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合伙人制度及股权激励方案
2015年10月5日
目 录
总 则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目的
第一条 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
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
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 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 遁序渐进原则;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计划与合伙人计划
未来三年事业计划
产品定位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发展策略 经营目标 1000W 1500W 2000W 团队建设 创始合伙人 分公司合伙人 二三级合伙人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
职 位 名 称 级数 管理部 T1 T2 T3 T4 总经理 管理副总 部长 专项经理 销售部 销售总监 销售组长 销售专员 实习销售员 设计部 设计总监 设计组长 设计专员 第五条 针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利润严重萎缩,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六条 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公司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长期激励方式 合伙人人数 股权结构 能力结构 激励对象 持股方式 2015年 分红权 参与权 2人 2016年 分红权、参与权、投资权 收益权 20 8:2 7:3 6:4 2017年 合伙经营权 100 1、公司政策执行分解能力;2、经营数据分析能力;3、管理能力; 所有员工 出资 内部合伙人
第七条 内部合伙人指认同公司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公司不接受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第八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 职级T3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九条 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第十条 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互补,但尚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员工,可由合伙人申请,给合伙人会议破格吸纳。
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如下:
1) 符合条件员工向总办提出合伙申请或合伙人推荐,填写员工合伙申请及认购表; 2) 合伙资格由管理公司进行初审,并由财务等部门核算当期内部股价、额度及认购系数; 3) 合伙资格及持股方式审核,并经合伙人会议复审后予以确认; 4) 合伙人签订内部合伙协议,到财务部确认持股额并缴款; 5) 公司发放员工持股股权证书。
6) 成为内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权利,享受分红。
购股权额度确定
第十二条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主要由担任的职位职级决定,具体职位可购股权限额如下: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公司资产总额 × 职位分配比例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因职务调整,其持股额度按调职后的职务比例变动,根据新变动比例进行认购或回购,其中:
1) 合伙人升职后,根据增加职位分配比例算出其增加股份,新增股份认购价格按本年新股价
进行计算;
2) 合伙人降职后,根据减少职位分配比例算出期减少股份比例,减少股份由公司负责回购,
回购价格亦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第十四条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公司可协商委托某一合伙人受让其他合伙人股权,购股权额度可短期高于职位分配比例,可受让限额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合伙人购股权限额 =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可受让限额
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
第十五条 公司资产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以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无形资产包括,
品牌、知识产权、团队、业绩及获利能力等,其评估由内部价值链记分板来衡量,实行动态管理,参见《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办法》,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每半年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公司资产实行存量不动,增量激励原则,当公司资产价值低于原存量值时,合伙人应同比注资补足,当公司资产价值持续增长时,原合伙人可享受转让分红和股权转让所带来溢价激励。
第十七条 股价根据当期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份数决定,每年中、年未各公布一次,为内部合伙人购股标准。
核定股价 = 公司资产价值 ÷ 股份数
股权认购系数确定
第十八条 合伙人按职务级别、个人资历、能力不同认购系数,股权认购系数越高则代表相对重要性越高,实际出资越少,计算公式如下表:
股权认购系数 = A×K×K1十B×K2十C×K3 代号 A K B C 评分项目 职务级别得分 任职匹配度得分 KPI考核结果分 工龄 1分 评分说明 L1层级为3分,L2层级为2分,L3层级为满分100%,由合伙申请人上级领导提出建议,经总裁评审决定。 年度考核评估结果A为3分,B为2分,C为1分 员工在本企业工龄每1年加1分,最高为3分; 权重K 50% 备 注 40% 10% 第十九条 股权认购系数的评分项目、权重和分值可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需求调整,每年由合伙人会议确定。
第二十条 公司股权由合伙申请人有偿购买,合伙申请人实际购买价格和实际出资金额计算如下:
实际购买股价 = 核定股价 ÷ 股权认购系数
实际认购出资额 =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 × 实际购买股价
认购权行使及个人奖励股份转换
第二十一条 购股权的实施时间为半年度业绩考核评定后一个月内,根据认购系数确定实际认购出资额,股权认购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到期未到帐则视为放弃本期购股权。
第二十二条 股价每半年重新核定,新加入激励计划、放弃或曾失去购股权的合伙申请人应以当期新核定股价购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当期未有足够股权出让合伙申请人的,下年度可按本期价格购持续认购,内部股价下降时有权按新股价购买股权。
第二十四条 合伙申请人因年度业绩优秀获得公司股权激励的,该激励股权可转入合伙人名下,参与下年度分红,参见《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如合伙申请人已达到购股权最高限额,激励股权超出部分将转为现金激励;
超限额回购和内部转让
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 %为内部股权回购准备金,从创始合伙人及超出职位可购股权限额合伙人回购股权,以激励新合伙人,回购价为当期核定股价。
第二十六条 股权回购顺序依次为创始合伙人、降职合伙人、超额合伙人,合伙人应以公司长远利益出发不得反对股权回购。
第二十七条 股权可在合伙人间协议转让,转让股权应符合配比比例并经全部合伙人会议同意。
利润分红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公司事业计划达成,合伙人在三年内分红不超过净利润的30%,每年实际利润分红比率依据年初合伙人共同确定的《年度目标及分红方案》考核提取,按股权比例分配,三年后视企业规模再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 对未加入公司合伙人计划的专家、优秀员工,经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可采用分红权进行长期激励,该员工离职则分红权自动失效,《内部员工分红权配发通知书》。
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经营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条 内部合伙人不仅是公司股东,而且是共同创业的伙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合伙人权利;
