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及成效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要求,参照省、市安委会做法,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报县安委会主要领导及各分管领导同意,在能源领域(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消防、民爆物品、综合交通运输、学校、道路交通、农业(农机、渔业)、民政福利机构、特种设备、文化场所和旅游、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商贸流通行业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进一步突出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使得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在4至6月开展1+5+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将此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至年底。截至目前,全县各部门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共排查安全各类隐患266处,完成整改259处,正在整改7处,已逐项确定责任单位及包保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此外,为贯彻落实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精神,组成由县领导带队的8个督查组,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各地、各部门1+5+N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活动,通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进一步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场所1+5+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落实。
(三)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交通运输方面,县交运局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持续开展 1+3+N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共开展执法行动11次、出动执
法人员130多人次、执法车辆33台次,查处各类违规车辆56台次;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重点对全县交通事故易发频发路段和地质不良的高边坡路段、施工路段以及在建工程、大中修项目等施工安全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涉路安全隐患;做好汛期渡口、港口、航道水上安全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对3家港口码头、15家水运企业和18道渡口、19个渡船开展安全检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把牢源头管理,强化路面管控,集中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三季度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共排查全县制式校车27辆,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7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59起,有效地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建筑施工方面,认真汲取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聘请专家,重点针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高坠、建筑消防、施工用电5个方面,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项目22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排查整改隐患57处。民爆方面,县经信局有效承接民爆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今年机构改革中由原县安监局划转),积极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检查民爆企业2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28个。商贸流通方面,县商务局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1+5+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开展集中排查8次,检查加油站、商场超市及大型购物场所60多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18处,全部完成整改,实现了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农机和渔业方面,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向广大群众及机手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结合三夏农机化作业特点,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和公安交警协作,对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和减少道路农机事故发生;开展渔船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校园安全方面,县教育局积极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力量对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开展细致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830个,防溺水警示标语265个,宣传条幅186条,张贴防溺水警示提醒语386个;对全县各民办幼儿园27辆校车进行体检,对驾驶人员及随处
照顾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文化旅游方面,县文旅体局严格落实文化旅游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对文化旅游市场进行检查,共检查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1080余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160余人次。通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开展,规范了市场安全秩序,全面净化了我县的社会文化环境。其他方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期,重点加强对林头东关中学滑坡点等19个地质灾害点进行监督管理,安排部署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持续做好森林防火等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县内场圃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县民政局对全县17家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隐患问题。县消防救援大队认真研判火灾事故形势,结合当前任务需要和消防工作实际,做实做细各项消防安保举措,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共检查单位511家,发现火灾隐患488处,督促完成整改486处,限期整改隐患2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临时查封企业9家,责令三停企业1家,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做好应急重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一是持续强化日常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开展现场执法检查136次,检查企业83家,排查整改隐患89项,立案受理预防性处罚案件7次,罚款17.7万元;二是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金属冶炼、涉氨制冷、工业煤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大排查大清理工作,扎实推动地下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和露天矿山边坡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工贸企业五项治理,强化汛期各类安全生产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严格事故查处,对已调查结束的1起工贸事故(3月21日含山县大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高处坠落事故),已按照县政府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批复进行落实;还有1起工贸事故(7月13日安徽宏华铸造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四是紧抓宣教培训不放松,全县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宣讲和安全生产七进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文艺汇演活动和唱安全之歌、报平安之路安
全生产歌咏比赛,组织培训三项岗位人员350人次。截至目前,总体上看,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不到位,部门监管履责不够等。特别是全县工矿商贸领域依然有事故发生,暴露出部分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不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属地、行业间安全执法检查开展不平衡,执法不严格、追究责任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进。
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面
(一)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及时调整了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内设机构,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目前由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县应急局明确专人对接相关工作。同时,为了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充足供应,要求各镇、各圩口对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确保做到万无一失。6月26日,组织各镇民兵共计200余人,成立防汛小分队,在昭关水库堤段开展了防汛救援演练,以提升应急抢险救灾能力。同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及时、规范、准确报送信息。
(二)救灾减灾工作情况。严格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救灾应急值守,加强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事件得到有序应对。6月3日,组织各镇分管负责人和灾害信息员参加全市举办的救灾减灾业务培训;7月4日,组织全县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170余人。通过培训,使灾害信息员基本掌握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的业务知识和灾情报送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提升灾害信息员业务能力,提高全县灾情报送工作质量和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灾害应对能力。我县陶厂镇南峰社区正在积极申报全国减灾示范社区。
(三)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今年4月份及火灾高发期加强值班值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要求各防火站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确保当班扑火人员按编在岗,发生火灾时能第一时间投入扑救;广泛开展马鞍山市森林防火三个一律防火令宣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三个一律防火令下发后,我县立即印制了1000份彩色宣传画分发至各镇村,要求张贴在入山口、人员密集区醒目位置,广泛宣传三个一律防火令精神。7月份,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县19个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
(四)抗震减灾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好今年5.12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共发放气象科普知识宣传材料500余份,《气象灾害防御指南》200余本,救灾减灾宣传资料3000余份,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地震应急疏散逃生演练、自救互救演习,提高灾害应对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推动皖19井地震站早日开工建设,确保于2019年12月底前竣工完成。8月7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18年防震减灾工作并对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一是组织开展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录入县政府应急预案1家,部门应急预案18家,镇(经济开发区)、社区、村委会应急预案57家,企业应急预案36家。二是严格灾情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事件得到有序应对。及时发布灾害信息预警信息,共发布3.20风灾、利奇马台风等预警信息4期,提醒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应对防范;三是加强应急值守,火灾高发期、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领导带队值班,进一步提高灾害天气及特殊时段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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