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考核奖惩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管理行为,鉴定项目管理水平,确认项目管理成果,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相应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公司项目定义及相关概念均参见《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项目考核评价的主体是公司总裁办公会或经总裁办公会授权后的项目领导小组。公司项目考核评价的对象是项目组,其中应突出对项目主管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条、项目考核评价的依据是项目经审核立项后所签订的《项目任务书》,考核按项目进度计划划分阶段进行。项目完成后,必须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的终结性考核。
在《项目任务书》中应由项目领导小组、计划建设部、市场开发部和项目主管一起,按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项目进程中对项目组和项目主管的奖惩原则和具体奖惩措施,并报总裁办公会核准。
第五条、项目终结性考核的内容应包括确认阶段性考核的结果,确认项目管理的最终结果,确认该项目经理部是否具备\"解体\"的条件。经考核评价后,兑现《项目任务书》确定的奖励和处罚。
第六条、项目考核评价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领导小组制订考核评价方案,经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2、听取项目组汇报,查看项目组的有关资料,对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调查。
3、考察项目已完成部分。
4、对项目管理的实际运作水平进行考核评价。 5、提出考核评价报告。
6、向被考核评价的项目组公布评价意见。 第七条、项目组应向考核主体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各种计划、方案及其完成情况。
2、项目所发生的全部来往文件、函件、签证、记录、鉴定、证明、3、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分析资料。
4、项目管理的总结报告,包括技术、质量、成本、安全、分配、物资、设备、合同履约及思想工作等各项管理的总结。
5、使用的各种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费使用方案以及项目组人员薪资发放标准等。
第八条、项目领导小组应向项目组提供项目考核评价资料。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考核评价方案与程序。
2、考核评价指标、计分办法及有关说明。 3、考核评价依据。 4、考核评价结果。 第九条、考核评价指标
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质量等级; 2、项目成本降低率; 3、项目开发终止期及提前率;
4、其他《项目任务书》中规定量化的考核指标。 考核评价的定性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的情况。 2、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3、思想工作方法与效果。
4、相关支持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评价。
5、在项目管理中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6、在项目管理中采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7、环境保护。
第十条、项目主管责任制
项目主管根据总裁办公会、项目领导小组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项目自开始准备至终止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从开始到完结公司原则上不撤换项目主管;但当项目发生重大技术、安全、质量、财务事故或项目主管违法、违纪时,公司总裁办公会、项目领导小组可撤换项目主管。
第十一条、对于通过验收评价的项目,项目主管享有以下利益: 1、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除按、《项目任务书》规定可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或参评嘉奖、记功等荣誉奖励。
第十二条、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或造成亏损的,项目主管应按其中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按公司规定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项目组成员的'奖惩原则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主管分别按相关岗位确定并签订聘书,岗位职责作为聘书的重要内容应予以确定,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项目组自成立之日起,应在项目领导小组确定的期间内制订人员项目费用计取及结算方式、奖励与处罚条款等方案,审核通过后予以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验收评价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享有以下利益: 1、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按所作贡献获得应得项目奖金(分配方案由项目主管作出,总裁办公会审核后实施)。
3、在项目进程中表现杰出或作出重大贡献的项目组成员还可获得或参评嘉奖、记功等荣誉奖励。
第十五条、未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组成员只能获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第十六条、项目组成员的奖惩依据项目期间相关作业表现进行,指标应含括项目技术、项目成本、项目材料、项目设备、方案改进等各方面。一般奖惩事项的实施和申报由项目主管主持,并报项目领导小组备案。特别重大的奖惩事项须先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报总裁办公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其他相关或未尽事项参照《项目管理办法》或公司相关制度中的有关条款执行。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草拟,总裁办负责修订、解释,并监督执行。
项目考核奖惩制度「篇二」 为贯彻公司及项目部的质量理念及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到位,不按图纸施工,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处罚。
奖励标准
1、对于按施工计划按时完成工程量的班组,每提前一天奖励500元。 2、对于甲方、监理验收一次性检查合格的班组,给予奖励500元/次。 3、对于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200元/次。 4、对于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及措施,并得到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同意并实施的班组及个人,给予奖励200元/次。
处罚标准
1、对于项目部、监理、甲方及上级部门检查不积极配合、现场指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班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2、对于不按图纸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班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3、各班组应做好成品保护,不得任意破坏,否则应无偿修缮,并罚款500元/次。
4、各班组应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否则给予相应班组500元/次的罚款。
6、因某班组未能及时施工或施工质量不到位造成返工、整改不到位造成验收延误,每延误半天处罚10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标准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屡次发现者,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项目考核奖惩制度「篇三」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开展劳动竞赛,促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种类:
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比打分,年度考核由主任与管理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比打分,日常的记录、检查由各班组负责人进行记录。
二、考核频度:
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年度总评一次。 三、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
1、每月考核平均分在9分以上为达标,可领取当月全额效益工资;8-8.9分为基本达标,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90%,7-7.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80%,6-6.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50%,6分以下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2、年度扣分累计在10分以下者,可领取全额年终奖,扣分在10-18分之间的可领取90%的年终奖,扣分在18-26分之间可领取70%的年终奖,扣分在26-36分之间可领取50%的年终奖,36分以上者取消年终奖;
4、连续二个月考核在6分以下者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 适用范围,管理处全体员工。
