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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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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业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势利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井下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矿有关领导和生产职能科室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悉本规程各项具体规定,否则不得指挥生产。 第3条所有从事矿井运输工作的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知本规程有关的具体规定,经培训后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4条所有入井工作人员,都应熟知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和执行本规程。 第5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本规程的规定,一切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监督纠正任何违章行为。 第二章胶轮车运行管理通用规则 第一节胶轮车辆 第1条所有入井的胶轮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防爆标准,取得国家柴油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井下使用证书》。 第2条制定车辆年度审验制度,并对合格车辆发放年审全格证,车辆必须在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运行,不得超期使用,特殊情况下车辆需超期运行的,在车辆安全设施和制动系统、发动机系统、机车照明等正常有效的前提下,可由运搬队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第3条胶轮车辆的防爆灭火装置、灯、笛、制动系统以及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使用正常,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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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胶轮车辆应配备完善的通迅工具和瓦检仪。 第5条车辆的防爆柴油动力装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度,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度。

2)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

第6条胶轮车应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节胶轮车辆运行 第7条所有在井下运行的胶轮车辆,都必须根据车辆的形体尺寸、用途和巷道设计定行驶的路线和范围,特殊情况需要在非运行航道中行驶时,必须任何人都无权指挥车辆出行车区域,但抢险救灾时除外。 第8条车辆运行路线的坡度,货载外型几何尺寸与重量等都不得超过车辆设计与本规程有关规定。 第9条对胶轮车辆运行通过的巷道要求: 1)胶轮车辆通过巷道的安全距离,距两侧附着物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6米,距顶板吊挂物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3米。 2)装备有引导车辆安全行驶的各种标志。 3)无裸露的过路水沟和影响运行的障碍物。 第10条车辆行驶的巷道或工作面,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立即熄火停机,当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第11条胶轮车辆的派车权属队组和矿调度工作人员,其他人员无权派车,司机不得私自行车。

第12条派车人员在派车前,应作好被派车辆行驶路线的疏通工作,并告知司机工作任务、行驶路线和运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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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胶轮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3)不得背对前进方向驾驶,如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指挥人员。 4)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路段,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视线有障碍或巷道比较狭窄且巷壁悬挂有电缆及管道时,都必须减低至最低速度并鸣号。

5)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到少应保持在50米以上。 6)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应至少测量一次,并严格控制在《操作说明书》的设计内。

第13条车辆会车

1)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胶轮车在指定地点会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进车让出车。

会车前双方司机必须提前联系,确认双方的位置后,一方必须进入就近错车场,在错车场口等另一方通过后方可行驶。

第14条所有在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KM。

第15条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

第16条胶轮车在运行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载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货物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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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的地点时,必须鸣号、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第18条利用胶轮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19条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第20条胶轮车停车应遵循以下规定: 1)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 2)运输过程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队组。 第21条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它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走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第三节胶轮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1条胶轮车司机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事业心,爱岗敬业,爱护车辆。 第2条胶轮车司机应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高血压,听觉与视觉良好。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热爱本职工作。 第3条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理论知识培训与驾驶训练,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才能正式独立的驾驶车辆。 第4条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入进教育,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各项要求与规定。

第5条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驾驶车辆的性能、结构与原理,具备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和故障处理能力。

第6条胶轮车司机必须对车辆行驶巷道路线的断面、坡度、长度、名称、巷壁安装物、弯道、错车场、乘车点、交叉口等有详细的了解,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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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胶轮车司机在一种车的操作不满40小时时,不得单独驾驶该种车辆,当向新的地点运送物料时,必须事先熟悉踣况,在满足第5、6条规定时方可单独操作。

第8条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鸣笛),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行驶。

第9条胶轮车司机应熟知并遵守井下有关运输规程,做到:

1)熟悉整个运输系统中的信号和有关规定,能正确使用自种信号,并具备一定应变能力。

2)正确使用通讯工具,准确执行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3)准确使用瓦检议,当瓦斯浓度超标时,迅速按第15第处理。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车辆每次启动前,应对照车辆步骤与操作程序进行检查。 5)操作时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把手)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外。

