自的职责,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准备好会议质询内容,内容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各类指标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偏差,并对原因进行分析。 ②子公司对所负责经营的项目市场情况是否掌握清楚,目标方针是否正确。
③子公司上季度重点工作开展是否得力到位,是否存在推进不力的情况。
④子公司及所属单位下季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切实可行,是否存在缺陷。
⑤针对分析出来的问题,要求子公司进行整改的具体内容。 3、会议讨论测评
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召开整合效益分析会。首先,子公司进行工作汇报,各职能部门就会前准备的内容与子公司进行质询,并就相关内容达成共识,最后集团领导进行工作指示。会议结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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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部组织与会考核成员现场投票打分,总分值100分。
会议结束后,企业管理部撰写会议纪要,将会议形成的决议、子公司改善建议、领导指示书面通知子公司,并作为下一季度整合效益分析会考核内容之一。
(二)子公司整合效益年终综合测评程序如下: 1、材料准备
每年一月份,各子公司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总结》,对全年的考核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2、考核评定
企业管理部将收到的《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总结》、各子公司每季度整合效益分析会相关材料、得分情况转发各职能部门进行分析评价。同时企业管理部应会同各职能部门,根据各子公司全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撰写《集团公司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析报告》。将上述资料提交集团领导班子打分,并根据打分结果换算综合测评成绩。
(三)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季度整合效益考核程序 1、准备会议内容
上一季度实施方案进展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下一季度重点工作计划、思路和部署。会议材料应体现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在发挥集团公司战略管理、制度输出、资源整合、管理改善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将相关材料报集团企业管理部。
2、会议讨论测评
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召开整合效益分析会。集团领导听取汇报后进行工作指示。会议结束前,集团领导班子现场打分,总分值100分。
会议结束后,企业管理部撰写会议纪要,将会议形成的决议、领导指示书面通知各职能部门,并作为下一季度整合效益分析会考核内容之一。
(四)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年终整合效益考核程序 1、材料准备
每年一月份,集团机关各职能部门对上一年度部门履职进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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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撰写《部门工作总结》,对全年的部门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2、考核评定
企业管理部将收到的《部门工作总结》提交集团领导班子,由集团领导班子根据集团公司全年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虑管理难度、重点工作推进效果等因素后,对各部门进行打分评价。
第十条 目标责任考核改善
一、每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被考核单位应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职工进行辅导,帮助员工提高改进。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避免该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集团公司考核部门应针对考核情况,分析各级管理人员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每半年提出《人员技能情况分析报告》交企业管理部进行汇总分析,制定相关的人员培训计划配合人力资源部实施相关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目标责任考核兑现 1、季度考核兑现
每季度考核周期结束后,集团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基础工作得分情况和整合效益指标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兑现。
2、年终考核兑现
每年度经营周期结束后,企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各部门根据各子公司的基础工作考核、经济指标考核、季度整合效益考核、年度整合效益综合测评、一票否决指标的得分情况,撰写《集团公司年终目标考核分析报告》,提交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综合评定后兑现。
第四章 奖金的二次分配
第十二条 成立考核组织
各级被考核单位应在集团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原则的指导下,成了本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出台本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 制定考核办法
各级被考核单位所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应遵循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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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量化分解:
各单位应从保证指标任务完成入手,针对集团公司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结合不同层级人员的职责范围,对各项经济和管理指标进行逐级量化分解,确保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二、指标责任到人:
各子公司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评价体系,员工的考核奖惩应与本人基础工作指标考核情况,以及本单位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挂钩。
三、奖罚责权对等:
子公司在制定具体奖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不同层级人员对经营管理所肩负的责任和报酬之间的对等关系。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与指标完成的密切程度,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和不同岗位的人员设置不同的奖励系数。
四、保障重点工作:
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奖金中,重点工作单项奖组成的部分,应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部分混合使用。往年的各种单项奖励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单位需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重新申报,审定批准后纳入考核范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考核办法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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