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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和摊销 税法及会计准则规定的年限及方法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无形资类型发明专利技术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单独购入的软件税法年限20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摊销,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在5年内平均摊销。方法其他受让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报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直线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第三十三条 《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年限方法企业应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一般有直线法、产量法、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条

〔1996〕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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