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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例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1

1.1农业投入品的不当使用

农业投入品(包括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各种饲料添加剂)是影响生产环节的关键因素。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农产品中化学试剂残留超标是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问题之一[2]。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广泛推广和使用在促进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长期使用尤其是过量使用,不仅污染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体内的残留还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而危害到人类的健康。

农业投入品的不当使用,从源头上看是由于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规制和监管不力,一些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兽药,甚至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试剂还在生产和销售;但若从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角度看,虽然农药的使用方法、使用种类、使用频率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但由于农民整体素质不高、政府农业科技推广力度不够等原因,农民难以掌握其科学的使用方法,为了尽快杀灭病虫害,往往在生产过程中随意加大用药浓度或增加用药次数。

1.2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业务素质不高

农业投入品经营要求经营者具备较高的农业科技水平,不但能辨别农业投入品真假,了解其性能和使用方法,还应指导农民对症下药、正确使用。但现在的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大都专业水平低,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起不到农技推广的作用;甚至唯利是图,误导和诱导农民购买价高质次的产品,客观上对农产品安全问题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

1.3农民科技水平低

一是在病虫害防治上没有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过分依赖化学农药,乱使滥用,造成病虫害抗性逐步增强和化学农药使用量不断加大的恶性循环,导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二是不了解农业投入品的适用范围和作用机理,造成残留超标。例如虫酰肼防虫效果好、有效期长,但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对虫酰肼的限量要求很低,在对日出口农产品上只要使用,残留就超标;再如嘧霉胺可有效防治灰霉病,同时它又是一种很好的保鲜剂,但如果用于储存蒜薹,必然造成残留超标。三是喷雾器普遍压力小、喷雾不均,药物利用率低于30%,大部分散落土壤,影响防治效果,污染了环境,加大了农药残留。四是在肥料使用上不是按照土壤肥力水平和作物需肥要求配方施肥,而是盲目追求高投入高产出,既加大了成本、破坏了土壤结构,又造成了农产品污染。

1.4检测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到位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认证认可体系还不够完善,还有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检测设备,有一些单位虽然配备了检测设备,但不按要求抽检,检测质量有待提高,使得职能部门的监管还存在政策上、技术上的难题。另外,由于检测费用高、人力不足,大部分农产品没有经过检测就直接上市。这一切使政府不可能对农产品一直实施随时随地的、全面有效的监管。

2对策

2.1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增强依法监管的力度

为了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相关的各部委办局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和措施,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督和监测力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鉴于我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以及城乡差别、区域差异大等情况,各地方需尽快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使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做到有法可依。

2.2转变生产

2.2.1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在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形成科学、统一、权威的农药和农业标准化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3]。要针对我国现有的主要农产品,根据我国现有主要农药品种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一是提高现有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是系统制定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标准;三是系统公布与农产品安全有关的限量标准;四是要分类制定系统监测的通用标准,提高监督管理的可行性。

2.2.2推进标准规范生产,努力解决农药污染

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体系,把农产品生产严格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轨道,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艰巨任务。以农产品安全为定位,就是把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控问题切实解决好。加强获证产品的监管,主要是加强投入品、生产环节的监管[4]。要建立产地的定期检查制度,重点检查产地环境变化、生产技术规程执行情况,生产过程的记录以及农业投入品的规范使用情况,从净化源头、规范生产过程保障无公害农产品安全。采取“企业自查、分局检查、总局抽查”的形式,各分局要组织获证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自查自纠活动,对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逐一进行自查,分局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获证企业进行检查,总局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组织抽查。从申报主体、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标志使用、质量管理等方面实行全程监管。在此基础上,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企业信誉档案,定期进行评比,利用网络等媒体给予公布,逐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

