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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十二年一贯制报表201309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 育 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3】 78号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续 名称 代码 续 名称 代码 - - 学校(机构)标识码 学校(机构)名称(章)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机构)英文名称 学校(机构)地址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 城区 镇区 乡村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学校(机构)举办者 校园(局域)网域名 单位电子信箱 填表人电子信箱 附设普通初中班 小学 初中 规定年制 填表人 附设普通高中班 小学 初中 规定入学年龄 续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续 附设班类型

校(园)长(签章) 附设职业初中班 学校(机构)所在地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 纬度 ° ′ ″ ° ′ ″ 附设特教班 附设中职班 附设幼儿班 附设小学班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3.仪器设备配备达标情况:是指学校各项仪器设备是否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标准。包括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是否达标。

4.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5.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是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6.校园网:是指在校园内为教学、管理等实现宽带互联,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教育活动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含通过城域网形成的逻辑校园网)。 二、填报说明 1.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2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接入互联网:已接入互联网的学校,填报“是”,同时填报接入互联网方式(1.拨号、2.ADSL 、3.光纤、4.无线、5.其它)(通过城域网形成逻辑校园网的,填报“光纤”)。 3.接入互联网方式:1.拨号:是指电话线拨号接入(PSTN)和ISDN(一线通);PSTN是通过电话线及自带调制解调器(MODEM)的PC完成接入,最高的速率 为56kbps;ISDN将电话、传真、数据、图像等多种业务综合在一个统一的数字网络中进行传输和处理。用户利用一条ISDN用户线路,可以在上网的同时拨打电话、收发传真,就像两条电话线一样,ISDN的极限带宽为128kbps。2.ADSL:(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 是利用普通铜质电话线作为传输介质,配上专用的Modem即可实现数据高速传输,速率为1Mbps~8Mbps,VDSL是ADSL的快速版本,VDSL短距离内的最大下传速率可达55Mbps。3. 光纤:是一种点对多点的光纤传输和接入技术,接入系统总的传输容量为155Mbps。4. 无线:是一种有线接入的延伸技术,使用无线射频(RF)技术越空收发数据,带宽总容量为 600Mbps,用户共享带宽。5.其他:一般包括DDN(主干网传输媒介有光纤、数字微波、卫星信道等,用户端多使用普通电缆和双绞线)、(Cable-Modem线缆调制解调器,利用现成的有线电视(CATV)网进行数据传输)、LAN(是利用以太网技术,采用光缆+双绞线的方式对社区进行综合布线)等。

4.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填写学校连接互联网的设备对外出口带宽之和。网络出口包括中国电信出口、中国网通出口、教育科研网出口等。对于建立校园网的,填写校园网对外出口带宽之和(通过城域网形成逻辑校园网的,按学校接入城域网带宽填报);对于没有建立校园网但已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按学校连接互联网的带宽之和填报;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的填报单位为(Mbps),换算时,按1M=1024K,1G=1024M计算。

5.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是指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要求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各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7. 网管供水:即通常说的自来水,指市政供水部门通过管网将水输送至学校内。

8. 自备水源:是指利用学校内的水窖、手压井、引泉水、大口井和机井等提供学校日常所需的饮用水。

9.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及时清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包含如下类型:① 三格化粪池厕所,②粪尿分集式厕所,③三联沼气式厕所,④水冲式厕所(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

10.安全保卫人员: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

11.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在开设有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或设立了心理辅导室的学校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专职是指专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不兼任其他学科教学的教师。 12.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20= 行21+行22+行23+行24

[基础基112].(行30)<= [基础基112].(行29)

2.表间关系

[基础基112].(行25)<=[基础基422].(行01,列1) [基础基112].(行26)<=[基础基422].(行10,列1) [基础基112].(行27)<=[基础基422].(行18,列1) [基础基112].(行29)<=[基础基412].(行1,列2)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附属学校(园) 附属于高校(机构)名称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 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 音乐器材配备是否达标 美术器材配备是否达标 理科实验仪器是否达标(中学) 建立校园网 接入互联网 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 校医院(卫生室) 专职校医 专职保健人员 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 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语言 上学年体检学生数 上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人数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小学)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初中)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高中) 安全保卫人员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编号 03 04 05 06 07 08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内容 备注 项目 幼儿园、中、小学 幼儿园、中、小学 中、小学 中、小学 中、小学 中、小学 数据核查结果说明及建议 编号 33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中学 中、小学 是(1.拨号、2.ADSL 、3.光纤、中、小学 4.无线、5.其它)、否 (Mbps) 中、小学 中、小学 中、小学 中、小学 幼儿园、中、小学 幼儿园、中、小学 人 中、小学 人 中、小学 人 中、小学 人 中、小学 人 中、小学 人 中、小学 人 小学 人 初中 人 高中 人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人 中、小学 其中:专职 学校供水方式 1. 自备水源 2. 网管供水 3. 无水源 学校厕所情况 1. 卫生厕所 2. 非卫生厕所 3. 无厕所 30 31 32 人 中、小学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复式班:是指几个年级的学生组成的实施不同年级教学计划的一个教学班。 3.班额:是指教学班学生的规模。 二、填报说明