项目考核奖惩制度「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施工项目管理的管控力度,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内容,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公司项目管理工作,强化公司监督、检查和服务管理职能,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推动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建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其成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主管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管理督查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施工项目管理督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
2、建立和完善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警机制,监督施工项目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预期的目标。
3、建立工程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管理台账。 4、建立和完善施工项目管理周报和月报制度以及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使公司施工项目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建立和完善工程投诉管理制度,促进施工项目诚信履约。对已发生的工程投诉事件严格按照程序集中力量,迅速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6、项目成本管理是《项目部奖励制度》的重要节点,经双方认可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节点考核主要根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成本目标完成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当月奖金或岗薪的主要依据。
(2)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①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工程最终造价确定后,财务部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划分并结算项目承包收入,经项目部确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②财务部负责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预算成本和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同时,填写项目承包兑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经项目部确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经济责任承包的考核与兑现。
④公司财务部会同工程部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各项成本费用核实以后,确定项目承包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率,起草审计报告,提交总经理审定。
⑤审核完毕后,公司根据承包合同视不同情况予以兑现。
第五条、加强公司施工项目的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项目管理进行督查。原则上公司对在建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每季度对施工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并将公司综合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公司应每月对所辖的施工项目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项目部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作好综合检查记录。
第六条、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检查、指导,要把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同专业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平时的抽查结果与定期检查考核的结果结合起来,综合检查考核结果应作为施工项目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综合检查考核依据 第七条、公司综合检查考核依据:
1、施工工期检查考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周、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考核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xx)和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成本考核与奖励制度办法。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八条、奖励
1、在没有发生一次工程投诉事件,也没有发生一次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2、对获得当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公司工程部、其余由项目经理分配。 4、对完成工程成本造价,给予项目部、奖励;超出成本造价,给予项目部、奖励;其中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的奖励分别不小于奖励总额的;
5、对公司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不进行整改或拖延整改的项目部,公司将强制性督办项目部整改,确保消除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
患;并对延误工期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确保达到施工总进度计划目标。每督办整改1次给予公司工程部、安全部分别奖励5000元。
第九条、处罚
1.对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投诉的项目部,其中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公司工程部、安全管理部处
2、对公司综合检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联营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不在工作岗位,又无正当理由的,发生1、次对项目经理和联营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分别罚款
3、对未完成工程成本造价,给予项目部罚款;其中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公司工程部奖励分
4、受到业主、监理单位和顾客投诉的项目部,每发生
5、受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项目部,每发生并对联营单位(分包单位)每发生其处罚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项目部,每发生并对联营单位(分包单位)每发生
6、对公司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不进行整改、或拖延整改、或没有制定“三定”措施的、或没有回复整改的、或复查不合格的项目部,每发生1次罚款
第十条、其他
1、关于施工进度的奖罚。工程开工前项目部依据工程施工工期目标制定施工进度节点控制计划,并按节点控制计划制定奖罚制度,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并经公司项目管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施工期间公司直管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将严格按施工进度节点控制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且按审批的节点控制奖罚制度执行。分公司所辖项目由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进度节点奖罚制度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以上奖罚行文后,公司所管辖项目部奖金由分公司发放。项目罚款由公司财务部门同意扣回上缴公司财务部,公司直管项目由公司财务部扣回,对联营单位(分包单位)的罚款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工程款中扣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目部负责解释。
项目考核奖惩制度「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星星港湾j组团二期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全面管理。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积极性和才能,特此订立各岗位奖罚责任制。项目部希望每位员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范围,尽守尽职,顺利通过这次岗位奖罚责任的考核。 一、总体项目分部(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必须占总体的80%以上,每月奖工资的15%,不达标扣每月奖工资的5%。
二、工程进度应按业主单位所指定的工期和项目部的进度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每月奖工资的10%,不能够按时完成扣每月奖工资的4%。
三、业主每月安全、质量检查被评为第一名奖当月工资的5%;如不能达到合格扣当月工资的2%。
四、被评为海宁市文明标化工地每月奖工资的7%,不能达到海宁文明标化工地每月扣工资的3%。
创海宁市“南湖杯”文明标化工地每月奖工资的15%。 创嘉兴市“潮韵杯”文明标化工地每月奖工资的10%。 创浙江省“钱江杯”文明标化工地每月奖工资的20%。 五、质量、安全事故:
海宁通报扣每月7%;嘉兴通报扣每月10%;全省通报扣每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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