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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分析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分析

2010年,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黑龙江省工商局依法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现将有关监测情况分析如下:

一、监测基本情况

2010年,共对家用电子电器、建筑材料、儿童和学生用品、日用百货等四大类商品开展监测。共检验22个品种,787个批次,其中合格462个批次,不合格325个批次。

(一)监测家用电子电器类12个品种,380批次,合格240批次,不合格140批次,合格率为63.2%。监测品种主要包括电水壶、电热毯、室内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电饭锅、洗衣机、电磁灶、电压力锅、护眼灯、自镇流荧光灯、插头插座、转换器。

(二)监测建筑材料类4个品种,184批次,合格69批次,不合格115批次,合格率为37.5%。监测品种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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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人造板、涂料、胶粘剂。

(三)监测儿童和学生用品类4个品种,147批次,合格103批次,不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70%。监测品种主要包括儿童玩具车和学生用颜料、胶、涂改液。

(四)监测日用百货类2个品种,76批次,合格50批次,不合格26批次,合格率为65.8%。监测品种主要包括染发剂、一次性塑料餐盒。

二、监测结果分析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

1、电水壶、电热毯、室内加热器、电饭锅、洗衣机、电磁灶、电压力锅、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等不合格家电类商品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使用了横截面积偏小的电源连接软线,电源软线未被可靠固定,不能满足载流能力、机械强度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极易过热、断裂或拉脱,从而使产品在使用中出现安全隐患。

(2)输入功率项不合格。标准规定日用电器产品实际输入功率的偏差不得超过标称值的-10%~+5%(特殊电器产品标准另有规定)。监测中发现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在输入功率测试中,实际输入功率与标称额定功率的偏差超过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若输入功率过大,使用者在根据器具的额定功率匹配相关供电回路容量的时候,会造成过载的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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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从而引起供电回路的发热,造成绝缘老化、受损,长期使用会引起短路的危险;输入功率过小则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

(3)内部布线项不合格。主要反映在器具内部的布线凌乱,线路接头不加以绝缘保护,容易造成电气短路而存在安全性隐患。

(4)接地措施不合格。产品接地不牢固,当电器绝缘出现失效时,不能将漏电通过接地线引出,容易造成外壳带电,引起触电事故。

(5)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泄漏电流项是检测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工作时,易触及金属外壳泄漏电流是否存在使用户发生人身触及的伤害;电气强度的测试是为了检验绝缘材料承受电压的能力,如果在试验电压的作用下发生闪络或击穿,则表明绝缘材料被破坏而起不到防触电保护作用。

(6)标志和说明项不合格。该项不合格的电器产品无注明电气参数的任何铭牌标志或字迹不清晰、不牢固,从而无法起到指导用户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产品的作用。

2、护眼灯、自镇流荧光灯等照明电器类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护眼灯主要存在电源连接和外部接线项、结构项、耐热项、标记项不合格问题。带镇流器灯具主要存在线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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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因数、电源电流不符合规定要求,将影响灯具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时光源的输出性能。

(2)自镇流荧光灯主要存在机械强度项、灯功率项、初始光效项、颜色特征项、功率因数项以及谐波项不合格。会导致自镇流荧光灯的发光效率降低,使用寿命变短,容易给消费者造成眼睛疲劳等伤害。

3、插头插座、转换器等电器附件类商品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耐热项不合格。不合格商品所选用的绝缘材料不具备良好的耐热性能,不能防止绝缘材料长期受过热而产生材料变形、熔化,使产品在使用中处于危险状态。

(2)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项不合格。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明确规定,用来支撑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应充分耐热和阻燃。不合格商品使用的绝缘材料不阻燃,在使用过程中易因为带电部件的接触不良或长时间过载等情况而存在引起火灾的危险。

(3)转换器导体电阻项不合格。导体电阻是考核电线电缆性能最重要的指标之一,该项不合格不仅会增大电流在线路上通过时的损耗,浪费电能,甚至会引起导体加剧发热,加速导体外绝缘层的老化,易导致供电线路漏电;软缆及其连接项不合格。国家标准规定软缆或软线在进入电器附件处不会过度弯曲。而在不合格产品的弯曲试验过程中,软缆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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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不同程度的损坏而导致电流中断。如果在使用中出现软缆损坏,极易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上的损失。

(4)防触电保护项不合格。防触电保护是电器附件产品质量优劣的重要的安全性指标。如果电器附件防触电保护性能不可靠,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易发生意外接触而导致触电事故。

(5)标识和标志项不合格。标志是指导消费者正确安装、使用和维修的重要依据,是应引起重视的安全性指标。所以标识和标志的完整性和耐久性是标准要求的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

