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危险源识别及措施
重大危险源识别及措施
桥梁墩柱施工时桥梁施工中一个重要的分部工程,工序复杂、危险因素较多,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桥墩施工特性,结合各桥梁桥墩的实际情况、施工环
境、施工季节等特点,从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5个可
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为:
a、高处坠落;
b、物体打击;
c、机械伤害;
d、坍塌;
e、触电;
2.2 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a、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 米(含2 米)以上作业,公路临边、攀登、悬
空作业及雨天、雪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b、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c、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
害或机械损害的。
d、坍塌——脚手架系统设计不科学、不合理,搭设安装拆除不规范引起坍塌;
模板搭设与拆除,浇筑混凝土爆模,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
成伤害或损害的。
e、触电——工程施工区域距离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
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
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3.2安全防范措施
3.2.1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1)对危险源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2)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交底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分项工程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或项目部实施。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上述分析的危险源为目前预知、预测的危险,随着施工的进展,新的危险还会
不断出现,因此要不断的进行分析、预测、发现危险,进行分析、量化、评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我们才能实现生产安全,才能做到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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