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量 管 理 办 法
XX立交桥工程指挥部 二0一四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质量方针与目标 .................................. 3 第三章 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 3 第四章 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 6 第五章 工程质量责任制 ................................... 7 第六章 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 20 第七章 工程队工程质量管理 .............................. 21 第八章 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 ............................. 22 第九章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条列 ............................. 23 附件:1、年度创优规划表(ZT20/01AZL001) ................ 25 年 度 创 优 规 划 表 .................................... 26 质量管理小组注册登记表 .................................. 27 质量管理小组课题登记表 .................................. 28 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认证表 .................................. 29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 34 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 ...................................... 35 质量包保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质量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局集团一公司XX立交桥项目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和规范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为用户提供满意工程,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质量法规和要求,结合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质量管理办法和《中铁二十局集团一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将各项质量责任落到实处。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认真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一公司XX立交桥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 质量方针与目标
第五条 项目部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网络。坚持管理创新,走质量效益型道路,积极推广质量管理新方法,深入开展创优活动,规范施工,严格监控,创建名牌、精品工程。
第六条 确保本项目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力争实现工程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全面创优的目标;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努力克服质量通病,减少一般质量问题,确保结构安全、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和使用寿命;竣工文件内容真实可靠,规范整齐,实现一次验收交接,项目部及各工程队要细化质量目标管理,并分解到每一个部门、工程队、班组和职工,做到一级保一级,一级包一级,逐级落实。
第七条 质量目标管理与评选先进和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对不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章 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郭强任组长,项目总工欧阳林任常务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兼安全总监柳凯任副组长,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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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糜祥任副组长,项目书记刘家汉任副组长,郝彬、党宝文、冯柳、冯强康、刘兴、李佳笑、李木伟、刘海及各工程队队长为成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
第九条 项目部配备5名专职质检员,各工程队配1名质检员,做到质量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质检员对每道工序直接监督检查验收。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必须建立“质量检查记录、质量教育培训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三本台帐。
第十条 专职质检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 项目部及工程队的质检员由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并任助理工程师职称两年以上担任。
第十二条 项目部及工程队质检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人员,保持质量管理工作的连续有效。确需变动时,应征求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的意见,经项目领导班子批准同意后予以变动。
第十三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并以此为依据对工程质量检验、质量评定,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员牢固树立“质量兴业”的思想,督促协助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3、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创优规划,组织评审和申报优质工程。
4、总结交流年度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通报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情况,提出质量管理改进措施。
5、收集和整理质量管理资料,做好重点工程的质量建档工作。 6、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量部门报告质量情况和质量报表,协助施工单位做好竣工交付后的质量回访和服务工作,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认真组织并参与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评比,提出检查方案、评分标准和评比办法,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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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设备不合格等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
9、组织指导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交流会议及逐级推荐申报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工作。
第十四条 质检员职责、权限
1、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对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隐蔽工程内部检查签证,并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3、参加工程开工施工准备检查,工程质量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各项质量制度、措施;
4、参加本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程预验及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6、审查验工报表中已完工程质量,并按规定签证;
7、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不按规定施工、违反施工规范、标准的情况提出纠正要求,必要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填发相关质量记录。有权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有权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有权对严重影响工程质量作业行为责令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工程负责人处理;
8、协助编制质量目标、年度(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改进措施,参加《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标准运行情况审核,监督质量改进措施执行;
9、参加技术和生产会议,并按规定及时提出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 质检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如具有以下失职行为之一者,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1、发现有害工程质量行为不加制止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2、未认真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或无故缺席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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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现质量事故不如实报告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护者; 4、进行内部验工计价签证时对工程质量不按规定进行审查者。
第四章 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六条 质量教育:对职工进行有关质量法规教育,增强全员质量责任意识,使创建优质工程真正成为每一个建设者的自觉行动。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规范、标准、操作规程;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严用合格产品,严格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和“质量月”活动,充分发动职工群众,切实履行法定的质量义务,做到依法生产经营,使“以质创誉、以质创效、以质兴业”的理念深入人心。
