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指全体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指全部资本分为股份,股东仅就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开性程度不同。比较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一种开放型公司。由此导致这两种公司的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比较适合于经营中小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适合于规模经营。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制度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法律没有设定最低人数限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章程制定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经全体股东同意,所有股东应在章程上签字、盖章。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则是500万元。
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又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
明书,出资证明书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但股权本身可以流通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流通和转让。
在股权转让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既可以通过协议转让,也可以通过公开证券市场(如股票交易所)转让。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程度的人合因素,其出资的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将出资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股份有限公司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尤其是股东的股份配合以公开交易市场,其股份转让自由程度相当高。
在治理结构方面,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由执行董事或监事代替即可。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此外,董事会的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至13人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则由5至19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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