2.3加强对农药的改进

国家采用宏观调控,改变农药品种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限制高毒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生产,从源头上杜绝高毒农药进入市场;国家相应部门应大力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农药生产厂家积极开展新型、高效低毒农药的研制与开发工作,为生产不断提供新型、高效、低毒的农药,逐步取代高毒、高残留农药;适当改变农药的使用方法,可以避免对农作物的污染,如用敌敌畏熏蒸的办法防治保护地的黄瓜蚜虫、白粉虱、红蜘蛛等,可以有效控制几种害虫的发生,黄瓜经检测无任何残留存在。

2.4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科技下乡、农民田间学校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广大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宣传国家的有关规定,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加大对禁限用农药的政策宣传,加强诚信制度建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重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要突出做好对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由其引导或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2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重要技术支撑体系。。。

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东海县地处N34°17′30″~47′30″,E118°22′30″~119°11′15″,属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日照充足,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全年无霜期达225d,年平均日照2394h,年平均降水913mm。全县总面积2250km2,耕地12.9213万hm2。东海县为“百库之县”,共兴建大中小型水库63座,总库容为8.9亿m3,其中石梁河水库和安峰山水库分别为江苏省第1和第4大水库。全县辖1个省级开发区、1个旅游度假区、14个建制镇、8个乡,共有366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115.1万人。东海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也是全国农业综合实力百强县之一、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全省首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先进县、省级首批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园艺产品出口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秸秆养牛示范县、商品猪基地县。年粮食总产超过100万t,居全国第18位;油料产量8万t,居全国第91位。主要种植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具有开发绿色、无公害食品的优越条件以及巨大潜力。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面的提升检测能力及水平,构建完善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以及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检测,建立高效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实现农产品的安全全过程监管,开展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性检验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

1.1 法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规定农业部门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由此可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职责之一是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也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其规定县级以上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对市场上销售或者生产中的农产品进行抽查与监督。此外,《农业法》也规定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以及质量检验检测的体系,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东海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是与《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农业法》等法律赋予其的职责。

1.2 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求,要加快农业的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以及饲料的质量管理,逐步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水平。与此同时,省农委以及农业部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高度重视,专门发公文要求各级建设农产品的质量检测中心。因此,东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是与国务院、省农委、农业部对于农业的要求相一致。而东海县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工作以及加强农业物资的监管,有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最终推进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建设。

1.3 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与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东海县的农业生产出现大幅度使用农药与化肥的现象,造成东海县及其周围地区的大气、水体、土壤等严重污染。此外,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社会的稳定造成较大影响。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对化肥、农药以及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进行加强,有利于改善东海县及其周围地区的农业生产与环境质量,并且促进社会的稳定。

2 结语

东海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实施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广大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以及提高我国农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的重要途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监管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有效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引导农村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以及增加农民的收入。此外,也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的特点与需要,符合国家农业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以及安全水平,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拓宽检测的范围、提高检测的效率以及检测精度,将检测的范围拓宽到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能够不断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周云凤,张利国.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现实困境和对策[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06).

[2] 吴志新.政府在农产品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分析[J].教育教学论坛,2012(09).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3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效

。2015年6月中旬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平台建成并试运行以来,武威市农牧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详细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作进度,安排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加快追溯体系建设步伐。由于软件开发时间紧迫、前期调研不足,平台设计缺陷较多,在追溯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工作人员边录入信息,边对工作中发现的平台设计缺陷及时与北京信洛方舟软件开发公司、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技术人员进行沟通、调试完善,至8月中旬追溯平台信息录入中存在的问题基本解决,平台信息实现可录入。8月下旬,全市4个县区、93个乡镇追溯监管信息已全部录入。目前,市、县、乡追溯信息系统已全部建成,672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已备案,并录入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具备电子信息追溯的25家生产经营主体已开展电子信息追溯,追溯监管平台已顺畅运行。。。。实施追溯的生产经营主体均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要做法