1.复式班:统计时复式班只作一个班统计。

2.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行11+行12 行01>=行02

基础基213中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班额:是指教学班学生的规模。 二、填报说明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7

列2=列3+列4+列5+列6 列7=列8+列9+列10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行11+行12 行01>=行02

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单位:个 编号 合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复式班 甲 总计 其中:五年制 25人及以下 26-30人 31-35人 36-40人 班 41-45人 额 46-50人 51-55人 56-60人 61-65人 66人及以上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基础基213中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单位:个

编号 甲 总计 25人及以下 26-30人 31-35人 36-40人 班 41-45人 额 46-50人 51-55人 56-60人 61-65人 66人及以上 乙 01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合计 1 初中 计 2 一年级 3 二年级 4 三年级 5 四年级 6 计 7 一年级 8 高中 二年级 9 三年级 10 其中:四年制初中 02 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

一、指标解释

1.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2.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

3.在校生数: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 4.预计毕业生数:是指学历教育中本学年内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数。

5.复式班:是指几个年级的学生组成的实施不同年级教学计划的一个教学班。

6.重读生:是指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接受过某年级教育后,在同年级再次接受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补习重读的学生。 7.寄宿生:是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8.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9.其他残疾:是指‘残疾人’中除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以外的残疾人。 10.随迁子女: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2.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填报说明

1.随班就读:是指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残疾人。

2.随迁子女:本指标只统计因为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工作,随同父母来到异地就读普通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跨区(县)招生或择校等原因到异地就读的学生。 3. 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小学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01>=行09 (行04,列12)-(行04,列11)<=(行04,列10) 列4=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 行01>=行12 (行07,列12)-(行07,列11)<=(行07,列10) (行01,列2)=(行24,列2)+(行25,列2)„+(行34,列2) 行01>=行15 (行16,列12)-(行16,列11)<=(行16,列10) (行01,{列4至列11})=(行24,{列4至列11})+(行25,行01>=行16 (行01,列11)+(行04,列10)=(行01,列12) {列4至列11})+„+(行34,{列4至列11}) 行16>=行17 (行02,列4)=(行01,列5)

行09=行10+行11 行16>=行18 (行04,列10)=(行04,列12) 行12=行13+行14 行16>=行19 (行17,列4)=(行16,列5) 行16=行20+行21+行22+行23 (行01,列2)+(行06,列6)=(行01,列6) (行07,列4)=(行06,列5) 列2>=列3 (行02,列2)+(行07,列6)=(行02,列6) 如果是城区学校:(行15,列1~列12)为空 列4>=列5 (行01,列4)-(行01,列5)>=(行03,列4)-(行03,列5) 2.表间关系 列4>=列12 (行01,列4)-(行01,列5)>=(行04,列4)-(行04,列5) [基础基312].(行01,列1)=[基础基331].(行01,列8) 列4>=列1 (行01,列4)-(行01,列5)>=(行05,列4)-(行05,列5) [基础基312].(行01,列2)=[基础基331].(行01,列3) 列4>=列2 (行01,列4)-(行01,列5)>=(行08,列4)-(行08,列5) [基础基312].(行01,列4)=[基础基331].(行01,列15) 列6>=列2 (行01,列2)-(行01,列3)>=(行03,列2)-(行03,列3) [基础基312].(行02,列1)=[基础基331].(行02,列8) 行01>=行02 (行01,列2)-(行01,列3)>=(行04,列2)-(行04,列3) [基础基312].(行02,列2)=[基础基331].(行02,列3) 行01>=行03 (行01,列2)-(行01,列3)>=(行05,列2)-(行05,列3) [基础基312].(行02,列4)=[基础基331].(行02,列15) 行01>=行04 (行02,列6)-(行02,列2)>=(行07,列6) [基础基312].(行03,列1)=[基础基331].(行03,列8) 行01>=行05 (行03,列6)-(行03,列2)<=(行06,列6) [基础基312].(行03,列2)=[基础基331].(行03,列3) 行01>行06 (行01,列12)-(行01,列11)<=(行01,列10) [基础基312].(行03,列4)=[基础基331].(行03,列15) 行06>=行07 (行02,列12)-(行02,列11)<=(行02,列10) [基础基312].(行01,列6)>=[基础基331].(行01,列3) 行01>=行08 (行03,列12)-(行03,列11)<=(行03,列10) [基础基312].(行02,列6)>=[基础基331].(行02,列3)

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

甲 总计 女 少数民族 五年制 复式班 重读生 其中:女 寄宿生 总随迁子女 计其中:外省迁入 中 本省外县迁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其中:外省迁入 本省外县迁入 农村留守儿童 总小计 女 计少数民族 中寄宿生 :随视力残疾 班听力残疾 就智力残疾 读 其他残疾 5岁及以下 6岁 7岁 8岁 9岁 10岁 11岁 12岁 13岁 14岁 15岁及以上

编 毕业生号 数 乙 1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计 2 单位:人 招生数 其中:受过学前教育 合计 其中:女 3 4 5 一年级 6 在校生数 二年级 三年级 7 8 四年级 9 五年级 10 六年级 11 预计毕业生数 12

基础基313初中学生数

一、指标解释

1.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2.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

3.在校生数: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 4.预计毕业生数:是指学历教育中本学年内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数。

