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教职工党员“三联系”制度。
一、工作原则
1、 全体教职工党员原则上都要参与。每位教职工党员确定联系1个学生班级、1个学生寝室、1名困难学生(经济上、学习上、心里上的困难)。 2、学生处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寝室、班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帮助对象,提出需求数,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教职工党员人数情况进行分配落实.
3、担任班主任的教职工党员联系所在班级,在做好班主任的本职工作的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心理、学习和经济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的关注。
4、未担任班主任的其他教职工党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联系班级、学生寝室或困难学生.
5、教职工党员联系班级、学生寝室和困难学生不得重叠(即不同党员须联系不同班级、寝室和学生)。 二、工作内容: 1、 联系班级
(1)了解班级基本情况(学生数、团员数、贫困生数、整体学习状况……); (2)了解学生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在学习、生活方面的困惑与困难; (3)依据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如开展活动、座谈、上辅导课、爱心资助、谈心……); (4)每学期组织或参加班集体活动二次以上. 2、联系寝室
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一次,做好一帮(帮生活)一导(心理疏导),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生活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3、联系困难学生
结对帮困:党员要主动关心结对帮困对象,给予他们精神和生活上的扶助与支持。
三、工作要求
1、联系党员要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为学生解难释疑和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2、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进取,及时纠正他们在思想、道德、学习和行为等方面的不良倾向;
3、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及苗头性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困难与化解矛盾的建议、对策和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支部反映;
4、结合联系党员的各自特长,对学生的入党要求、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就业、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指导帮助。
5、学生党支部在发展学生党员时,要听取和征求联系党员的意见,以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6、教职工党员确定所联系的班级、寝室、学生后,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信息后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四、检查与考核
1、每个党员一个学期向党支部汇报一次“三联系\"工作情况; 2、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三联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党支部要及时掌握党员“三联系”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4、党支部把党员“三联系”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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