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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制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丹 阳 市 家 铮 金 属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惩 罚 制 度

为了能够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为了增强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为了让企业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为了进一步加强各项纪律的管理,家铮公司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 提前十分钟着装待岗,各车间主管点名、开会,凡迟到每次罚款20元; 2. 职工请假,应在上班前20分钟向主任申请,后经厂长签字方可有效,未经批准、没有请假条者按旷工处罚。每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 工作时间不准串岗、离岗,不准乱动和本人无关的电气设备及一切药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4. 在车间内吸烟、睡觉、干私活、打电话(手机)每次罚款20元;

5. 工作时间内,无条件的服从上级调动及管理,不服从上级领导或污辱、威胁上级者,每次罚款50---300元; 6. 无论因公、私事不准在工厂内吵架,违者每人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出现伤势由公安部门处理,并给于除名; 7. 每位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任何机器设备,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如因为野蛮操作或者人为性造成机器损坏,机器的维修费用由操作者承担; 8. 不准私自动用公司物品和盗窃公司物资,一经发现扣除所有工资,并给于除名,偷盗产品者按每只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9. 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作息时间按季节调整,并随时公布,如有违反每人罚款2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不准许在公司宿舍住宿; 10.车间管理者工作时间内不允许离开车间(特出情况除外),以便管理生产及质量,

管理者没有能力带动下属职工,对职工的违反事项既不严格教育,也不严肃处理者,论情节轻重罚款或开除; 11.员工因故不能或不愿意继续工作,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

辞职申请书,经厂长签字方可办理辞职手续,不经签字员工擅自离职,将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所欠工资不给发放; 12.所有员工一个月内违纪达三次或三个月内违纪达十次者则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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