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实习管理,确保实习质量与效果,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规函[2015]4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实习,是指我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等,不包括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二条 认识实习是指使学生对未来工作情景有所了解,获得某些感性认识,增进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为学习专业课作准备而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进行参观等活动。一般安排在低年级,在学习主要专业课之前。
教学实习是结合专业课程教学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是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在完成本专业主要基础课程或部分专业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就近安排学生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临床和教学等岗位,阶段性地学习专业生产流程、知识和技能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顶岗实习是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在完成本专业所有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学生到实习单位或就业意向单位,连续性地参与实习单位日常实际工作,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种实习形式.
第三条 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为切实加强对实习的管理,实行学校、各系、实习指导小组三级负责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与职责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处、实训中心、财务处、保卫处、各系主任、书记。
组长全面负责学生的校外实习工作。
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规范的学生实习流程,建立健全学校实习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学生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
学工处负责指导并督促各系处理好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协调顶岗实习学生返校住宿安排和宿舍管理工作。
就业指导处负责提供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信息;协助各系落实学生顶岗实习;负责收集全校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各系解决顶岗实习过程中与企业出现的问题;并和各系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的就业工作。
实训中心负责协调好校内与校外实习时间的衔接。 财务处负责学生各项缴费的清理。
保卫处负责协调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赔付组织工作。 第六条 各系成立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其组成人员与职责为:各系主任、书记为实习工作管理小组责任人,各系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研组长、专业带头人、教学干事、学生管理干事和辅导员、班主任等。
各系是实习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实习的相关事宜。 (1)负责制订本系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实习各环节工作要求; (2)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实习计划,落实各阶段实习任务; (3)负责落实本系学生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4)负责本系实习组织管理;
(5)负责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和聘用企业指导教师;
(6)负责定期对实习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7)负责定期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实习单位共同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
(8)负责检查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按要求向教务处、就业指导处报送相关资料; (10)负责学生实习资料的整理归档;
(11)完成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2)负责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学生实习过程中意外伤害事件。 第七条 校内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负责按照本系制定的实习实施细则,保质保量完成本专业实习的教学管理工作。 (1)负责对实习学生的具体指导和管理工作;
(2)加强对实习系统的监管,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汇报。
(3)按要求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督促学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
(4)按要求与学生定时联系,及时回复,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守则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
(5)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与身心健康,做好学生思想和管理工作。 (6)与实习单位管理和指导人员建立通畅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及时协调和处理实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在实习单位配合下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实习成绩。
(8)完成实习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实施与监控
第八条 认识实习、教学实习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不得以寒暑假社会实践或就业实习等名义延长顶岗实习时间。顶岗实习一般集中安排在毕业年级进行,少数特殊专业或实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多学期分段教学等培养方式改革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超过6个月或安排在非毕业年级进行的,顶岗实习时间总共不得超过9个月。学生实习期间其学生身份不变,学校应当按照学生的身份进行管理。
第九条 各系应在实习前一个月落实实习单位,与实践所在企业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前必须到就业指导处填写会签表。协议需提交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实训中心备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学生实习前,学校应当对学生实习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活动或明显超过学生体力的高强度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不符合实习特征或与实习内容不一致的劳动生产;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强制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或每周超过40小时,如有确需加班的特殊情况,需征得学生同意。
