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预拌砂浆合同审查备案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市城乡建委窗口
3、受理范围:城九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65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西安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第九条 2、《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10〕148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市建委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拟办意见;
3、首席代表签定审核意见,报领导签发; 4、申请人领取文件。 五、申报材料
1、《西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合同审查备案表》2份(原件及其电子版); 2、依据《预拌砂浆JG/T230-2007》有关标准和规程明确预拌砂浆品种和等级的施工图设计说明 (加盖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的原件,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折叠成A4幅面(297mm X210mm ),图标栏露在外面);
3、预拌砂浆合同(原件)。 六、备注 1、《西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合同审查备案表》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门户网站散装水泥专栏“禁现”审查备案办事指南上下载;
2、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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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流程(6个工作日)
申请人凭发号通知单提交申报材料 窗口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1、符合受理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1工作日)责任人:李泽坤 电话:86785165 不符合申报条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审核材料,提出拟办意见(2个工作日) 责任人:李泽坤 电话:86785165 3、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1个工作日) 责任人:庞志哲 电话:86785240
5、审批文件交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1个工作日) 责任人:李泽坤 电话:86785165 4、局级领导审定签发批复文件。(1个工作日) 责任人:侯钢平 联系人:庞志哲 电话:8678524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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