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
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程序,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察方法》和企业《重要危险源工程(工序)安全管理和监控方法》等有关规定,联合项目实质拟订本制度。
一、编制范围:项目部应依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色,对以下达到必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举措。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并附安全验算资料,经企业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行。
1、路基、站场施工
( 1)石方爆破安全技术方案。 ( 2)桩基础挖孔作业安全技术方案。 ( 3)高边坡路堑安全技术方案。 2、不良地质地道施工
( 1)地质超前展望预告实行方案。 ( 2)钻爆设计方案。
( 3)不一样围岩级别及地质条件下的开挖支护方法。 ( 4)围岩量测数据采集、整理、剖析、反应实行方案。 ( 5)地道二次衬砌的施作时间、次序和进度安排。 ( 6)施工防火及应急方案。 3、桥梁施工 ( 1)挖孔桩、钻孔桩、沉井基础施工方案。 ( 2)水上钻孔作业平台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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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水上作业施工方案。 ( 4)大型钢围堰拼装。
( 5)xx 模板吊装、拆卸施工方案。
( 6)连续梁暂时支架、托架设计验算及悬臂灌输施工方案。 ( 7)挪动模架施工方案。
( 8)膺架、支架法基础办理、设计验算及现浇梁施工方案。 ( 9)xx 预制 xx、吊装施工方案。 ( 10)运架梁施工方案。
( 11)拱桥和节段拼装法施工桥梁的大型构造件吊装方案。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前,编制人员应采集整理与施工内容有关的法律法例、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作为编制依照。
三、编制方案时,编制人员在现场勘探的基础上,一定依照贯标要求进行危险源和环境要素辨别评论,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实质状况、工程特色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和环境要素及建筑物四周外面环境的不利要素等,都一定从技术上拟订全面、详细、有效的预防举措。
四、法律法例及要求清单和危险源辨别评论表由专人负责,执行署名手续,项目总工审察,做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存案。
五、专项施工方案一定依据需要的技术设计、有校核计算、有详尽部署图和有关文字说明,并推行分级审批。
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举措及方案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工审察,项目经理审批。
2、重要工程(特别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举措及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企业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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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采纳新技术和技术复杂的重难点工程,如超长大直径桩基、深水大跨
径桥梁、新式构造桥梁、地质复杂地道、专长或长大地道、控制爆破和大药量爆破等安全技术举措及方案由企业总工组织项目及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必需时应邀请有关专家论证,报专业机构审批。
六、未编制安全技术举措及方案或未获取同意前,不得组织施工。
七、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更改或施工方案改变,一定实时更改或订正相应的安全举措及方案。
八、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依据现场及外面环境实质状况改动对原定安全技术举措及方案进行订正更改。
九、原定安全技术举措及方案订正更改一定依照审批程序实时办理订正审批手续,不然应停止施工作业。
十、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保存各项安全技术举措及方案附件。
十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行前应由项目总工向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十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行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查收。十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行中,应明确安全看管人员,实行监控,成立监控记录。
十四、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举措花费一定投入到位,不得任意减免。
十五、对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或方案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定依照有关规定和 “四不放过 ”的原则,严肃追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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