第十七条 职工培训:采取项目内部与公司、外委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建立培训挡案。培训学习有关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四新”成果的技术培训和推广,开展 “QC小组”等活动,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有计划地实施科技攻关,推广科技成果,促进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十八条 试验检测、测量工作:按照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工程试验管理办法》及浙江省杭新景高速公路(衢州段)建设指挥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贯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ISO9000管理体系标准,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办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做到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项目部要把开展质量小组活动作为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使这项活动成为解决现场各类质量问题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一条 标准化管理:项目部要制定有关质量管理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对有关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使质量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十二条 工程创优:创优目标为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力争实现工程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全面创优的目标,制定创优规划和措施,确保创优目标实现。通过创优工作的开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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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进行施工;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贯彻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凡国家和行业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四条 内业资料:项目部要做好各项施工原始记录的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存档工作。原始记录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及讲评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及相关的影像资料等。项目部档案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整理、分类、存档,做到内业资料与施工同步,各项记录必须真实准确。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及业主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要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第五章 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政策,实现 “全线创精品”目标,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质量工作全权负责,对各项质量活动进行组织、推动、决策、监督、考核,对本标段工程质量负责;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对照质量目标,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措施,督促、检查、领导管段内的质量工作,对管段内工程质量达标负责;施工队队长对所辖管段的工程质量负责,具体组织工程质量措施的实施,强化对施工过程的控制。领导分级负责、逐层保证,为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丹阳立交桥建设指挥部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本项目有关质量管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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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定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审核质量内控体系;
3、审查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4、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重要的质量工作; 5、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6、负责质量管理所需人、材、物的配备,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优和考核等活动。
第二十八条 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各种制度,认真落实《程序文件》、质量目标和管理计划,针对工程项目特点,主持编制本工程《项目管理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项目创优计划目标,制定创优规划及编制实现质量目标的技术保证措施。
2、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开展QC小组活动,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要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者责令返修或返工。 3、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文明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积极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4、对本项目部外部劳务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负责。
5、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6、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十九条 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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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规划和组织开展贯标工作,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制定本项目《项目管理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具体负责组织工程创优活动,针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2、认真审核设计图纸,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程序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及时纠正质量问题。
3、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召开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总结交流QC小组活动经验和成果材料编写。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攻关。
4、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试验。
5、组织和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6、组织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资料,负责组织技术、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
7、对因技术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不合格工程负直接技术责任。
第三十条 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
1、认真落实贯彻经理部质量方针和目标,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本项目的质量工作。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2、贯彻落实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加强过程控制,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3、协助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和所属各部门、施工队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4、参与制定项目施工实施方案、进度计划、重大技术措施、资源调配方案,协助项目经理履行企业与建设单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确保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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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合同承诺。
5、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方政府及其他相关方的联系与沟通,妥善处理好内外关系,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6、把好施工指挥中的质量关,杜绝违章指挥,加强所辖人员的质量意识,把质量控制放在工作的首位。制定合理的施工生产计划,确保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7、组织好工程创优和 QC 小组的质量管理活动,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8、认真执行上级指令,接受建设单位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指导,及时向上级和建设单位汇报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并以此为依据对工程质量检验、质量评定,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员牢固树立“质量兴业”的思想,督促协助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3、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创优规划,组织评审和申报优质工程。
