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媒体的本质与特点探究(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卜卫(2015)在《网络对大众传播的影响》中提出:“提及新媒体最常提到的就是其交互性。传统的大众媒介都是单向式传播,但新媒体则突破了单向传播,增强了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互动性。新媒体以其新兴技术新兴,特别是互联网,可以连接网上任一用户,实现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使用户之间无障碍沟通交流。受众不再仅仅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的传播者。交互性使传播者和接受者极易进行角色转换,这种双重身份的角色使受众可以畅所欲言,及时反馈,使媒体得以与受众在互动中同声同气。”
席伟航,霍志静(2016)在《政府参与新媒体管理的动因和原则―――以互联网为例》中指出:“新媒体实现了信息传播与收阅的个人化。以网络环境为基础,基于信息用户的信息使用习惯、偏好和特点向用户提供满足其各种个性化需求的服务。这种新媒体提供的个性化信息服务,令信息的传播者针对不同的受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此外,受众也对信息具有同样的操控权,受众可以运用新媒体选择信息、搜索信息甚至定制信息。所以,新媒体的时代是一个“受众个性化”的时代,传统媒体中具有“被动接受信息”的受众转变为主动寻找和制作信息的用户,这是一个基于用户个人建立起来的双向交流的系统。”
白榕(2015)在《网络新媒体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J].新媒体与新媒体应用管理研究》中指出:“网络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种:多人对个人,个人对个人和个人对多人的异步传播,是指信息接收者通过使用网络上寻找信息的活动,例如浏览网页和远程通信等;个人对个人的异步传播,如电子邮件;个人对个人、个人对少数人、个人对多人的同步传播,例如网络在线闲谈、多用户游戏等;多人对多人的异步传播,如新闻讨论组、电子公告牌和电子论坛等。在第一类中,用户只是作为信息的接收者。而在后三类里,用户
很有可能是信息的发布者或交流者。由此可见,网络新媒体的传播方式最突出的变化即为“受众”不仅仅是指大众,也可能是个人,“受众”不仅是信息的接收者,也可能是信息的发布者。”
官建文(2017)在《新媒体需要新“把关人”》中指出:“互联网更加适应受众需求的多样化和受众市场的细分化。互联网的交互性特征引起了用户分化。它将目标受众按年龄、性别、种族、社会地位、文化程度、兴趣爱好、专业程度等标准划分为一个个群体,从而有针对性为这些不同的群体提供信息服务。所以说,这是具有小众化倾向的传播。由于媒体生存与发展必然与受众群体数量密切相关,所以每个受众群体仍然保有一定数量。”
二、国外研究现状
Merril Morris and Christine Ogan(2016)《The Internet as Mass Medium》中提出:“通过互联网传递信息突破了传统媒体传递信息的单一性,互联网传递实现了信息传播的图文声一体化,它将文字、图像、声音、视频、音频等完全融合。其复合性也充分体现了传播形态的多样性特点。它将报纸、电视、广播的传播手段与传播方式基于一体,其形式的多样化是前所未有的。它将各种接受终端,各种传输渠道,各种信息形态整合一起,从而保证用户可在任何地方、通过任何终端进入新媒体网络。”
Nicholas Negroponte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提出:“现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必然将改变人类的工作、学习、娱乐方式,即人类的生存方式。”“当无数产业扪心自问‘我在数字化世界中前途将如何’时,事实上,它们的前途归根结底要看它们的产品或者服务能不能转化为数字形式。”而新媒体就是通过全方位的数字化过程,将所有的文本缩减成二进制元编码,并且可以采用同样的生产、分配与储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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