5.重读生:是指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接受过某年级教育后,在同年级再次接受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补习重读的学生。 6.寄宿生:是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7.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8.其他残疾:是指‘残疾人’中除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以外的残疾人。 9.随迁子女: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1.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填报说明

1.随班就读:是指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残疾人。

2.随迁子女:本指标只统计因为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工作,随同父母来到异地就读普通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跨区(县)招生或择校等原因到异地就读的学生。 3. 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01>=行14 (行07,列9)-(行07,列8)<=(行07,列7) 列3=列5+列6+列7+列8 行01>=行15 (行15,列9)-(行15,列8)<=(行15,列7) (行01,{列2至列8})=(行23,{列2至列8})+(行24,行15>=行16 如果是城区学校:(行14,列1~列9)为空 {列2至列8})+„+(行31,{列2至列8}) 行15>=行17 2.表间关系

行08=行09+行10 行15>=行18 [基础基313].(行01,列1)=[基础基331].(行04,列8) 行11=行12+行13 (行01,列2)+(行05,列5)=(行01,列5) [基础基313].(行01,列2)=[基础基331].(行04,列3) 行15=行19+行20+行21+行22 (行02,列2)+(行06,列5)=(行02,列5) [基础基313].(行01,列3)=[基础基331].(行04,列15) 列3>=列4 列3>=列9 (行01,列7)+(行01,列8)-(行04,列7)=(行01,列9) [基础基313].(行02,列1)=[基础基331].(行05,列8) 列3>=列1 列3>=列2 (行02,列3)=(行01,列4) [基础基313].(行02,列2)=[基础基331].(行05,列3) 行01>=行02 (行16,列3)=(行15,列4) [基础基313].(行02,列3)=[基础基331].(行05,列15) 行01>=行03 (行06,列3)=(行05,列4) [基础基313].(行03,列1)=[基础基331].(行06,列8) 行01>=行04 (行04,列8)=(行04,列9) [基础基313].(行03,列2)=[基础基331].(行06,列3) 行01>行05 (行01,列8)=(行04,列8) [基础基313].(行03,列3)=[基础基331].(行06,列15) 行05>=行06 (行01,列9)-(行01,列8)<=(行01,列7) [基础基313].(行01,列5)>=[基础基331].(行04,列3) 行01>=行07 (行02,列9)-(行02,列8)<=(行02,列7) [基础基313].(行02,列5)>=[基础基331].(行05,列3) 行01>=行08 (行03,列9)-(行03,列8)<=(行03,列7) [基础基313].(行03,列5)>=[基础基331].(行06,列3) 行01>=行11 (行04,列9)-(行04,列8)<=(行04,列7)

基础基313初中学生数 单位:人

甲 总计 女 少数民族 四年制 重读生 其中:女 寄宿生 编 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毕业生数 1 招生数 2 合计 3 其中:女 4 在校生数 一年级 二年级 5 6 三年级 7 四年级 8 预计毕业生数

9

总随迁子女 08 计其中:外省迁入 09 中 本省外县迁入 1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1 其中:外省迁入 12 本省外县迁入 13 农村留守儿童 14 小计 15 总女 16 计少数民族 17 中:寄宿生 18 随视力残疾 19 班20 就听力残疾 21 读 智力残疾 其他残疾 22 10岁及以下 23 11岁 24 12岁 25 13岁 26 14岁 27 15岁 28 16岁 29 17岁 30 18岁及以上 31

基础基314普通高中学生数

一、指标解释

1.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2.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

3.在校生数: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 4.预计毕业生数:是指学历教育中本学年内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数。

5.重读生:是指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接受过某年级教育后,在同年级再次接受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补习重读的学生。 6.寄宿生:是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7. 随迁子女: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填报说明

1.随迁子女:本指标只统计因为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工作,随同父母来到异地就读普通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跨区(县)招生或择校等原因到异地就读的学生。 2.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02,列7)= (行02,列8) 列3=列5+列6+列7 (行03,列7)= (行03,列8) (行01,{列2至列7})=(行11,{列2至列7})+(行12,{列2至列7})+„+(行19,列2{列(行06,列7)= (行06,列8) 2至列7}) (行07,列7)= (行07,列8)

行08=行09+行10 (行01,列3)- (行01,列4)>= (行03,列3)- (行03,列4) 列3>=列4 (行01,列3)- (行01,列4)>= (行06,列3)- (行06,列4) 列3>=列8 2.表间关系 列3>=列1 [基础基314].(行01,列1)=[基础基331].(行07,列8) 列3>=列2 [基础基314].(行01,列2)=[基础基331].(行07,列3) 行01>=行02 [基础基314].(行01,列3)=[基础基331].(行07,列15) 行01>=行03 [基础基314].(行02,列1)=[基础基331].(行08,列8) 行01>=行04 [基础基314].(行02,列2)=[基础基331].(行08,列3) 行04>=行05 [基础基314].(行02,列3)=[基础基331].(行08,列15) 行01>=行06 [基础基314].(行03,列1)=[基础基331].(行09,列8) 行01>=行07 [基础基314].(行03,列2)=[基础基331].(行09,列3) 行01>=行08 [基础基314].(行03,列3)=[基础基331].(行09,列15) (行02,列3)= (行01,列4) [基础基314].(行01,列5)>=[基础基331].(行07,列3) (行05,列3)= (行04,列4) [基础基314].(行02,列5)>=[基础基331].(行08,列3) (行01,列7)= (行01,列8) [基础基314].(行03,列5)>=[基础基331].(行09,列3)

