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梦龙说:真正的智慧并非有一套固定不变的原则可依循,而是对应着不同的现实难局,有恰如其分的不同对策。所以愚昧的人,偶尔也会出现深具智慧的反应;倒是聪明的人往往因为太紧守着某些原则,遂做出错误的判断来。
因此,真正的大智慧其实是“无心”的,不会被既有的原则、经验和思考方式所局限,所以能充分灵活、充分弹性的深入变动诡谲的难局里,洞见常人所不能见的问题核心,察知常人所不能知的长远发展,而其拟定的对策,也往往出乎常人的想象,甚至乍看起来是违反常识的,惟有等到问题完全解决,才能看清这样深远通透的智慧来。
这样不拘原则的上上智慧,虽是不科学,然而多知道一些这类的智慧事迹,却也能有效增加我们应对问题的能力。
“见大”、“远犹”、“通简”、“迎刃”,而总其名为“上智”。
见大卷一
一
太公望(吕尚,为周文王师)封于齐,齐国有一个名叫华士的人,他认为不臣服于天子,不结交诸侯是正当的事情,人们称赞他很贤明。太公望派人请他三次都不肯到,就命人杀了他。周公(姬旦,周武王之弟,辅佐称王为政)问说:“他是齐国的一位高士,怎么杀了他呢?”太公望说:“不臣服天子,不结交诸侯的人,我太公望还能将他臣服、与之结交吗?凡国君无法臣服、不得结交的人,就是上天要遗弃的人。昭他三次而不来,则是叛逆之民。如果表扬他,使他称为全国民众效法的对象,那要我这个当国君的何用?”
孔子的学生曾受少正卯(春秋时鲁大夫)言论的诱惑,数度离开学堂,使学堂由满座称为空虚。孔子作大司寇(掌管刑狱的官)的时候,就判处少正卯死刑,在宫门外杀了他。自贡向孔子进言道:“少正卯是路过的名人,老师您杀了他,会不会不恰当啊?”
孔子说:“人有五种罪恶,而盗窃比较起来还稍好一点:第一种是心思通达而阴险,第二种是行为乖僻而固执不改,第三种是言辞虚伪而能动人心,第四种是记取非义、多而广博,第五种是顺应错误而认为理所当然。(画尽奸雄的隐密)一般人要是有这五种罪恶之一,就不免被君子所杀;而少正卯同时具备五种恶行,正是小人中的奸雄,不可不杀。”
冯评:小人没有过人的才能。就不足以乱国。假使有才能的小人肯受君子指挥,未尝对国家没有好处,而君子也不一定摒弃他们。可是少正卯煽动迷惑孔子的弟子,几乎要压过孔子,还能和他同朝公事吗?孔子狠心下手,不只是为了阻止当时以口才便捷扰乱政局的状况,也为后世以学术原因杀人树立了榜样。
夸夸其谈的人徒具虚名而无实用;少正卯则好像很有用、实际上不可用。徒有口才而心术不正的小人,贤明的君主就应该杀了他。名人隐士,只有大圣人才能认识到其该杀的理由。唐朝萧瑶痴迷拜佛,太宗命令他出家。玄宗开元六年,河南参军献诗陈情,玄宗下诏:“看诗中的意思是在推崇道教。这种思想不切合时代的要求,当依其个人的喜好,免去官职作道士吧!”这种做法和圣人的行事正相吻合。假使痴迷佛、道的人都让他们出家做和尚道士,那么士大夫以邪说异端攻击正道的事情就可以平息了。
二 诸葛亮
有人批评诸葛亮吝于宽赦他人的罪行。诸葛亮回答说:“治理天下应本着公正、仁德之心,不该随意施舍不恰当的恩惠。所以匡衡、吴汉就不认为无故赦罪是件好事。先帝也曾
说过:我曾与陈元方、郑康成交往,从他们的言谈中,可洞悉天下兴衰之乱的道理,但他们从没谈及赦罪也是治国之道;又如刘景升父子(即刘表、刘琮)年年都大赦人犯,但对治理国家又有什么好处呢?”后来费祎主政,采用姑息宽赦的策略,西蜀的国势因此削弱不振。
冯评:子产对太叔说:“只有最具仁德的人,才能用宽容的律法来治理人民;次一等的就只能用严厉的方法了。猛烈的大火,人看了就害怕,因此很少人被烧死;平静的溪流,人们喜欢接近嬉戏,却往往被淹死。所以用宽容的方法治国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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