4、总结交流年度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通报各施工队的施工质量情况,提出质量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5、收集和整理质量管理资料,做好重点工程的质量建档工作。 6、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量部门报告质量情况和质量报表,协助各施工队做好竣工交付后的质量回访和服务工作,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认真组织并参与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评比,提出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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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和评比办法,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及相应整改通知。
8、组织指导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交流会议及逐级推荐申报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工作。
9、在评先、奖励、晋级工作中行使质量否决权。 第三十二条 施工技术部质量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措施、技术标准等工作负主要责任。
2、认真组织设计图纸的审查,领会设计意图及技术要求等,对于原设计的错误之处要在施工前审查提出,并与设计单位联系认可进行改正。
3、要经过详细的调查研究,精心编制各种指导性、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把好测量关,认真落实测量复核制和技术责任制,执行各项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规程和规则,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技术数据,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对关键工序进行监控指导。
4、 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重点工程、重要部位和采取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项目,补充设计和工程变更的项目要及时向施工队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如因交底不清而发生质量事故,施工技术部负有直接责任。
5、组织和督促施工队做好测量复核,把住测量关,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因测量错误而发生的质量事故,主测及复核的技术人员均要负直接技术责任。
6、要坚持在施工中经常检查,对不按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不加制止者,或工作不负责任,不深入现场,以致发生质量事故,施工技术人员负技术指导失误,施工管理不严的责任。
7、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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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试验室质量职责
1、对本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等按规定频率进行试验检测,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2、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供试验检测报告; 3、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有关试验和检测工作。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检定合格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贴上检定标签。
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由试验检测人员(或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保管,做好使用、保养记录,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和使用档案。对使用的仪器、量具和设备进行计量方面的检定、校准、保养及维修,保证计量设备的精度,力求试验结果的精确性。
6、根据试验检测标准、规范、制定每一检测及试验项目的操作规程及补充细则,对观感性、描述性的项目要设计制定有效的、标准的评价方式及表达术语。
7、规划试验和检测方案,制定检测实施计划,组织试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测试验项目、频度及时完成检测试验工作。分季度、分年度、分项目编制试验检测结果的总结报告。
8、试验员责任:负责对进场材料按规范进行取样、送检,负责土工试验和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控制,并进行试件的制作、送检。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计划财务部质量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项目的综合经济效益负责。 2、准确进行质量成本分析,提出影响经济效益的质量方面问题,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供领导参考,做好合同评审工作,研究制定优质优价政策。
3、在编制下达工程计划和施工生产任务时,同时提出质量指标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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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并督促检查质量指标落实,对不合格和没有进行评定的工程不予验工计价。
4、与工程队签订工程合同,明确质量目标、责任。 第三十五条 物资设备部质量职责
1、按施工技术部提出的要求,供应有合格证书,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构件和配件,对购进的材料质量负责。
2、保证按材料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和时间组织材料、构件、配件供应。
3、新材料订购或发生材料代用时,必须经施工技术部和安质环保部鉴定同意后才能采购供应。
4、督促工程队材料员执行材料的验收、储存、保管制度。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材料,应及时请示有关部门鉴定和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检查现场材料的标识,并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有效性。
5、定期进行机具设备的检查,不断提高机具的完好程度,做到正常运转,保证工程不间断施工。
6、保证施工机具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不准带病和超负荷运行。对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检查督促各类司机对设备进行保养,达到满足施工规范的技术要求,对各类施工机械编制保养、维修计划。
第三十六条 综合办公室质量职责
1、会同项目部施工技术部、安质环保部督促工程队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使其掌握同工种、本级别相应的应知应会知识。
2、经常组织技术比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劳务作业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
3、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利于促进提高工程质量的奖惩制度,把工程队工程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与劳务作业人员个人应得的劳动报酬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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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有关质量的分析会议,掌握作业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和对质量的重视程度。
5、同施工技术部、安质环保部组织对新工人上岗前进行有关保证质量的技术操作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工作。负责员工质量教育、岗位培训、考试及证书的管理工作。
6、负责整理和下发经项目部有关领导批准的各种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根据要求对已发放的文件进行控制。
第三十七条 质检员质量职责
1、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质环保部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XX立交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和项目部关于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
2、负责质量管理日常业务指导,督促施工队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其运转情况。从质量预控角度出发,研究本单位或外单位过去类似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提出施工中质量管理工作重点。
3、收集、分析质量管理信息,掌握质量情况,为项目质量决策提供依据。
4、督促各单位开展创优活动,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5、负责施工队专兼职质检员的业务指导,支持其行使质量监督检查职权。
6、按质量管理规定,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及评定,并向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汇报质量检查情况。负责向项目部相关部室传达业主或监理关于质量方面的改进意见及执行情况。
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质量动态,发现管理上、工程上问题并及时上报处理。
8、按高速公路现行规范及相应的验收规范对各分项工程、工序的质量要求编写质量标准、实施细则及内部质量控制方面的政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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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9、质量检查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即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如发现以下情况,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危及工程质量的情况未加制止,因而酿成质量事故者; <2>、发现质量事故,不如实报告,对事故单位或责任者进行袒护。 <3>、组织开展 QC 小组活动,并在项目部范围内组织活动成果发表会,对有价值成果向集团公司推荐。