基础基314普通高中学生数 单位:人

甲 总计 女 少数民族 重读生 其中:女 寄宿生 总残疾人 计中 随迁子女 其中:外省迁入 14岁及以下 15岁 16岁 17岁 18岁 19岁 20岁 21岁 22岁及以上 编 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毕业生数 1 招生数 2 在校生数 合计 3 其中:女 4 一年级 5 二年级 6 三年级 7 预计毕业生数 8 本省外县迁入 10 基础基331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变动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2.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

3.结业生数:在学历教育中是指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但因个别课程或者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未取得毕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在非学历教育(如培训、进修等)中是指完成学业,考核合格,可取得培训结业证明的学生

4.休学:是指因身体状况需要,经学校同意暂时离开学校,学校保留其学籍的学生。 5.复学:是指因故休学的学生,休学期满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

6.退学:是指因故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7.转学:是指经学校同意,因故由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包括转入和转出。二、填报说明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2=列3+列4+列5+列6 列7=列8+列9+列10+列11+列12+列13+列14 列15=列1+列2-列7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4>=行05 行04>=行06 行07>=行08 行07>=行09 2.表间关系 [基础基331].(行01,列12)=[基础基332].(行04,列1) [基础基331].(行04,列12)=[基础基332].(行07,列1) [基础基331].(行07,列12)=[基础基332].(行10,列1) [基础基312].(行01,列1)=[基础基331].(行01,列8) [基础基312].(行01,列2)=[基础基331].(行01,列3) [基础基312].(行01,列4)=[基础基331].(行01,列15) [基础基312].(行02,列1)=[基础基331].(行02,列8) [基础基312].(行02,列2)=[基础基331].(行02,列3) [基础基312].(行02,列4)=[基础基331].(行02,列15) [基础基312].(行03,列1)=[基础基331].(行03,列8) [基础基312].(行03,列2)=[基础基331].(行03,列3) [基础基312].(行03,列4)=[基础基331].(行03,列15) [基础基312].(行01,列6)>=[基础基331].(行01,列3) [基础基312].(行02,列6)>=[基础基331].(行02,列3)

基础基312].(行03,列6)>=[基础基331].(行03,列3) 基础基313].(行01,列1)=[基础基331].(行04,列8) 基础基313].(行01,列2)=[基础基331].(行04,列3) 基础基313].(行01,列3)=[基础基331].(行04,列15) 基础基313].(行02,列1)=[基础基331].(行05,列8) 基础基313].(行02,列2)=[基础基331].(行05,列3) 基础基313].(行02,列3)=[基础基331].(行05,列15) 基础基313].(行03,列1)=[基础基331].(行06,列8) 基础基313].(行03,列2)=[基础基331].(行06,列3) 基础基313].(行03,列3)=[基础基331].(行06,列15) 基础基313].(行01,列5)>=[基础基331].(行04,列3) 基础基313].(行02,列5)>=[基础基331].(行05,列3) 基础基313].(行03,列5)>=[基础基331].(行06,列3) 基础基314].(行01,列1)=[基础基331].(行07,列8) 基础基314].(行01,列2)=[基础基331].(行07,列3) 基础基314].(行01,列3)=[基础基331].(行07,列15) 基础基314].(行02,列1)=[基础基331].(行08,列8) 基础基314].(行02,列2)=[基础基331].(行08,列3) 基础基314].(行02,列3)=[基础基331].(行08,列15) 基础基314].(行03,列1)=[基础基331].(行09,列8) 基础基314].(行03,列2)=[基础基331].(行09,列3) 基础基314].(行03,列3)=[基础基331].(行09,列15) 基础基314].(行01,列5)>=[基础基331].(行07,列3) 基础基314].(行02,列5)>=[基础基331].(行08,列3) 基础基314].(行03,列5)>=[基础基331].(行09,列3) [[[[[[[[[[[[[[[[[[[[[[[[[基础基331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变动情况 单位:人 甲 小学 女 少数民族 初中 女 少数民族 高中 女 少数民族

编 上学年初报表号 在校学生数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 增加学生数 合计 2 招生 3 复学 4 转入 5 其他 6 合计 7 毕业 8 结业 9 减少学生数 休学 10 退学 11 死亡 12 转出 13 其他 14 本学年初报表在校学生数 15 基础基332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

一、填报说明

1.打架斗殴:是指由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造成的死亡。 2.校园伤害:是指由于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伤害造成的死亡。

3.刑事案件:是指由于外来人员入侵,在校园及校园周边实施犯罪造成的死亡。 4.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23+列24 行04=行05+行06 行07=行08+行09 行10=行11+行1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331].(行01,列12)=[基础基332].(行04,列1) [基础基331].(行04,列12)=[基础基332].(行07,列1) [基础基331].(行07,列12)=[基础基332].(行10,列1) 基础基333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退学的主要原因