6)严禁在精神不集中时或酒后开车。 7)司机应具备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能力。

第10条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车辆。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或更换使用其他车辆时,必须作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手闸制动,紧急制动,停机关闭总开关,锁车等步骤。

第11条司机在交班之前,必须将车辆开到专用的车辆存放硐室,并清洗车辆,加油添水。实行手指口述的交班制度。(人车在井底乘车场停放,货车在换装站停放)。

第12条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行任务的性质选择相应的车辆。 2)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种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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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第13条遇胶轮车故障停车时,应立即将车牵引到检修硐室,进行处理并汇报队组。

第14条胶轮车司机应做好本班车辆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所拉货物名称,车辆加油、加水次数)、班前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第四节无轨胶轮车加油、存放、维修 第1条井下胶轮车加油应设专用加油硐室,其它任何地点都不得作为胶轮车燃油存放或加油用途。 第2条本矿井胶轮车燃油运输、存放、加注应执行下列规定: 1)硐室存放油脂,必须使用专用油罐。 2)存放硐室允许存放机油和柴油,或另外指定硐室。 3)硐室通风风量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4)硐室应按规程配备防火、灭火器材及相关制度。 5)胶轮车加油时,胶轮车与油罐的距离不少于3米,机车工作前,必须注满油。 第3条油脂存放必须固定有序,杜绝随意排列。 第4条井下设专用胶轮车维修硐室,维修硐室应具有足够的通风条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硐室的有关规定。 第5条修理硐室内设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具有平坦的水泥地面,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工具。

第五节运送人员

第1条长度超过2千米的施工作业地点或工作面,必须用人车运送人员。 第2条用胶轮车运送人员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运送人员,其它车辆严禁用于人员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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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次发车前,应检查车辆、车轮、车闸和车门。 3)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及腐蚀性的物品。 4)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千米/小时。 第3条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听从胶轮车司机指挥,在指定地点上下车,上车后必须将车门关好。 2)随身携带的工具及小型材料、身体各部严禁露出车外。 3)车辆行驶中和尚未停车前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 4)严禁扒车、跳车。

5)严禁抢上抢下或在车内打闹。

6)严禁私自按车辆紧急按钮,或在非停车地点、非事故情况下司机发停车信号。 7)严禁携带超出车宽、车高、车长的器具乘车。 8)车辆运行或中途临时停车时,严禁探头张望和上下车。 9)严禁超员乘坐。

10)凡乘坐车车辆人员必须定点、定时乘坐。司机发出开车信号后必须坐好,严禁此时上下车。

第六节运送材料设备

用胶轮车运送材料设备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第1条材料规格、设备尺寸、重量选择运输车辆的类型。

第2条每次运输设备材料前,应检查车辆轮胎、制动、车轴、油箱油位、水箱水位等情况。

第3条所运输的设备材料装车后高度不得超过2.9米,宽不得超过3米,长不得超过车厢。

第4条所运设备材料应绑扎牢靠方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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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运送大件设备和危险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和跟车工。 第6条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程中规定速度。

第三章 无轨胶轮车操作规程 第一节WC3Y(B)无轨胶轮车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3条?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交通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第4条?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正确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二、准备工作 第5条?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润滑油、冷却液和水等液位是否正常。 2)检查发动机水管、进排气管、油管、接头有无断裂、松脱、泄露现象。 3)检查发动机皮带张紧及磨损情况。 4)检查车轮、发动机、货箱等紧固件是否紧固,轮胎外观是否正常。 5)检查整车仪表是否工作正常及表面清洁。 6)检查起动气压表,若气压低于0.7MP时,应进行充气。 7)检查操纵手柄、电气开关、手油门等工作是否正常、灵活。 8)检查冲洗发动机散热器、排气栅栏。

9)检查空气滤清器、液压油、气动过滤器污染情况。 10)储气罐排水,每三天排一次水。 第6条?启动后的检查:

1)检查发动机油压表,若机油油压低于0.15MP时,应停机检查故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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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响动。