第十条 各系应选派(聘)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实习期间,每名学生均应配备有1名校内和1名企业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方式可采取跟班与非跟班两种,教师跟班指导(实地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非跟班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可通过系统、电话、QQ、电邮等联络渠道与实地探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非跟班指导教师电话(或QQ、或邮件)联络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写《校内指导教师联系情况记录》;实地探访检查每学期不少于1次,并填写《学生实习巡查与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每月应按时批改实习日志,将指导过程及存在问题等向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汇报。跟班与非跟班指导教师,
在学生实习结束时,均应填写《学生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工作情况总结》,各系要按其职责要求对指导教师加强监督、考核及奖惩工作。教学实习指导教师只需提交《学生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工作情况总结》。
第十二条 实习程序
1、实习前两周,各专业要按照本办法、各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及各系的实习实施细则,制订适合专业特点的实习计划,并填写《实习计划书》(附件2)、《实习计划安排表》(附件3),经所在系审核、教务处审定,使学生明确实习任务和要求。实习计划应报一份教务处备案。
2、各系对学生进行动员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实践教学系统”填写培训并签订《学生实习协议书》(附件4);学生赴实习单位实习前须认真学习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
第十三条 各系要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监控,系领导、教研组长、专业负责人等应定期到实习单位巡查和督导,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学校也要安排专人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四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规定;有事须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学校和实习单位形象声誉的事情,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按要求填写“实践教学系统”的相关资料。
第四章 评价与考核
第十五条 实习属“必修课”,学期中间安排的、连续实习时间超过1-3个月的实习,记1-3个学分(可累记),第六学期的顶岗实习记16学分。
第十六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以实习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属认知实习的,教师按要求评定学生成绩;属教学实习的,学生按规定填写“实践教
学系统”,指导教师根据填写情况评定学生成绩;属顶岗实习的,学生除按规定填写“实践教学系统”外,校企双方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鉴定项目》(附件5),共同填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附件5)。《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于规定时间内由学生上传至“实践教学系统”,由指导教师打分,否则不评定顶岗实习成绩,不计学分。
第十七条 顶岗实习成绩组成如下:企业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30%;实习日志占总成绩的40%,实习总结占总成绩的30%;各系以班为单位汇总本系所有学生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录进青果系统,进行毕业成绩审核。
第十八条 学生实习全部资料,包括《实习计划书》、《实习计划安排表》、《学生实习协议书》、《校内指导教师联系情况记录》(附件6)、《实习巡查与指导记录表》(附件7)、《学生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工作情况总结》(附件8)等均由各系存档,并接受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黄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黄职教字[2010]13号)废止。
附件:1、实践教学系统填写流程图 2、实习计划书
3、学生实习计划安排表 4、学生实习协议书 5、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 6、校内指导教师联系情况记录 7、实习巡查与指导记录表
8、学生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工作情况总结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实践教学系统填写流程图
附件2:
实习计划书
系名称: 级 专业 实习性质: (顶岗实习或教学实习) 实习时间:
一、系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实习目的 三、实习内容 四、实习组织管理方法 五、实习的基本要求 六、成绩评定办法 注:此表于实习前两周提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3:
学生实习计划安排表
班 级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周/实习时间 月) 企业指导教学生姓名 实习单位 校内指导教师 学生联系方式 师 系(院) 专业 盖章: 年 月 日 系(院)意见 注:此表于学生实习开始前两周内由系(院)汇总,一式二份。 其中: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系(院)存。
附件4:
学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
乙方(实习单位): 实习性质: (顶岗或教学实习) 丙方(学生):___________ 专业 班
学生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QQ号 学生家长姓名: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规函〔2015〕4号)精神,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推荐学生去乙方企业进行实习,为了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及家长三方就实习相关事宜协商如下,三方签订协议,共同遵守。
一、实习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实习工作内容: 三、实习地点:
四、实习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乙方现行制度通过协商确定实习学生的实习补助。
五、甲方选派实习期间的指导教师姓名 。 六、甲方责任:
1.甲方选派班主任和专业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跟踪管理和专业指导,随时与乙方联系了解学生情况。对丙方在实习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及时处理。
2.负责丙方实习任务的确定,实习前安全教育工作,维护实习学生的正当权益。 3、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工作记录、实习总结,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和企业鉴定成绩给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4、对在实习期违反学校实习管理规定或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的实习生,进行教