一、填报说明

1.失能:是指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丧失学习能力,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2.家庭:是指因家庭贫困或家长意志造成的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3.厌学:是指受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等方面因素影响学生消极对待学习活动造成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4.路途遥远:是指因居住地据学校路程太远或途中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5.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4>=行05 行04>=行06 行07>=行08 行07>=行09 2.表间关系

[基础基331].(行01,列11)=[基础基333].(行01,列1) [基础基331].(行04,列11)=[基础基333].(行04,列1) [基础基331].(行07,列11)=[基础基333].(行07,列1)

基础基332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 单位:人 事故灾难类 编号 合计 溺水 2 交通 3 拥挤踩踏 4 房屋倒塌 5 坠楼坠崖 6 中毒 7 爆炸 8 火灾 9 社会安全类 打架斗殴 10 校园伤害 11 刑事案件 12 山体滑坡 13 泥石流 14 洪水 15 自然灾害类 地震 16 暴雨 17 冰雹 18 雪灾 19 龙卷风 20 自杀 21 其他 猝死 22 传染病 23 其他 24 甲 小学 校园内 校园外 初中 校园内 校园外 高中 校园内 校园外

乙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 基础基333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退学的主要原因

编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合计 失能 家庭 厌学 路途遥远 出国 其他 甲 小学 女 少数民族 初中 女 少数民族 高中 女 少数民族

1 2 3 4 5 6 7 基础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及外国籍学生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填报说明

1.外国籍学生:是指在我国基础教育学校(机构)注册接受基础教育的外国籍儿童少年。(该指标数据不计入在校生数中) 2.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03>=行04 行05>=行06 行07>=行08 2.表间关系

[基础基341].(行03,列2)~[基础基341].(行03,列4)<=[基础基312].(行01,列4) [基础基341].(行04,列2)~[基础基341].(行04,列4)<=[基础基312].(行02,列4) [基础基341].(行05,列2)~[基础基341].(行05,列4)<=[基础基313].(行01,列3) [基础基341].(行06,列2)~[基础基341].(行06,列4)<=[基础基313].(行02,列3) [基础基341].(行07,列1)~[基础基341].(行07,列4)<=[基础基314].(行01,列3) [基础基341].(行08,列1)~[基础基341].(行08,列4)<=[基础基314].(行02,列3)

基础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及外国籍学生情况

甲 小学 女 初中 女 高中 女

编号 乙 03 04 05 06 07 08 单位:人

在校生数中

共产党员 1 共青团员 2 华侨 3 港澳台 4 另有:外国籍学生 5 基础基412中小学教职工

一、指标解释

1.教职工数: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全职工作,并由各级各类学校(机构)支付工资的编制或聘任制人员数。

编制人员:是根据原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人员。

聘任制人员:人事制度改革后,学校(机构)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其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 基础教育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校办企业职工。 2.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行政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学校行政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4.教辅人员:是指从事教学辅助工作,为教学服务的人员。包括图书馆的管理员、资料室的资料员,电化教育馆人员,实验室实验员以及直接为教学服务的绘图、摄影、仪器修理、模型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

5.工勤人员:是指从事后勤保障工作的工人和勤杂人员,不包括由校办工厂、农场支付工资的工作人员。

6.代课教师:是指基础教育学校(机构)因专任教师缺编或专任教师因产、病假等原因,聘请代课一年以上的教师。 7.兼任教师:是指基础教育学校(机构)聘请校外具有教师资格、聘期在一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 行01>=行02 行01>=行03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12].(行01,列2)=[基础基422].(行01,列1)+[基础基422].(行10,列1)+[基础基422].(行18,列1) [基础基412].(行02,列2)=[基础基422].(行02,列1)+[基础基422].(行11,列1)+[基础基422].(行19,列1) [基础基412].(行03,列2)=[基础基422].(行03,列1)+[基础基422].(行12,列2)+[基础基422].(行20,列2) [基础基412].(行02,列2)=[基础基422].(行01,列2)+[基础基422].(行10,列2)+[基础基422].(行18,列2) [基础基412].(行01,列2)=[基础基423].(行01,列1)+[基础基424].(行02,列1)+[基础基424].(行10,列1) [基础基412].(行02,列2)=[基础基423].(行01,列2)+[基础基424].(行03,列1)+[基础基424].(行11,列1) [基础基412].(行03,列2)=[基础基423].(行03,列1)+[基础基424].(行04,列1)+[基础基424].(行12,列1) [基础基412].(行01,列2)=[基础基431].(行01,列13)+[基础基431].(行03,列13)+[基础基431].(行05,列13) [基础基412].(行02,列2)=[基础基431].(行02,列13)+[基础基431].(行04,列13)+[基础基431].(行06,列13)

基础基412中小学教职工 编 合计 号 甲 乙 1 总计 01 女 02 少数民族 03

专任教师 2 单位:人 教职工数 代课教师 行政人员 教辅人员 工勤人员 校办企业职工 3 4 5 6 7 兼任教师 8 基础基422中小学专任教师分专业技术职务、分年龄

一、指标解释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按照原国家教委《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正式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包括: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中学包括: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未定职级”是指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填报说明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 列1>=列2