第三十八条 主管工程师质量职责
1、在施工技术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分管工程的质量负技术责任。
2、依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针对各专项工程编制施工作业细则、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熟悉施工图纸,正确领会设计意图,督促指导施工队做好施工测量、现场试验、计量、现场施工记录等施工技术工作。
4、指导帮助开展 QC 小组的科技攻关活动和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
第三十九条 工程队队长质量职责
1、工程队队长是工程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所管辖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
2、经常组织对全体职工和劳务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兴企”观念教育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
3、具体落实工程质量和工程创优的管理措施。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和劳务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贯彻落实设计、监理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指示和决定。
4、全面落实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技术保证措施组织施工,坚持按操作规程、作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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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准施工,实行标准化管理。在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把好“三关”(技术交底、试验、操作),认真落实质量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确保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针对各工序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认真研究制定对策,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5、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进度、质量和效益的关系,随时把握施工现场进度和质量动态,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工序的检查监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6、认真贯彻质量规划和各种技术措施。主持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督促检查质量评定的填写工作。
7、每半月组织一次技术负责人、专(兼)职质检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工程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落实情况均应做好记录。认真组织班组质量评比活动,严格执行质量奖惩制度。
8、施工中当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协调措施加快速度,严禁蛮干和违章指挥。
9、加强职工和劳务作业人员岗位培训,开展新老工人传、帮、带活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及时表扬奖励质量好的班组和个人,对质量低劣的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对造成质量事故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袒护。
10、加强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上岗,工程施工中安排工班长跟班辅导和管理。
11、严格执行质量奖惩制度和质量否决制,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问题责令限时整改,发生质量事故后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 工程队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在工程队队长的领导和项目部总工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管段施工的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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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1、认真复核本管段的设计文件,对工程的测量、放样、定位,负直接技术责任。
2、把施工规范、规程、技术规定、质量规划、设计要求、施工措施,通过技术交底向班组交待清楚,并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检查和贯彻。
3、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报质检员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要实事求是地详细填写工程大事记及工程日志,不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或伪造者负直接技术责任。
4、经常检查各班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班组和个人,有权制止,责令返工或令其停工。
5、定期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教育,讲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程序及验标规定。要积极辅导班组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6、掌握管段内工程的全部质量状况,参与本单位定期质量检查及质量评比活动,有质量否决权。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不认真提出处理意见,负工作失职责任。
7、认真收集、整理、保管原始技术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在工程竣工后应实事求是按规定编制工点竣工文件,对内业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以及编制的竣工文件草率、敷衍,不按期提供的,负工作失职责任。
8、加强对搅拌站、试验员业务指导,对工程使用材料的规格、性能,砂石料级配、配合比的使用进行核查,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禁止使用,积极指导试验人员把好质量关,督促施工过程计量设备的自检工作,工地试验人员要跟班检查。
第四十一条 专职质检员质量职责
1、经常对工程队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质量意识和质量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
2、贯彻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并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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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3、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标准,划定工程分部(分项)及检验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4、督促有关部门作好测量、检验、试验工作。 5、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质量事故处理意见。
6、审查和整理工程质量竣工移交资料,作好质量报表统计工作。 7、研究质量工作动向,总结质量管理经验教训,并组织交流。 8、认真掌握工程交结情况,及时填写施工日志,支持兼职质量检查人员的工作;收集整理质量原始记录,填报各种质量报表。
第四十二条 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1、认真学习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标、工法、标准等,提高技术工作质量,确保技术交底(含施工图)、测量放样准确无误。
2、在施工前对施工图设计要进行全部、全面审核,发现有误时,要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提出更正。
3、对技术指导工作,均要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不得口头交底,不得擅自采用复印技术资料(含施工图)作为技术交底书。当不得不采用复印技术资料时,则必须进行认真复核,保证文字、数据、图形清晰,并经技术负责人审定和签字后方可采用。
4、要严格跟踪检查施工单位对技术指导执行情况,发现施工人员没有按施工规范、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并责令其返工。当施工人员不听指导时,要及时向施工队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逐级反映,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反映。
5、填写所主管各种原始记录和质量评定资料,负责技术、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
6、各级技术人员对自己进行技术指导的工程质量负全部技术指导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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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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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试验员质量责任
1、认真做好各种材料的取样、送样、试验、化验、检验、复试工作及报告。
2、收集、整理好各种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材料质量检验单。 3、按规定认真做好混凝土、砂浆试块。
4、管理好标养室,做好试压工作,填写好混凝土、砂浆(成型日期、试压日期)表格。
5、做好混凝土、砂浆过磅计量台帐。 第四十四条 材料员质量责任
1、材料员负责跟踪队物资设备部设备材料采购情况,有权向队长提出材料管理建议。
2、负责根据物资设备部的授权进行采购和施工现场设备、材料的库存管理。
3、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状态标识。原材料进场后,会同试验员取样送检。
4、负责向施工队和作业班组办理工程材料的支领手续,及时做好收、发料台帐,并建立出入库台帐和逐日材料消耗台帐。
5、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
6、会同队长、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进行工程材料盘点。 7、严格执行项目部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工班长质量责任