㈠加强追溯工作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册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等平台,加大对《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累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资料20000多份,张贴《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500多份,使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性。2014年以来,市、县(区)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培训班,县、乡农产品监管机构、农产品生产运输储存企业“、三品一标”认证单位负责人及检测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能职责,熟悉了追溯办法的具体内容,掌握了农残速测技术,提高了生产基地管理水平,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奠定良好基础。㈡制定下发相关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武威市实际,制定下发了《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明确了农产品追溯的范围、环节、方式以及责任主体,使农产品从标识上能够识别,从包装上能够辨认,从生产过程上能够查询,从质量安全上能够追溯,从责任主体上能够追究。㈢夯实追溯基础2008年,武威市编委批准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基础上加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此后,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亦全部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按照农业部2012年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要求,截至2012年底,全市已建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93个,到位工作人员185人,建设完成率100%。人员均从近年来涉农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考和乡镇农技人员调整进入,专业基础知识比较扎实,知识层次较高。2014年以来,武威市各级农业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整合系统内资源,将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配备的农药残留速测设备全部划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使用。目前,武威市凉州区3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民勤县16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天祝县1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古浪县8个区域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均配备了农残速测仪,占全部乡镇的78.5%。武威市凉州区、天祝县农牧局还整合农业项目资金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补充了冰箱等配套设备。㈣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管理2014年,武威市农牧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产品收购储运保鲜环节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农牧局及时精心安排部署,由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从事瓜菜、特色林果产品收购储运保鲜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进行了摸底调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进行了备案登记,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全程可追溯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存在问题

㈠软件设计还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开发,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农事操作质量安全控制不同于其他部门只需简单的数据信息系统,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包括播种记录、灌溉记录、施肥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预测的采收数量、采摘时间、检测结果、包装等环境都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不同产业种养殖过程专业性需求也不太相同,比如食用菌栽培需要无菌操作过程,生猪、鸡的养殖需要免疫、防疫等专业信息。软件开发涉及面广,工作量相当大,软件开发工程师对全省农业调研不够,软件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市农业实际。。㈡平台定位还不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农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风险隐患可识别、危害程度可评估、监管信息可共享”。首要的问题是确定追溯的精度、宽度和深度。农产品按产销关系划分为三种类型追溯。;;第三种类型是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由乡镇农监站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产品抽检后开具质量安全证明。。武威市具备追溯条件的经营主体仅有28家,需要县(区)、乡镇政府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生产者与经营者签订供销合同,运销企业对农户生产过程进行监督,规范记录生产档案。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录入工作量很大,且需要经常性更新信息,目前武威市大部分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知识层次低,信息录入需由乡镇监管人员辅助,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量大。部分县区人员编制少、乡镇监管人员兼职多,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开展。。

四、意见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4

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作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手段。为充分了解黔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督促各检测机构更好的开展检测工作,黔南州农业委员会成立调研小组对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测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1.1 州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情况。黔南州农产品质检中心于2003年12月25日经州编委批准成立,编制11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心现配备有先进的美国安捷仑6890N气相色谱仪等进口及国产配套仪器设备22台,固定资产130万元。2013年通过省质监局实验室资质认定,2015年通过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2014年11月经贵州省发改委《关于黔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决定,黔南州农委将新建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总投资1000万元,中央资金已全部到位。根据黔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州政府于2015年3月19日以“黔南府函[2015]30号”文批复州农委与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共建黔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园。

1.2 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情况。截止2016年5月底,我州13个县中,除都匀市和都匀市济开发区外,其余11个县均已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其中,独山县于2008年获得项目,并于2011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已通过验收;瓮安,罗甸,长顺,惠水,龙里,福泉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于2014年完成建设任务,于2015年通过项目验收。三都县,平塘县及贵定县已完成仪器设备采购及实验室主体工程建设及实验室装修工作,下步将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荔波县已完成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下步将进行实验室主体工程建设工作。