行01=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10=行13+行14+行15+行16+行17 行10>=行11 行10>=行12

行18=行21+行22+行23+行24+行25 行18>=行19 行18>=行20

(行01,列2)=(行02,列1) (行10,列2)=(行11,列1) (行18,列2)=(行19,列1)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22].(行01,列1)=[基础基423].(行01,列1) [基础基422].(行01,列2)=[基础基423].(行01,列2) [基础基422].(行02,列1)=[基础基423].(行02,列1) [基础基422].(行03,列1)=[基础基423].(行03,列1) [基础基422].(行03,列2)=[基础基423].(行03,列2) [基础基422].(行01,列1)=[基础基431].(行01,列13) [基础基422].(行01,列2)=[基础基431].(行02,列13) [基础基422].(行02,列1)=[基础基431].(行02,列13) [基础基422].(行09,列1)>=[基础基431].(行01,列3) [基础基422].(行09,列2)>=[基础基431].(行02,列3)

[基础基422].(行09,列1)-[基础基422].(行09,列2)>=[基础基431].(行01,列3)-[基础基431].(行02,列3) [基础基422].(行17,列1)-[基础基422].(行17,列2)>=[基础基431].(行03,列3)-[基础基431].(行04,列3) [基础基422].(行25,列1)-[基础基422].(行25,列2)>=[基础基431].(行05,列3)-[基础基431].(行06,列3)

基础基422中小学专任教师分专业技术职务、分年龄

编号 甲 小学 女 少数民族 中学高级 小学高级 小学一级 小学二级 小学三级 未定职级 初中 女 少数民族 中学高级 中学一级 中学二级 中学三级 未定职级 高中 女 少数民族 中学高级 中学一级 中学二级 中学三级 未定职级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合计 1 其中:女 2 24岁及以下 3

25-29岁 4 单位:人 30-34岁 5 35-39岁 6 40-44岁 7 45-49岁 8 50-54岁 9 55-59岁 10 60岁及以上 11 基础基423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一、指标解释

高中阶段毕业:是指获得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文凭。 二、填报说明

1. 本学年不授课专任教师:是指本学年内未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3+列4+列5+列6+列10+列11+列12+列13+列14+列15+列18+列19 列1>=列2

列6>=列7+列8+列9 列15>=列16+列17

行01=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列2)=(行02,列1)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22].(行01,列1)=[基础基423].(行01,列1) [基础基422].(行01,列2)=[基础基423].(行01,列2) [基础基422].(行02,列1)=[基础基423].(行02,列1) [基础基422].(行03,列1)=[基础基423].(行03,列1) [基础基422].(行03,列2)=[基础基423].(行03,列2) [基础基423].(行01,列1)=[基础基431].(行01,列13) [基础基423].(行02,列1)=[基础基431].(行02,列13)

基础基423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单位:人

外语 品德与编 合计 其中:女 生活(社号 会) 甲 总计 女 少数民族 研究生毕业 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高中阶段毕业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1 2 3 语文 数学 计 英语 日语 俄语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其中 体育 科学 艺术 音乐 美术 计 综合实践活动 其中 信息技劳动与术 技术 16 17 本学年不授课其他 专任教师 18 19 高中阶段以下毕业 08

基础基424中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一、指标解释

高中阶段毕业:是指获得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文凭。 二、填报说明

1. 本学年不授课专任教师:是指本学年内未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3+列4+列5+列6+列10+列11+列12+列13+列14+列15+列16+列17+列18+列19+列20+列21+列22+列23+列26+列27 列1>=列2

列6>=列7+列8+列9 列23>=列24+列25 行01=行02+行10

行02=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 行10=行13+行14+行15+行16+行17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10>=行11 行10>=行12

(行02,列2)=(行03,列1) (行10,列2)=(行11,列1)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22].(行10,列1)=[基础基424].(行02,列1) [基础基422].(行10,列2)=[基础基424].(行02,列2) [基础基422].(行11,列1)=[基础基424].(行03,列1) [基础基422].(行12,列1)=[基础基424].(行04,列1) [基础基422].(行12,列2)=[基础基424].(行04,列2) [基础基422].(行18,列1)=[基础基424].(行10,列1) [基础基422].(行18,列2)=[基础基424].(行10,列2) [基础基422].(行19,列1)=[基础基424].(行11,列1) [基础基422].(行20,列1)=[基础基424].(行12,列1) [基础基422].(行20,列2)=[基础基424].(行12,列2) [基础基424].(行02,列1)=[基础基431].(行03,列13) [基础基424].(行02,列2)=[基础基431].(行04,列13) [基础基424].(行03,列1)=[基础基431].(行04,列13) [基础基424].(行10,列1)=[基础基431].(行05,列13) [基础基424].(行11,列1)=[基础基431].(行06,列13) [基础基424].(行10,列2)=[基础基431].(行06,列13)

基础基424中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单位:人 外语 综合实践活动 本学思想历史年不通用体育其中 其中:品德编信息其中 合计 语文 数学 科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与社地理 历史 技术 与健艺术 音乐 美术 劳动其他 授课女 (政号 技术 计 计 信息会 康 专任与技英日俄治) 技术 教师 术 语 语 语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10 11 12 13 14 15 16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甲 总计 初中 女 少数民族 研究生毕业 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高中阶段毕业 高中 女 少数民族 研究生毕业 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高中阶段毕业