3)检查前后泵补油压力表,显示应在2.5MP左右。 4)试喇叭,按下喇叭按钮,是否鸣响。

5)检查灯光,旋转电气防爆开关,试灯是否全亮及灯光亮度。 6)外观检查各部渗漏或损坏。 三、操作程序

第7条?经检查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启动操作: 1)将启/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 2)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 3)按下启动按钮,启动发动机;

4)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8条?在完成启动程序后,发动机运行正常后按以下步骤起步行驶: 1)柴油机起动后应怠速预热,使柴油机水温达到55℃以上才允许开车行驶。 2)操纵前后驾驶室切换阀,选择准备使用的驾驶室。

3)操纵手动解除制动阀,解除驻车制动,推动操纵手柄,实现车辆前进、后退、转向。

四、行车规定

第9条?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第10条?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第11条?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第12条?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第13条?车辆的制动距离,每月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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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第15条?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第16条?车辆会车:

1)必须在指定的会车硐室(地点)会车,非会车地点严禁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10km/h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米; 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 第17条?运输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 第18条?在运送大件、重物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第19条?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0条?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

第21条?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22条?停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井下装卸货物时必须制动锁车,但不熄灭车灯;

2)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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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条?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他胶轮车拖车时,必须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

第24条?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第25条?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第26条?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

第27条?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车辆行驶过程中,应经常注意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2)车辆行驶中应注意车辆各部工作状况,若发现不正常声响,应及时检查和排除。

3)重载上坡和转弯时,应使用低速档,避免满载重车原地转向。

4)在停车后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3分,使柴油机缓慢均匀冷却。 5)停机或在上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车时,应手动操纵制动手把,确保驻车实施有效的制动。

6)车辆噪声超过90dB时,应使用个体劳保用具。但最高不得超过95dB。 7)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区,不得阻碍其他车辆运行。

第28条?胶轮车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处理: 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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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条?当操作自卸车箱时,现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按需要操作。 五、收尾工作

第30条?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二节WC20R(D)无轨胶轮乘人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并按本规程进行操作。 第3条?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熟悉行驶路线范围,掌握各种安全交通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二、准备工作 第4条?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冷却液和补水箱中水的液位是否正常,若缺少油液,应及时添加到位; 2)检查进气软管有无断裂、松脱现象,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检查制动油管、制动器、波纹管是否漏液,如发现漏液应及时进行处理; 4)检查前后钢板是否有断裂,U型螺栓、制动器静壳固定螺栓、半轴螺栓、轮胎螺母等是否松动,轮胎和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进行处理;

5)先将气罐的总阀门打开,然后打开总开关,检查启动气压表的气压是否达到启动车的要求值,否则应及时充气。

6)检查制动系统手动换向阀有无损坏,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是否正常。 7)检查仪表台上显示瓦斯浓度是否超标,如超标应马上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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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常操作

第5条经检查车况良好,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进行以下启动操作: 1)打开电源箱开关、气罐球阀和拨动阀;

2)将控制箱中间的旋钮打到“运行(ON)”挡,安全保护装置通电;(正常状态只有机油压力发出声光报警,其余自检项目正常)

3)踩下离合器踏板,配合适当油门,按下启动按钮至起动,起动后随即松开启动按钮,柴油机则进行正常运转;

4)启动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安全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第6条?启动后的检查:

1)检查所有的车灯开、关是否正常; 2)检查喇叭是否正常; 3)检查制动效果是否灵敏;

4)检查油、水、气连接的各部是否有渗漏或不够紧固的现象; 5)检查方向盘能否随驾驶员的意志进行轻快自如和准确的转向。 第7条?具体操作时应做到:

1)当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要把方向盘当作扶手; 2)启动车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认驻车制动有效; ②档位手柄应置于空挡位置; ③所有水位和油位都在正确位置; ④关上驾驶门;

3)开车前要按响喇叭提醒车下人员;

4)在不平的路面、拥挤的地方或下坡行驶时,应低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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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公里每小时。

5)无论载人或载货均不能超载;

6)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

7)车辆必须停在安全位置、并将车的驻车制动手柄拉到有效位置、换挡手柄处于空挡和柴油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座位;