2 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在省、州各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下,黔南州已基本建成了覆盖州、县两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形成了定量检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测网络,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 绝大多数的质检机构能正常开展检测工作,完成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县(市)已逐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及例行监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3.1 工作经费不足。在国家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投入下,黔南州州、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基本上都新建了实验室,购置了各种大型设备。根据检测的工作需要;州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将配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仪器设备;县级检测机构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在开展日常的检测工作中,仪器设备的维护成本较大,检测所需的各种试剂、耗材、标准样品等成本较高,各检测机构基本上都存在经费不足、开展日常检测工作困难的问题。

3.2 检测机构人员偏少。按照《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为15-25人,县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为10-15人。目前,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工作人员为9人,全州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人数平均为5人,有的县(市)农产品质检机构只有3人;而且还存在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的情况,导致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偏少,不能满足开展日常检测工作的需要。

3.3 检测机构检测参数偏少,能力不强。州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由于目前只配备了气相色谱一台大型仪器, 不具备对畜禽产品中的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农产品和农业环境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和农业投入品违禁添加物测定的能力 。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虽然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检测经费、检测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原因,尚未开展畜产品中兽药残留定量测定以及农产品和农业环境中重金属的检测工作。

4 今后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4.1 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于在开展日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过程中,检测所需成本较高,仪器设备维护成本较大,农业部门下属农产品质检机构又属于非营利性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经费全部由政府财政投入。因此,为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的职能作用,更好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就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5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问题;对策;贵州毕节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9-0290-02

摘要 。分析了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该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问题;对策;贵州毕节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9-0290-02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可以在很多方面对农产品进行安全评价、规范农业市场秩序、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等起着重要的作用,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农产品的消费安全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等。因此,笔者结合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了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对合理规范与布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提升检测能力有推动作用,必将有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健康发展,从而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1-3]。

1 存在的问题

1.1 体系不够健全

从毕节市检测机构的数量看,现有检测机构数量与实际的工作需求差距较大,安全类检测机构的数量特别是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等机构少,检测能力还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从毕节市质检机构的能力来看,全市现有可以检测环境项目的机构非常少,因此无法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进行检测,且由于多数检测机构功能单一,无法全面进行检测且利用率低[4-6]。

1.2 检测能力较低

目前毕节市质检机构能检测的覆盖面较小,大多只能检测1种或少数几种项目,不能全面检测各种项目,且检测的仪器陈旧、落后,不能满足日益更新的农产品的检测需求;检测人员不能定期地加以培训,从而限制了检测范围和检测能力;同时实验设计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如排污、通风、温湿度控制系统,而直接影响机构的建设。

1.3 监管力度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测程序较复杂,要对其进行科学的监管就必须监测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加强对产前生产基地的监测、产中生产技术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农药使用及质量安全保障等,目前,毕节市尚未建立全面的监管机构,从而对其农产品进行从生产到食用的全程监管。

1.4 源头监管难度大

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而且经营单位大多为分散式的单位和农户个体,规模化程度比较低,缺乏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限制,并且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很难实施;同时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仍然违规使用禁药,加上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忽视质量,乱用和多用农药等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

1.5 市场准入制度尚不完善

毕节市虽已初步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但是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毕节市假冒伪劣的农产品以次充好的现象非常普遍,造成农贸市场的状况比较混乱,不利于形成优质农产品的竞争力,实现质量安全的监督,这也对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7-10]。

2 对策

2.1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重要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来抓,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应以建立、健全检测体系为重心,在强化检测能力上下功夫。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测人员不足、检测手段单一、检测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严重制约了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顺利实施,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因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作用,并将其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促使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迅速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2.2 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以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体系,满足农产品生产的全程监管的需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一套由地、县、乡三级组成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在规划布局中,首先建立完善地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检测能力,同时合理规划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使每1个县级质检站可根据其区域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有目的地强化和提升其在某一方面的检测能力;再次在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完善速测设备,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建立速测点,以完善和补充县级检测站的综合检测能力。