高中阶段以下毕业 09 高中阶段以下毕业 17 基础基431中小学、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一、指标解释

录用毕业生:是指学校新增专任教师中录用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二、填报说明

1. 校内变动:增加教师中“校内变动”是指校内具有教师资格的非专任教师调整为专任教师;减少教师中“校内变动”是指校内专任教师调整为非专任教师;“校内变动”还包括同一所学校内不同学段之间专任教师的调整,如: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段和初中段之间的调整。

2.自然减员:是指退休及因故死亡的专任教师。 3.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基础基422].(行02,列1)=[基础基431].(行02,列13) 列2=列3+列5+列6+列7 [基础基422].(行10,列1)=[基础基431].(行03,列13) 列8=列9+列10+列11+列12 [基础基422].(行10,列2)=[基础基431].(行04,列13) 列13=列1+列2-列8 [基础基422].(行11,列1)=[基础基431].(行04,列13) 列3>=列4 [基础基422].(行18,列1)=[基础基431].(行05,列13) 行01>=行02 [基础基422].(行18,列2)=[基础基431].(行06,列13) 行03>=行04 [基础基422].(行19,列1)=[基础基431].(行06,列13) 行05>=行06 [基础基422].(行01,列1)=[基础基431].(行01,列13)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22].(行02,列1)=[基础基431].(行02,列13) [基础基412].(行01,列2)=[基础基431].(行01,列13)+[基础基431].(行03,列13)+[基[基础基424].(行02,列1)=[基础基431].(行03,列13) 础基431].(行05,列13) [基础基424].(行02,列2)=[基础基431].(行04,列13)

[基础基412].(行02,列2)=[基础基431].(行02,列13)+[基础基431].(行04,列13)+[基[基础基424].(行03,列1)=[基础基431].(行04,列13) 础基431].(行06,列13) [基础基424].(行10,列1)=[基础基431].(行05,列13)

[基础基422].(行01,列1)=[基础基431].(行01,列13) [基础基424].(行11,列1)=[基础基431].(行06,列13) [基础基422].(行01,列2)=[基础基431].(行02,列13) [基础基424].(行10,列2)=[基础基431].(行06,列13)

基础基4411教职工其他情况

一、填报说明

1.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01>=行0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411].(行01,列1)~[基础基441].(行01,列4)<=[基础基411].(行01,列1)+[基础基412].(行01,列1)+[基础基413].(行01,列1) [基础基4411].(行02,列1)~[基础基441].(行02,列4)<=[基础基411].(行02,列1)+[基础基412].(行02,列1)+[基础基413].(行02,列1)+

基础基431中小学、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上学年初报编 表专任教师号 数 乙 01 02 03 04 05 06 1 单位:人

增加教师数 减少教师数 校内变动 6 其他 7 合计 8 自然减员 9 调出 10 校内变动 11 其他 12 本学年初 报表专任 教师数 13 甲 小学 女 初中 女 高中 女

合计 2 录用毕业生 计 3 其中:师范生 4 调入 5 基础基4411教职工其他情况 编号 甲 总计 女

乙 01 02 共产党员 1 单位:人 共青团员 2 民主党派 3 华侨 4 基础基4412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一、填报说明

1.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填报本表。 2.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分开填报。 二、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01>=行02 行03>=行04 行05>=行06 行07>=行08 行09>=行10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412].(行03,列1)~[基础基4412].(行03,列4)<=[基础基423].(行01,列1) [基础基4412].(行04,列1)~[基础基4412].(行04,列4)<=[基础基423].(行02,列1) [基础基4412].(行05,列1)~[基础基4412].(行05,列4)<=[基础基424].(行02,列1) [基础基4412].(行06,列1)~[基础基4412].(行06,列4)<=[基础基424].(行03,列1) [基础基4412].(行07,列1)~[基础基4412].(行07,列4)<=[基础基424].(行10,列1) [基础基4412].(行08,列1)~[基础基4412].(行08,列4)<=[基础基424].(行11,列1)

基础基442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一、填报说明

1.教师进修培训:统计上学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的人数。一般由中央部委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省级,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地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县级,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认定为校级。

2.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8

列2=列3+列4+列5+列6+列7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 行01>=行02

行08=行10+行11+行12+行13+行14 行08>=行09

行15=行17+行18+行19+行20+行21 行15>=行16

行22=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 行22>=行23

基础基4412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编号 甲 小学 女 初中 女 高中 女

乙 03 04 05 06 07 08 共产党员 1 单位:人 共青团员 2 民主党派 3 华侨 4 基础基442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单位:人次 甲 小学 女 一个月以内 一个月至三个月以内 三个月至半年以内 半年至一年以内 一年及以上 初中 女 一个月以内 一个月至三个月以内 三个月至半年以内 半年至一年以内 一年及以上 高中 女 一个月以内 一个月至三个月以内 三个月至半年以内 半年至一年以内 一年及以上