(二)建筑材料类

1、地板类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涂饰强化木地板主要存在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和表面剥离不合格问题。如果地板的表面被破坏就失去了使用价值,所以该指标很大程度上决定产品的使用寿命。如果表面剥离,不仅无法使用,其表面层还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该项指标还涉及到产品的安全性能。

(2)强化木地板主要存在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密度、抗冲击性能及吸水厚度膨胀率等不合格问题。绝大多数强化木地板的甲醛释放量都能达到E0级。静曲强度反映产品抵抗弯曲破坏的能力,该项不合格表明强化木地板承载受力的能力不够,产品的力学强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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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在使用中容易出现断裂等问题。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合格反映了基材耐水性能不好,遇水或潮易出现局部鼓包现象。内结合强度是反映基材内部纤维之间胶合质量优劣的关键指标,强度较低则会引起地板分层。表面耐磨是衡量强化木地板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一般情况,耐磨转数越高,地板使用的时间应该越长,但耐磨值的高低并不是衡量地板使用年限的唯一标准。密度项反映了强化木地板基材的质量。密度越高,基材的抗冲击、抗压等能力就越好。抗冲击性能指标反映产品耐冲击能力。

2、人造板类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细木工板商品主要存在甲醛释放量、板芯质量、浸渍剥离和静曲强度项不合格问题。

(2)中密度纤维板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甲醛释放量、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及弹性模量指标上。

(3)在饰面人造板中,橱柜板主要存在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握钉力、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不合格问题;饰面刨花板主要存在甲醛释放量、握钉力、静曲强度、表面耐磨和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合格问题;饰面细木工板主要存在甲醛释放量、浸渍剥离、板芯质量、静曲强度和表面胶合不合格问题。

3、涂料、胶粘剂类:

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甲醛、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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烃以及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项不符合标准问题。苯是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化学物质,主要影响造血系统,对皮肤也有刺激作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代表了胶粘剂中的溶剂量,使用了总挥发性有机物超标的胶粘剂会加大室内有机污染物的负荷,严重时使人引起头痛、咽喉痛等症状。甲醛对皮肤、眼睛及呼吸道具有很强的刺激性,有些人可发生过敏反应,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将其列为人类可疑致癌物质。卤代烃具有极强的毒性,较高的挥发性,有特殊气味。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强致癌、促癌、致突变,长期接触可直接导致人体某些脏器、组织癌变或可造成遗传性疾病。

(三)儿童和学生用品类

1、儿童玩具车商品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活动部件间的间隙项不合格。玩具活动部件间隙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多处折叠机构,易导致青少年儿童手指被夹紧、挤压或卡住,严重者手指被夹伤而致残。

(2)尖端项不合格。有的玩具表面存在危险锐利尖端,儿童玩耍时容易引起皮肤划伤,其尖角还容易刺伤孩子皮肤甚至眼睛。

(3)电玩具软线和电线的保护项不合格。标准规定,软线和电线应受到保护,以免它们触及毛刺、散热片或类似可能损害其绝缘的边缘。不合格的玩具车产品软线和电线的边缘可触及毛刺,从而可能损害其绝缘,而绝缘的降低,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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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儿童存在触电的危险。

(4)结构项不合格。电玩具标准规定,不借助工具,钮扣电池和R1电池应是不可触及的,除非电池室的盖只有在同时施加至少两个独立的动作时才能打开。部分电玩具均无此装臵来保护儿童意外接触电池而发生的危险。

(5)标识和使用说明项不合格。玩具的标识和使用说明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标识内容作为指导消费者选购和使用玩具的安全指南,是玩具质量中的一个重要技术要求。标识内容没有或不全,都将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作用,直接关系到儿童的使用安全,影响玩具的适龄消费。

2、学生用颜料、胶、涂改液商品。共在省内部分大型商场和超市抽取60批次。依据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对苯、游离甲醛、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合格率为100%。

(四)日用百货类

1、染发剂。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氧化剂浓度、PH值和标签不符合标准问题。消费者使用氧化剂浓度和PH值的染发剂易使头发出现干燥、开叉等现象。标签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和过期、执行标准号过期、错误等。

2、一次性餐盒。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蒸发残渣超标的问题。一是正己烷蒸发残渣超标。不同材质正己烷蒸发残渣指标要求不同,最多不超过60mg/L,监测发现部分产品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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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二是4%乙酸蒸发残渣超标。4%乙酸蒸发残渣一般要求低于30mg/L,个别材质不超过60mg/L,监测发现该项指标超标严重,个别产品超出标准值的二十几倍。

为确保消费安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监测情况,对市场上的相关商品组织清查,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尽量选择到大型商场、超市或专业市场等有相应质量保证的场所购买。应看清商品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及是否有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应索取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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