2.3 扩大对生产基地、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监管

目前该市农产品质检机构主要是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各县(区)质检站,针对现有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因此,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能力和资源,采取填平、补齐和完善功能的方法,进行科学规划,防止和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对拟建设中的各个县级质检站,应根据各县(市)区的主导产业和产品,依靠现有检测力量和工作基础进行规划建设,合理购置仪器设备。对于乡(镇)和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应突出以速测和自检为主的检测体系建设。

2.4 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试点制度

农产品质量在进入市场前必须经过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在2008年初,该市开始在全市的大型农贸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超市及生产基地初步推行市场准入、准出制度,收到一定的效果。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以便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的消费权益。

2.5 完善各级质检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界定工作职责,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主要承担全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的例行检测工作和地方检测标准的制订、修订;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主要按照地级质检中心的工作安排,承担相应的抽样送检和地级质检中心安全的相关检测任务,同时对辖区内农贸易市场、生产基地实行例行检测和不定期随机抽检,且将检测结果上报给上级检测机构;乡(镇)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主要对产出和运入的农产品进行长期速测,发现可疑应采取相关措施,同时报上级质检机构进行定量、定性检测。

2.6 加大对农产品质检机构的管理

市、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应在人员、机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检测能力等方面符合计量认证的要求,乡(镇)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应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安全检测工作,各级检测机构应分工协作,做到标识管理,一一对应,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2.7 提高质检人员素质,强化全员培训

由于质检工作风险大,这就要求质检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因其素质的高低与质检质量成正比,因此挑选质检工作人员时,要充分考虑其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水准,才能确保质检结果安全、可靠。同时,质检人员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自觉抵御检测过程中遇到的外界人为因素如商业贿赂、领导指示等干扰,并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不法企业的恶意骗检和伪造检验报告等行为。质检机构检测人员分2种,即检测科研人员和技术辅助人员,其中科研检测人员各方面水平均较高,既懂得检测的方法和原理,在监测中起重要作用,而辅助技术人员只是进行部分检测的操作,并不知道检测的真正原理,因此在操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需对辅助技术人员的操作进行规范化。因此,在引进科研质检人员时要综合考虑其素质、水平,对引进的辅助技术人员也要进行规范操作教育,使其能够很好地与科研监测人员配合,以提高检测质量,降低人员管理的风险[1-2]。

2.8 提高质检人员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

经调查该市质检机构工作情况,发现该市的检测人员虽然有实践经验但是在理论方面有欠缺,不能很好地将实践经验转化为相应的理论与方法。因此,应对质检人员的风险管理理论进行普及,提高全员风险管理意识,使全部人员参与风险管理的互动,增加其实践经验。同时,要做好危机管理的预案,以保证在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减少其带来的损失[1-2]。

2.9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措施

各县区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体系进行完善,明确每个质检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目标,并对其编制进行核实,以便能够更好地开展质检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监督抽查和例行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执法,推行农产品生产源头追溯制度,定期清理、整顿和规范农产品市场[2]。

2.10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在西部边远地区,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比较淡薄。要利用培训、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产品及农药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对农产品的安全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11-12]。

3 参考文献

[1] 白建荣.浅谈墨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J].云南农业,2010(5):6.

[2] 张根良,刘新发,高敏,等.浅谈如何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J].新农村,2010(7):152-153.

[3] 贡庆凤.浅谈镇江市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现状及完善对策[J].镇江社会科学,2010(2):40-41.

[4] 金发忠.关于我国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农业经济问题,2004(1):51-54.

[5] 姚力志,刘春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思考[J].质量探索,2009(5):46-49.

[6] 徐晶,席兴军,陈丽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标准化,2007(5):23-25.

[7] 郑冬梅.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6(11):24.

[8] 陆影.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的几点思考[J].当代经济,2007(6):28-29.

[9] 刘迎贵,方俊英.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思考[J].畜牧与饲料科学,2009,30(2):104-106.