8)若在上下坡停车时,一定要在轮胎后加防溜车装置; 9)不要让发动机空转过长时间; 10)进行日常检查后,标出并报告任何损坏及发生故障的部位; 11)对所有的损坏和故障被修理和排除后才能进行操作; 12)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 四、行车规定 第8条柴油机起动后应怠速预热,柴油机水温必须达到55℃以上才允许开车行驶。

第9条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柴油机正常运转的水温应保持在80℃-95℃的范围内。 第10条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辆各部工作状况,若发现不正常声响,应及时检查和排除。 第11条重载上坡和遇到故障情况下需用低速行驶时,应用低速一、二档,但在正常行驶中使用一、二档的时间不宜过长。

第12条在井下巷道中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每小时,两车同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50m的安全距离,严禁使用高速档。

第13条下坡行驶时,不允许熄火或换入空挡滑行,下陡坡应换入较低档,利用柴油机来制动,并通过间断踩制动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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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需换入倒档时,应待车完全停止后,并观察车后和周围情况下以缓慢速度倒车。

第15条当车辆行驶时出现异常响动,应及时停车检查,在车辆恢复后才可继续行驶。

第16条若井下巷道中积水深度超过400mm时,车辆不许涉水通过。 第17条?车辆会车:

1)车辆会车速度不得超过在5公里每小时;

2)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距离都不得少于0.5米; 3)胶轮车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第18条停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在停车时应逐步减少负荷应降低转速;

2)停驶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3min,使柴油机均匀冷却; 3)停车时应将气罐中的气压充到0.7MPa以上;

4)停放时,应拉起手制动手柄,确保驻车制动,在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车时应将换挡手柄置入倒档,在上坡道停车时还应同时将换挡手柄置入一档;

5)司机在下车后应关闭气罐的总开关以及电源箱的开关; 6)每隔两天吹一次空滤滤芯。 五、收尾工作

第19条工作结束后,将胶轮车停放在规定地点,及时清洗排气栅栏,将胶轮车内外卫生打扫干净,向接班司机交代清胶轮车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无轨胶轮车的维护与检修

第一节无轨胶轮车维护、检修、保养、润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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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无轨胶轮车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检修工应熟知胶轮车的工作性能、结构原理、各个部位的功能作用及故障处理的方法、维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第3条维修车辆时,对所使用的工具、备件要事先检查,符合地求后方可使用。 第4条维修保养车辆时,必须在车辆停止运行的条件下,并且在指定硐室进行。 第5条严格按照各种车辆的保养制度的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严禁车辆带病运转。

第6条建立每辆车的技术档案及维护保养记录。 第二节胶轮车的维护保养制度 该项制度为胶轮车的通用维护保养制度,特种车辆可以遵照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

胶轮车日常维护与保养检修必须做到: 一、日常保养 日检项目有:车体状况、各种油位、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各种仪表、各类过滤器、排气净化器、照明系统、喇叭、灭火器、排气系统及保护系统等。具体如下: 1)每日对集中润滑储油罐要检查,油量不足时要及时注油。 2)每日清扫驾驶室里外的管路,防止煤块,矸石堆积损坏设备。 3)检查整机功能,检查是否有松动的和损坏的液压管子,接头, 电缆。损坏的及时更换。

4)检查是否有螺栓丢失,车架以及其它部件是否有损坏。 5)发动机油位(机油,柴油),加到要求的油位。(机油200小 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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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动机内循环和外循环要定期补防冻液,并密切注意冷却水 箱水位,及时加水。

7)检查液压油箱油位,缺油时及时加油。(500小时更换) 8)检查制动器,减速器是否缺油,缺油时及时加油。 9)检查进气空滤,要及时更换或及时清理滤芯。 10)每班清冼排气栅栏。

11)检查补水箱是否缺水,加水到指定水位。 12)检查防爆箱水位阀浮漂是否牢靠。 13)检查所有的螺栓和螺母,并紧固。

14)将控制面板擦干净,以使显示信息清晰可见。

15)各种油要加同一种型号的,以保证油的统一性,以保护各零

部件。加油前应清洗加油口油盖、油塞等上的污垢,同时保证加油工具清洁,避免加油时将污垢带入机体内部,加油完毕应擦净加油口附近的油渍,清除油环及从零件密封处挤出的油渍。