1、工班长是施工操作的组织者,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组织和贯彻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技术规定,全面负责组织本班组的质量自检、互检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
3、领导班组人员严格按技术交底、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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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并以《验标》规定进行检查,对无技术交底的工程或上级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
4、把好材料使用质量关,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使用。 第四十六条 作业人员质量责任
1、 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和“质量在我手中”的理念,切实做好每道工序的施工。
2、 开工前认真熟悉技术交底质量标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3、 按技术交底施工,作好自检记录,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
4、 保证不合格工序不转入下道工序施工,更不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 序。
第六章 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四十七条 工程创优是施工企业信誉和资质考核的重要依据,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项目部要坚持“质量兴业”的方针,加强全员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全员的创优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四十八条 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部组织实施。
第四十九条 项目部应将年度创优规划(见附表)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
第五十条 项目部应加强与浙江省、衢州市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搞好省、市级优质工程的创建和申报工作,以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知名度。
第五十一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规划,并逐级上报。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开展科技攻关,以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工程创优应追求质量成本合理,不提倡不顾成本搞创优。
第五十二条 坚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互相配合、“四位一体”、共同创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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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创优现场工作会,相互交流经验、观摩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的不断深入。
第五十四条 优质工程奖等级
1、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2、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 3、中国市政金杯奖。 4、部(省)优质工程。 5、中国铁建优质工程。 6、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
第五十五条 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分别按中施企协字《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及《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申报苏州市省级优质工程按苏州市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申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按《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章 工程队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八条 项目部与工程队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对工程质量所承担义务和责任,落实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五十九条 项目部对工程队质量管理依法监管,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履行项目质量管理职能,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实现合同承诺。
第六十条 对工程队必须进行各工种岗前专业培训和技能训练,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技术指导,做到人人清楚施工作业程序,人人明白工序质量标准,人人掌握工艺要领、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指导失误造成质量问题和事故。
第六十一条 加强对工程队的施工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指派专人现场管理,严格对隐蔽工程检查与验收,对质量实施动态管理,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要实行旁站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十二条 对因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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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甚至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工程队,项目部对工程队及负责人要从严处罚。
第六十三条 对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和监督,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工程队,项目部要采取果断措施,上报公司予以清退。
第八章 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六十四条 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规范、规程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
第六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通常分为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按照行业不同,具体分级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各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第六十六条 事故报告
1、建立工程质量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工程队要按月逐级及时上报至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部。
2、、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部位或工点应采用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3、、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工程队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立即向项目领导班子汇报,经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调查确定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方案,三天内书面报告公司安全质量部。
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3>.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事故报告单位。
第六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一、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等级以上质量事故,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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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参加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公司派人参加调查,在明确各方责任后,应共同签认“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情况按规定逐级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书面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大小给予处罚,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
1.查明事故发生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事故技术鉴定。
3.查明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以及责任性质。 4.提出工程处理的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6.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六十八条 事故发生工程队应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
第六十九条 工程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不论什么原因,一律按规定实施处罚。
第九章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条列
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队应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积极主动的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记录和施工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正常进行。不论什么原因,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律进行处罚:
第七十条、一般质量问题每发生一起,对责任部门(含工程队)按质量事故损失的 200%进行罚款,对工程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处以50%的罚款;如果质检员未进行检查验收,对直接质检员处以 30%的罚款;如果经检查不合格仍然放行处以 50%的罚款;如果经质检不合格,相关部门负责人、工程队队长、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质检人员坚持隐瞒的,将追加相关责任人 5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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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第七十一条、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对责任部门按质量事故损失的 100%进行罚款,对施工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分别处以 4%的罚款;如果本项目质检员未进行检查验收,对直接质检员处以 1%的罚款;如果经检查不合格仍然放行处以4%的罚款;如果经质检不合格,相关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队长、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质检人员坚持隐瞒的,将追加相关责任人 3%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重大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对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将上报公司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如下情况将对责任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并处以如下金额的罚款:
<1>、发生质量问题、不及时进行处理或上报的,对责任部门处以 1万元的罚款;
<2>、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处以 0.5万元的罚款;
<3>、事故发生后,不启动应急预案,不如实上报,而有意进行掩饰而发生更大伤亡的处以 5万元的罚款;
<4>、事故发生后,没有相关检验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和各种检测记录的处以 0.5 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和试验人员处以 3000 元的罚款;
<5>、不管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法媒体介入,处以 1000~3000 元的罚款;发生以上情况将对相关施工队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处以相应罚额5%的罚款。
<6>、在事故调查处理中,事故调查小组成员有隐瞒事实或不按规定处理事故责任者,将处以 10000 元的罚款,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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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第七十四条、罚款由项目部计划财务部负责收缴,事故责任人在接到罚款单后,应在20日内上缴罚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年度创优规划表(ZT20/01AZL001)
2、《质量管理小组注册登记表》(ZT20/01AZL002) 3、《质量管理小组课题登记表》(ZT20/01AZL003) 4、《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认证表》(ZT20/01AZL004) 5、《工程质量情况报表(一)》(ZT20/01AZL005) 6、《工程质量情况报表(路面)》(ZT20/01AZL006) 7、《工程质量情况报表(二)》(ZT20/01AZL007) 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ZT20/01AZL008) 9、《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ZT20/01AZL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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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1
上报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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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创 优 规 划 表
(ZT20/01AZL001)
项目名称 工程 规模 工程投资合 同 (万元) 开工日期 合 同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竣工日期 施 工 负责人 创优 级别 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2
质量管理小组注册登记表
(ZT20/01JAZL002) 单位: 小组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组内 职务 序性年姓名 号 别 龄 9 10 11 12 质量管理机构意见 级别 年 月 日 组内 职务 成立日期: 所在部门: 序性年组内 序性年姓名 职称 姓名 号 别 龄 职务 号 别 龄 1 5 2 3 4 小组成员掌握 TQC 知识情况: 掌握八小时教学大纲要求的知识: 年份 人 掌握四十八小时教学大纲要求的知识: 人 队长意见 项目经理意见
职称 职称 6 7 8 攻关课题名称 预期经济效果 预期质量效果 小组历年发表成果情况 成果名称 27
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3
质量管理小组课题登记表
(ZT20/01JAZL003)
单位: QC小组名称 课 题 名 称 现 状 登记号 组长姓名 计划完成时间 可 行 性 论 证 预 期 目 标 小组人数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指令性完成期限: 单 位:(章)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登记日期: (章) 28
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4
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认证表
(ZT20/01JAZL004)
单位: 小组名称: 登记号: 所在部门: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效 益 分 类 小 组 自 议 论证部门 意 见 论 证 部 门 盖 章 论证负责人 盖 章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课题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技 术 效 益 其 它 效 益 注:技术效益包括技术进步、标准化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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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5
工程质量情况报表 (一)
路基填土 项 目 检 合 合 查 格 格 数 数 率 (万(万(%) 单 位 方) 方) 填报单位:
(ZT20/01JAZL005)
水泥砂浆试件 试 件 组 数 7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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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检查 完 工 项 数 10 检 查 项 数 11 年 月 分项工程一次评定 评 定 项 数 13 合 合 格 格 项 率 数 (%) 14 15 混凝土试件 试 件 组 数 4 合 格 组 数 5 合 格 率 (%) 6 合 合 格 格 组 率 数 (%) 8 9 检 查 率 (%) 12 1 2 3 审批:
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6
工程质量情况报表 (路面)
(ZT20/01JAZL006)
年 月 二灰碎石基层 沥青下封层 项 目 检 合 合 检 合 查 格 格 查 格 数 数 率 数 数 (平米) (平米) (%) (平米) (平米) 单 位 填报单位:
沥青面层 合 检 合 格 查 格 率 数 数 (%) (平米) (平米) 6 7 8 合 格 率 (%) 9 路间培土 检 合 查 格 数 数 (立方) (立方) 10 11 合 格 率 (%) 12 1 2 3 4 5 编 制: 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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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7
工程质量情况报表 (二)
(ZT20/01JAZL007)
年 月 单位工程 质量事故 无重 项 目 事故起数 事故原因 大事 获省、部优工程项数、获奖时间及工程名称 评定 合格 合格 故天损失金额 违 项数 项数 率(%) 数 重大 大 (万元) 测量 规 单 位 填报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审批: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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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8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ZT20/01JAZL008) 发生事故时间 地 点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的简要经过 及损失情况 发生原因初步分 析(必须说明何时发生的事故,事故发生在现场或工程的部位)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处理方案 及工作计划 报告单位(公章) 注:本表一律使用A4纸填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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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附件9
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
(ZT20/01JAZL009)
施工单位 地 点 工程名称 1、质量问题: 2、处理意见:(警告、停工整顿或罚款) 质量管理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公司留底,一份下发至受检单位;一律使用A4纸填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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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检查员 姓名 证号 施工负责人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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