1) 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股权表决 2) 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与配股计划等的股权表决 3) 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 4)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5) 查阅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议决议 6) 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一条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合伙人可选举管委会代行合伙人会议权利,管委会成员由合伙人担任,任期一年。
第三十二条 经授权内部合伙人可代表公司拓展业务,组织谈判,具体规定参见《公司业务运作流
程及职权划分明细表》。
第三十三条 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 3) 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 4) 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 5) 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股份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四条 内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权利:
1) 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 对吸纳新合伙人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 3) 监督公司内部及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
4) 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红利,优先享有合伙人分红或股利等优惠政策 5)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第三十五条 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 2) 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
3) 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 4) 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
其他合伙人共同决议事项
第三十六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 改变公司的名称;
2) 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 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者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本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人发展计划
合伙人内部创业
第三十七条 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咨询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详细规定参见《公司发展规划及内部创业计划》。
独立合伙人
第三十八条 独立合伙人指的以个人身份与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对双方合作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操作,双方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参见《独立合伙人协议》。
第三十九条 内部合伙人有个人发展意向的,双方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后,成为公司的独立合伙人,自负盈亏、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双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协商的机制。
分公司合伙人
第四十条 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连锁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 %股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参见《分公司合伙人协议》。
二、三级合伙人发展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合伙人负责独立核算的业务团队的,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在自己股权范围内发展二、三级合伙人,具体参见公司相关规范。
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
内部合伙人退出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正常退出程序
1) 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 2) 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
3) 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
第四十三条 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 (包括自动离职、被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持股,其已持有的股份由公司回购。
1) 合伙人自愿离职,提出申请后,不能行使股份购股权。
2) 自离职之日起不享受股东权利及分红权,已定分红由财务结算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延期支
付。
第四十四条 股份的回购程序:
1) 申请人员工个人填写回购申请单;
2) 人力资源部向合伙人会议提供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清单; 3) 合伙人会议确定回购方式和回购价格; 4) 回购其个人出资部分;
回购方式及回购价格确定
第四十五条 根据内部合伙人不同退伙原因,将采取不同的回购方式:
不同退出原因的回购方式
原因 批准退伙 回购方式 当期回购 回购价格 当期核定股价 按或实际离开公司当天所在月份上一个月公司账面每股净资产值 按工作交接日当天所在月份上一个月公司账面每股净资产值 当期核定股价 自动离职退伙 一年后自动回购 解聘退伙 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 延期三个月回购 可延期回购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方案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每年修订一次,实施日期自起。
第四十八条 方案未尽事宜及实施细则,由管委会拟定合伙人会议审批。
附件:
有限公司
合伙人股权配发通知书
先生/女士:
您好!
恭喜您!为感谢您对公司的忠诚,以及您在公司的辛勤劳动,逸马公司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给您配发 认购股权,以期您今后的工作更上层楼,取得更好的成绩,与公司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股权比例 公司资产价值 股权认购系数 实际购买股价 此股权从您正式认购起开始生效,依据持有股权,可参与企业经营、股东分红,成为公司的正式合伙人,承担合伙人的责任,享受合伙人的权益,具体权益规定参见《
合伙人制度》。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此股权基数将随着新合伙人的加盟而做相应比例的调整。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开企业,此股权必须由。关于吸纳合伙人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公司内部合伙人制度》!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合伙人: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
内部员工分红权配发通知书
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您好!
恭喜您!为感谢您对公司的忠诚,以及您在公司的辛勤劳动,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决定给您配发__________________股分红权,以期您今后的工作更上层楼,取得更好的成绩,与公司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此分红权从 年开始生效,凡获此分红权者,可参与企业股东分红。此分红权属无本配送,无需员工购买。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离开企业分红权自动失效。关于分红权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分红权配发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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