编号 乙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合计 1 国内 计 2 国家级 3 省级 4 地市级 5 县级 6 校级 7 国(境)外 8 基础基512中小学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租借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的建筑面积。 2.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3.生活用房:是指学校(教学点)拥有产权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生活服务的用房。不包括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的全产权房屋面积。 4.教师周转宿舍:是指使用财政性经费或学校筹集资金建设的用于教师周转使用的成套公有住房。

5.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框架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等。

6.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材料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混合结构或砖混结构。

7.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土、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8.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9. 教工住宅:是指学校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教职工住宅。 二、填报说明

1.当年新增:是指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中当年新增。 2.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1=行04+行11+行13+行20

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 行13=行14+行16+行17+行18+行19 行11>=行12 行14>=行15 2.表间关系

[基础基512].(行01,列1)<[基础基522].(行01,列1)

基础基512中小学校舍情况 单位:平方米 甲 总计 其危房 中 当年新增校舍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 教室 实验室 图书室 微机室 语音室 体育馆 二、行政办公用房 其中:教师办公室 三、生活用房 教工宿舍 其中:教师周转宿舍 学生宿舍 食堂 厕所 其他 四、其他用房

编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1 框架结构 2 砖混结构 3 砖木结构 4 土木结构 5

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

一、指标解释

1.占地面积:是指学校校园内的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及校办工厂等土地面积。 2.绿化用地面积:是指学校占地面积中集中用于种植花草、树木以及天然林的土地面积。 3.运动场地面积: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4.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5.计算机数:指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个人台式、笔记本计算机和智能电视、平板电脑(Pad)的台数。 6.教学用计算机:即PC,包括台式机、笔记本及可联网的智能电视。 7.教学用平板电脑:即PAD,指显示屏在7英寸以上智能PAD。 8.教室:是指学校里进行教学的房间。

9.普通教室:是指学校设置每班一间、相对固定的教学用房间。

10.网络多媒体教室: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等多媒体教学内容向全体学生展示功能的教室。可为专用教室,也可在普通教室中配置相关设备实现相关功能。 11.固定资产总值: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的总值。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2.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二、填报说明

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 列8>=列9 列10>=列11 列5>=列6 列8>=列10 列12>=列13 列6>=列7 列9>=列11 列13>=列14

基础基531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数字资源量(GB):是指学校引进(包括购买、租用和受赠)或自建(包括扫描、转换和录入)的,拥有磁、光介质或网络使用权的数字形态,可供教师和学生使用的文献资源。单独统计其中电子图书资源量。

2.电子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版电子出版物。 二、填报说明

1.接受过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专任教师:是指上学年度接受过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专任教师人次。包括计算机技能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培训等。 2.信息化工作人员数:是指教授“信息技术”课程、专兼职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的教职工数。不含兼职学生。 3. 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531].(行01,列4)<[基础基412].(行01,列1)

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

编号 乙 01 占地面积(平方米) 其中 计 绿化用地面积 2 运动场地面积 3 图书(册)

计算机数(台) 单位:

教室(间) 教室中:普通教室(间) 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其中: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计 计 13 其中:实验设备 14 其中:教学用计算机 计 5 计 6 其中:平板电脑 7 计 8 其中:网络多媒体教室 9 计 10 其中:网络多媒体教室 11 甲 总计

1 4 12 基础基531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情况

编 号 计 甲 总计

乙 01 1 单位:

数字资源量(GB) 其中:电子图书 2 3 4 接受过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专任教师(人次) 信息化工作人员数(人)

基础基532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

一、指标解释

“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是指相应的年级学生平均每周用于“信息技术”课程学习的课时数。 二、填报说明

1.“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课时/周):小学分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统计,初中分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统计,高中分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统计。 2.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基础基91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学生、专任教师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3.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1.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按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模式类型填报;跨模式授课专任教师按其授课主要模式类型统计。

2.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有双语教学班的学校填报本表。

3.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 列5=列6+列7+列8 列9=列10+列11+列12

行07=行09+行10+行11+行12+行13+行14 行07>=行08

行15=行17+行18+行19+行20 行15>=行16

行21=行23+行24+行25 行21>行2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912].(行07,列1)<=[基础基212].(行01,列1) [基础基912].(行07,列5)<=[基础基312].(行01,列4) [基础基912].(行07,列9)<=[基础基412].(行01,列2) [基础基912].(行15,列1)<=[基础基213].(行01,列2) [基础基912].(行15,列5)<=[基础基313].(行01,列3) [基础基912].(行15,列9)<=[基础基422].(行10,列1) [基础基912].(行21,列1)<=[基础基213].(行01,列7)

[基础基912].(行21,列5)<=[基础基314].(行01,列3) [基础基912].(行21,列9)<=[基础基422].(行18,列1)

271

基础基532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 单位:课时/周

甲 总计

基础基91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学生、专任教师情况 单位:人

甲 小学 女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初中 女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高中 女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编号 乙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班数(个) 一类模二类模式 式 2 3 在校生数 三类模式 4 合 计 5 一类模式 6 二类模式 7 三类模式 8 计 9 专任教师 一类模式 10 二类模式 11 三类模式 12 编号 乙 01 小学 三年级 1 四年级 2 五年级 3 六年级 4 一年级 5 二年级 6 初中 三年级 7 四年级 8 一年级 9 高中 二年级 10 三年级 11 合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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