[10] 汪禄祥,黎其万.风险分析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农学通报,2006(9):85-87.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范文6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安全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多宝鱼、红心鸭蛋、福寿螺等农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了群众恐慌,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怀疑。受经济利益和产量的驱使,大量的禁用农药和化学肥料被应用,农产品的生长环境遭到破坏,农产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各级政府需要在现有政策法规的指导下,转化职能,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居民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保障大环境

1、农产品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人们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食品消费安全上。目前我国已经有多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我国基本上已经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以《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为单行法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农业部还从2001年开始执行无公害食品行动的计划,无公害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进入正常化轨道。此外,很多地方政府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制定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生产规范,规定了农产品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加强了高新技术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2、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初步建成。近日,由卫生部、农业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参加的食品法典委员会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小组逐步实行多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保障措施,响应联合国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号召。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国家质检总局为核心、以全国农业标准化委员会为成员的各级管理体系,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逐步完善,农产品消费安全受到重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如上所述,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已经初步完善,相应的管理机构以及行业标准也逐步建立,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都在积极加强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已经得到了初步保障。但是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我国农业标准体系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害物质超标以及农产品检验方法不当等问题还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禁用农药超标。受经济利益和产量的驱使,农民在农产品生长的过程中会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禁用农药,避免农产品生长过程中受到各种病害的危害,提高农产品的产量。禁用农药虽然具有较好的杀虫效果,但是禁用农药的汁液很容易残留在农产品表面,禁用农药往往是剧毒农药,农产品在生产和加工的过程中也不可能消除残留在农产品表面的农药。禁用农药超标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消费安全受到影响。

2、农产品包装不当。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的保护力度,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和加工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在生产和加工的过程中需要对产品质量和产地环境进行控制,农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不得使用添加剂和转基因产品,对农业三品进行特定的包装。但是农产品品种和产量众多,在农产品专项检验的过程中,符合三品包装和标志要求的产品较少,由于农业三品的成本和价格较高,农业三品还很难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此外,在很多地方,还存在重年检和轻视日常监管以及重视认证和轻视管理的现象,农产品监管体系中的人员和经费很难得到有效的协调,农产品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3、农产品抽检范围较小。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超市和农产品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进入流通领域。但是受技术和成本的限制,很多农产品抽检单位很难对多数农产品进行检验,农药检验仪器也只能对农产品进行定性分析,检测的准度较低。此外,由于很多农产品不能长期保存,而农产品检验的周期又较长,这就决定了很多农产品在进入消费领域时不能得到有效的检验,农产品质量急需提高。相应的农产品安全监督机制需要建立,快速和科学的检测技术也亟待加强。

三、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人们对农产品的质量产生进一步的怀疑。各级政府和部门不仅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建设,还要在意识上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食用安全,还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和农业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生产标准建设,对农产品生长过程中的问题进行集中解决,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到战略高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安全,提高居民满意度。

2、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禁用农药具有较高的毒性,国家虽然已经明确禁止生产和使用,但是农药超标的问题还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农民在种植的过程中也不想使用禁用农药,但是一般的农药不具有较好的杀虫效果,农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这就要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技术人员要加强农药研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生产禁用农药的检查,而法制宣传部门则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农民选用非禁用农药,提高农产品生长环境质量。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已经初步建立,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部地区农产品的生长特点,制定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逐步健全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农产品质检机构还存在效率低下和分布不均的问题,各部门要在把握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当地的行业和企业标准,加强农业三品建设,提高广大居民的认可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提升农产品质量。

4、加大科技的投入。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还存在抽检范围小和检测周期过长的问题,相应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逐步建设质量安全体系,帮助农民进行科学生产,扩大农产品检验技术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此外,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还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农产品质量检验的效果,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四、结语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人们的消费安全受到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居民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和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发展。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各级部门要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当地的情况来制定行业和企业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居民农产品消费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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