16)检查发动机皮带松紧度,松时适当的调紧。

17)检查液压系统,气动系统的工作压力是否正常,并及时调整。 18)检查泵,油马达有无异常噪音。 19)每日清洁、擦洗车辆。

检查完毕后在开车前观察车四周,车身下有无漏油,漏水,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常使用。

二、一级保养

1)仔细清洗车辆各总成外部。

2)清洗空气滤清器,清除纸芯积尘,必要时更换低芯;清洗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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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处理箱及柴油机进气箱,防爆栅栏拆开后清洗。

3)检查柴油机、变速箱、后桥内润滑油面高度及油质,必要时 添加或更换;检查液压油箱油面高度及油质,必要时添加或更换。

4)检查各部件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加以紧固,连接件损坏, 予以更换。

重点检查部件有以下: 柴油机及变速箱、后桥与车架的连接; 前后桥半轴与轮毂之间的连接; 检查传动轴的紧固情况; 各轮螺母的紧固情况; 前、后板弹簧的紧固情况; 废气处理系统及进气系统的紧固情况; 车厢与车架的紧固情况; 转向纵、横拉杆铰链的连接; 驾驶室与车架的联接。 5)检查并调整风扇和发电机皮带松紧程度(在皮带中部用手压 下时,皮带应被压下15mm~25mm),如过松或过紧都应予以调整。 三、二级保养 保养间隔:每行驶5000Km 保养项目:

1)一级保养所有项目。

2)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曲轴箱,并更换机油。

3)用清洁的柴油或煤油清洗柴油滤清器滤芯和壳体,如有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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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应予以更换。

4)用清洁柴油清洗柴油箱。 5)清除活塞顶部积炭。

6)检查调整气门间隙,必要时进行研磨。

7)检查喷油压力以雾化情况,必要时进行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8)检查离合踏板和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必要时进行调整。 9)检查制动摩擦片及制动鼓之间的间隙,必要时进行调整。 10)保养启动电机和发电机。

11)检查前束和方向盘自由转动量,必要时进行调整。 四、三级保养

保养间隔:每行驶20000Km 保养项目:

1)按二级保养所有项目进行保养。

2)拆检柴油机总成,包括曲轴主轴承和连杆轴承径向间隙,曲

轴轴向间隙、配气相位、供油提前角、油嘴提前角、油嘴喷油压力,清洗气缸体、机油汲油盘滤网及主轴道。

3)拆检调整离合器总成,润滑分离轴承及变速箱第一轴前轴承。 4)拆检变速箱总成,更换润滑油,润滑转向立柱上端轴承。 5)拆检并清洗变速箱、后桥、差速器,按要求调节轴承松紧程 度和锥齿的啮合情况,更换润滑油。

6)拆检停车制动及工作制动制动器。 7)保养启动电机、水泵等。

8)拆检转向器,润滑转向节及纵、横拉杆各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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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9)检查并清洗液压系统各元件,如有损坏应予以更换。 10)检查驾驶室、车厢和车架等是否有损坏或变形。

第五章胶轮车大巷安全管理规定

第1条胶轮车大巷行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在大巷行走人员加强观察,注意来往车辆,车辆通过时,必须及时躲避,严禁在道中间停留。 2)在大巷行走时严禁扒车或阻拦车辆。 3)外来参观、学习、检查的人员在大巷行走时,必须由矿有关人员带领。带领人应向调度室说明人数、所走路线及工作内容,并通知运搬队值班人员。 4)在大巷行走人员必须熟悉运输大巷的路线及有关规定。 5)所有行走人员在通过路口及错车场、弯道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 第2条胶轮车大巷应装设下列设施。 1)各种警示、安全标志及道路指示牌。 2)有足够的照明及洒水装置。 第3条胶轮车大巷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湿润。 第4条胶轮车大巷运行沿线不允许堆放任何杂物、材料及设备,以保证道路畅通。

第六章无轨胶轮车维修工操作规程 第1条检修前的准备:

1)检修工必须穿戴佩用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岗位并做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检修工必须充分了解上班机车运行情况,查阅机车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等。 3)听取司机介绍机车故障要点,判断机车故障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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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当班司机负责将机车开到指定的检修位置,停车制动。 5)详细进行各项动态测试,准确找出故障环节。 6)针对故障进行层层分析,找出导致故障的直接原因。 7)根据故障部件和损坏程度,做出检修或更换的决定。 第2条检修、排除故障

1)检修开始前,必须将检修设备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洒水防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工作台,以便放置拆卸下来的零配件。

2)更换轮胎时,要使用千斤顶,并选好作用点,掌握好重点,避免千斤顶或工件歪倒伤人,利用专用工具将所有的夹紧螺母松开后拿掉,用撬棍缓慢动轮胎,直到轮胎落地。

3)卸下的旧轮胎由其他人员协助放到一定的位置,以便检修后回收,严禁随意抛或滚动轮胎。

4)柴油机修理,调整三角皮带时,用手指垂直下压皮带,自测挠度值一般以15-25毫米为宜。自测挠度时,张紧轮应处于静态。

5)清洗柴油机滤清器时,先甩掉滤油盖,取出滤芯,用柴油漂洗。清洗后晾干,装入滤清器内进行安装。

6)柴油机排气栅栏清洗时,用毛刷清洗栅栏表面及夹缝中间的杂物,用柴油清洗干净,晾干后,安装于柴油机排气处。

7)柴油机液压路维修时,先打开机器外罩,仔细检查管路的完好状况,发现有接头弯曲变形,漏油滴油时,要及时更换或检查。

8)拆卸机器前,必须了解该部件的性能及连接方法,拆卸下来的零部件一定要有秩序的存放并加以标记,用柴油清洗干净后,用细白布擦干,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时,必须注意不使其中留有任何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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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9)检修机车底盘时,可使用地沟,地沟内有油和积水时,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堆放杂物,沟上、下工作人员必须互相照应,往地沟内检修部件和工具时,需用绳索或直接传递,严禁抛递。

10)安装固定轮胎时,应对正连接孔,上好轮胎,拧紧螺母,确保四个轮胎处于一个平面。

11)检修时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损伤。防爆面应定期涂凡士林,不得涂黄油。 12)机车检修后,必须经过试验,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发现不符合求的部位要重新检修或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13)试运行前要对机车的各个部件进行全面的清检,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车试运行。 14)起边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试运行时,应观察整个机车的外表和所检修部件及各仪表是否动作灵活、可靠完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3条检修结束 1)检修机车试运行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部位、名称、检修日期、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和存在问题。 2)试车合格后,填写完记录后,交付司机运行生产,司机试车后填写交接班手续。

3)工作结束后,清理场地,做到整洁有序,然后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记录后方可下班。

第七章无轨胶轮车交接班制度

第1条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应按时上岗,严格执行指定工作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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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当班车辆运行情况,运行线路状况、车辆完好状况及应注意问题。

第3条接班人员接班后,应对照上一班的车辆、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汇报、处理,不得带病运行。

第4条凡上岗人员,一律在指定地点实行班组、个人包机车辆交接班。接班人员要在开完班前会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好交接班准备。

第5条接班人员认为有不能接班的情况时,必须详细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及技术状况是否正常,及时由汇报班组长裁决。有重在问题时,由值班干部裁决。如接班人员认可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6条交接班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理。

第7条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详细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和技术状况,备件及工具是否齐全,经逐一交接,接班人员完全认可后,交班人方可离开。

第8条司机交接班时需交接的内容。

1)运行任务已完成的质量和需要完成的工作。 2)车辆的运行情况。 3)随车的配件及工具。 4)燃油的用量。

5)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6)待修车辆的故障排除情况,需要更换的零部件。 7)车辆的外观及现场文明生产。

第八章附则

第1条本规定条文,如与《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AQ1064-2008及上级文件相抵触,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文件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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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定执行。

第2条已审批的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条文与本规程相抵触时,执行本规程有关规定。

第3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XX煤矿。

XX煤业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

程 XX煤业 二零一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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