育或相关处理。
5、由于学校教学安排需要实习生返校进行考试、考证、领证等相关事项,提前通知乙方。
6、为实习学生购买学生实习责任险。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提供适合学生实习的岗位。做好实习学生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生产安全教育工作及乙方劳动纪律教育工作,对每位实习生安排专人进行实习指导。
2、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工作,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学生实习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的,需征得学生同意,并参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加班计酬。
3、配合甲方做好实习生的考勤、考核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适时安排丙方返校。
4、及时向甲方反馈丙方的实习状况。若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问题,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违纪、自动离职、辞职和被辞退的学生和出现身体或思维异常的学生,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把学生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在乙方做出处理决定前先知会甲方,否则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根据企业情况,按要求每月发给实习生一定的实习报酬。报酬发放日与乙方员工薪水发放日相同。
6、学生实习期满后,乙方根据实习生的表现进行考核,并出具学生实习鉴定意见,乙方有权优先录用通过考核的实习生。
7、乙方应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8、工作期间乙方要全面充分地考虑丙方的人身安全需要,当丙方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的,乙方应积极救治,按法律规定由过错人承担相关责任。
八、丙方责任:
1、按照学校规定的实习计划完成相应的实习任务。
2、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酗酒、吸烟,
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违反甲方有关安全制度。
3、遵守学校的实习纪律及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并注意安全生产,按规范进行操作。 服从乙方的实习安排,按乙方要求完成相关的培训及交办的工作任务。
4、如因病不能出勤,应尽快通知乙方,因事须请假,并在获得乙方主管人员批准的前提下,才能离岗,未经批准离岗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
5、在实习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学校班主任和实习指导老师反映。 6、丙方如对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有异议,或与实习单位出现纠纷时,须向学校和用人单位的主管反映,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得无故违反纪律及安全规定。
7、在实习期,如因个人原因要求离开乙方的,需提前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告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未经单位和学校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8、丙方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 9、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丙方承担责任。
10、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期限内通过《实践教学系统》提交相关实习材料,及时回校参加毕业典礼及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九、其他:
1、甲、乙、丙三方都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及法规。
2、本协议未提及事宜,协议三方应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广州路9号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年 月 日
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鉴定项目
企业指导教师评价(从以下几个方面): ○优:主动积极地承担工作,反应迅速,不用督导也能全面地完成工作; ○良:能主动承担工作,能完整的完成工作,偶尔需要督导; 工作态度 ○中:能够完成分配的工作,需要较多的督导; ○及:安排的工作需要密切监督; ○不及:工作表现对其他同事的士气造成了不良影响。 ○优:经常有超过预期要求的工作绩效; ○良:仅需较少指导就能完全实现工作目标; 工作质量 ○中:在工作中需要一定的指导,大多数工作能够实现即定工作目标; ○及:虽经指导但改进不明显,工作质量目标总有一定差距; ○不及:虽经指导,错误时常发生。 ○优:经常提前完成工作; ○良:有时能提前完成工作; 工作效率 ○中:安排的工作基本上能在限定的时间完成; ○及:有时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 ○不及: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 ○优:积极主动协助他人工作,善于帮助同事朝目标努力; 团队合作 ○良:能够比较主动地协助他人工作,愿意帮助他人实现目标; ○中:能够应要求协助他人工作; ○不及:合作意识或能力不强,较难与他人合作。 ○优:自觉补充知识,不局限于实习工作要求的范围,并学以致用,改进工作; ○良:自觉补充多种知识; 知识应用 ○中:掌握实习所需知识,并能在工作中加以运用; ○不及:缺乏学习热情。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样表)
所在单位鉴定 鉴定项目 工作态度 工作质量 工作效率 团队合作 知识应用 鉴定成绩 优(90≤成绩 良(80≤成中(70≤成绩及格(60≤不极格(60≤100) 绩<90) <80) 成绩<70) 分以下) 成绩: 指导师傅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实习单位鉴定评语
附件5:
校内指导教师联系情况记录
学生 信息 实 习 单 位 信 息 姓名 手机号码 班级 QQ号 企业指导教师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电话 走访 QQ 其他 家庭联系电话 实习岗位 联系情况记录 单位名称 实习起止时间 联系时间 联 系 情 况 附件6:
实习巡查与指导记录表(1)
巡查部门: 巡查教师: 巡查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 巡 查 任 务 单位电话 巡查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联系 方式(手机)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联系 方式(手机) 巡 查 对 象 共有________人在本单位实习 实习巡查与指导记录表(2)
满意度项目 职业道德 企业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基本评价 工作态度 专业水平 团队合作 沟通能力 创新能力 心理素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附加说明 调研情况 实习单位意见及建议 实习单位负责人师签名(盖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巡 查 情 况 小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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