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治中国建设是当代我国重要课题之一。本文从传统法家文化入手,介绍了法家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与主要内容,并努力吸收其内容中的优秀成分,从立法、执法与变法三个方面深入探析了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关键词:法家;法治思想;启示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当代我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社会共识。我国的法治建设既需要结合当代社会现实进行深入落实,同时也需要从传统文化中探寻理论支撑。深入研究法家的法治思想,将其中的积极成分与我国当代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有利于推动当代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一、法家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法家在法治方面具有很多优秀思想,纵观法家法治思想,其理论基础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即“好利恶害”的人性观和社会进化的历史观。
法家认为人有一种“好利恶害”的本性,并且这种本性是难以改变的。管子认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有追求物质利益满足自身需要和逃避危险祸患来保护自己的本性。慎到曰:“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对人性持“自为”的观点。”商鞅从人的自然需求角度出发,提出人性是“自利”的。法家把人性总结为好利恶害,并利用这一人性观来对社会进行治理,从而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地位。除此之外,面对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剧变,法家主张面对现实,与时俱进。在法家看来,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与发展的,历史也是向前推进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二、法家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法家法治思想的内容较为丰富,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其在立法、执法与变法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在立法方面。法家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化的,因此国家的法律制度以及治国方法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完善。法家反对因循守旧的保守思想,在立法方面提出应顺应时代的要求及社会的发展,强调法令要适应形势,因时制宜。同时,基于“好利恶害”的人性观,法家认为立法应顺应于人民,把握人的本性,以人民的好恶为标准进行赏罚,使法令更容易被民众所接受。此外,法家强调立法还应易知易行,统一固定。法家认为治民之法应该通俗易懂并具有客观可行性,民众只有了解法令才能更好的遵守并以法自律。立法的统一固定是指法令一旦制定就不能随意更改,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中,
108文|王 喆
保证法的固定性才是法治的关键。
其次,在执法方面。法家的“法治”就是要求一切都“事断于法”,“以法为教”。法家依据“上法而不上贤”的标准来选用官吏,强调法的绝对权威,法是一切行动的唯一准则,并积极对民众进行法律宣传,坚持法律作为指导人民行为规范的唯一准则。同时,在法家的执法过程中依然体现了赏罚原则,法家用赏罚措施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劝纠,以此来保证法制的实施。此外,刑无等级的观点是法家在执法方面的重要内容。法家高度强调法律的权威性,要求包括君主在内的任何人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律面前不分等级、人人平等,从而维护法的公正,促进法的有效实施。
最后,在变法方面。法家坚持社会进化的历史观,认为人类历史是不断变化和向前发展的。基于此,法家认为变化也应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革新。法家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认为“治国无定法”,积极主张变法革新。法家的代表人物都发表过自己的相关见解。管仲曾言曰:“法者,不可恒也。”商鞅认为变法是兴邦之路,强国之道,拘泥古法、不知变通,则是亡国之道。韩非认为治国之道,包括政治、法律等各方面的制度都应随世势变化而改变。
三、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
启示
法家法治思想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代我国的法治建设有着深刻的影响。正确认识法家法治思想,吸收和借鉴其中的优秀成分,对于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完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1、科学立法,不断完善已有的法律体系首先,我国的立法工作应该从我国国情与现实出发,基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当前我国的中心任务及奋斗目标深入开展立法工作,确保立法进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其次,在立法工作中我们还应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落实好群众路线,提高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从而使法律法规更具有群众基础。此外,立法工作还应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既要使中央和地方的立法体制相协调,又要使各类法律在内容上达到统一。
2、严格执法,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法家的法治思想启示我们在执法环节中必
须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凡是有悖于法律规定的行为都要严格禁止。当前,我国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坚持依法办事,在领导层面更应该以身作则,从而保证宪法和法律能够更好的实施。与此同时,针对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做到违法必究,它的要求是不办人情案,不枉法裁判,严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当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成为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我国要全面贯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仅需要人民以及执法者树立起正确的法治思想观念,还需要在制度上加以完善。从而全方位的确保法制的有效实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与时俱进,注重改革创新法家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认为社会历史是不断进化的,因此在社会治理的方法上也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坚持与时俱进与改革创新。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都将这一思想运用到实践当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进行了变法革新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当前,虽然我国所处的环境与法家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变法革新的思想对我们当代的法治建设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我国的政治和经济体制还都不够完善,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还需要更深入的改革。结合时代背景与实际进行变革,加入创新元素,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改革进程,实现我国的全面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难免还会遇到各种阻碍,法家不畏强权坚持变法的态度和甘愿为法治理想而牺牲的信念也对推动我国当代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简介:王喆(1992~),女,研究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参考文献
[1]徐秀梅.法家法治思想及其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D].山东农业大学,2015.
[2]李敬.法家“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探析[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5,04: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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