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及技术支持服务委托书
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
一、委托监督工程范围和内容:
1.监督范围:- - - - - - - - -- -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 - - - - - - - -有限责任公司全厂门禁系统工程。
2.监督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督及技术服务支持。
二、委托单位的工做范围: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建议。
3、对工程设计、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当发现工程设计及施工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负责应当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要求施工设计人更正。
4、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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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构配件、设备,负责报告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
5、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负责报告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返工。
6、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最终保障视频监控及门禁项目按国家标准及项目合同约定完工。
三、委托服务费
本服务费结算价以本工程监督服务项目的施工合同价为基础,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取费。
本工程委托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优惠价 元(大写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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