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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

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

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中学生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中学生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 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学习心得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认识》中,都将爱与情感看作教育的灵魂与生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也要求我们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其精髓也应该是“关爱”二字。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教育应该为“和谐社会”作些什么贡献,教师又该如何让每个学生都沐浴在阳光下。是学校教育必须应对的问题。

21世纪被称为知识经济时代,也是一个激烈竞争的时代,更是一个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有专家提出,社会变迁越快,越需要情感与人文智慧的陶冶,因而21世纪又可以说是人类互助互爱的世纪。面对挑战,更需要人文与科学整合,情感和理智的交融,从而促使未来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这一切都离不开关爱与亲情的浸润。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要素之一,就强调以情为本,以亲为道德之源。因而,教育实践中,更应给学生带来更丰富的情感体验和幸福感受,让学生感悟人生价值,享受人生的快乐与幸福。我们的教育,面对时代的呼唤,应把关爱品质的培育作为终极目标,使学校教育成为真正的“爱满天下”的教育。

树立主体意识,造就独立人格,成为当代国际教育思想变革的重要标志。上海市二期课改“课程方案”提出,通过课程的实施,使学生“成为会学习、会合作、会做人、会生存,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而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学生关爱情感的缺失,产生“关爱缺乏综合症”,他们说:“我们有玩具,有宠爱,什么都有,又什么都没有。”“溺爱朝你汹涌澎湃… 考砸了被打只有你一个,旁边连个看笑话的都没有。有吃的大啃的也只有你一个,连个争抢的都没有。你是太阳,父母是卫星,你是皇帝与公主,外公外婆是侍从……”

面对以上种种,教育责无旁贷的应当作出应答,学校、家庭、社会应当让孩子们在现实生活中体验与感悟爱,并让他们体悟到如何承受爱与传递爱,让他们在沐浴关爱阳光的同时,也能学会关爱他人,关爱集体、关爱社会、关爱祖国,造福社会,拥抱未来幸福人生。

学校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了良好的校风、踏实的教风和勤恳的学风,也赢得了一定的社会声誉。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大环境影响,教育实践中有时也忽略了学生潜能的开发,淡化了学生对生活智慧,社会经验的体验与感悟。

因此,开展《培养小学生关爱品质的研究》这一课题的实践与探索,是学校发展中的现实抉择,因而,我们必须克服教育现实上的功利主义趋向及忽视个性和谐发展弊端。注重培养学生的关爱品质,教育学生有效地与他人沟通交流,团结协作,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勇于承担责任,具有关爱他人,尊重自然和社会的意识和能力,从而适应新世纪对人才的需要,满足学生人格发展的自我诉求,也让新黄浦实验学校成为师生向往的乐园,教师喜教、乐教,学生好学、喜学、乐学。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全面实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促进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

法律知识教育。

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法制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有条件的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 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培训。同时,要重视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聘请洞子口派出所所长马勇担任法治副校长、警管王万昆为法制辅导员制度。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推荐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影视作品、辅导读物等。

充分发挥第一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加强教研,不断提高法制课和法制教育专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教学过程的渗透。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暑期法制夏令营、思想品德课、班会课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互相联动的法制教育格局。依托社区,结合基层安全创建、“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依法治村”活动,把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农村依法治理、城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利用社区法律学校、

社区党校、村文明学校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制教育,努力营造社区、农村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认真开展依法治校。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动。要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室、校园网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

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法制课师资和综治副校长的培训等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综治副校长的工作,推动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工作的优势,加强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搞好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法制教育要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要对“四落实”搞得好的地方、学校、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个人进行表彰。要培育典型,分类指导,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教学成果评展等活动,推动学生法制教育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学

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管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依法治校。我校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在校内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学生学法活动,使教职员工和学生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 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对校内的法制教育非常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易湘成

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文勇

罗壮道 许建明

成员:唐冬泉 彭旭玉 卿国庆 陈瑜 陈平均

田金娥 张霄宜 罗更跃 朱 平 邓佩娟

聂永忠 齐长新 王忠 彭中辉

二. 教育实施过程

1. 新生入学后,首先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利用学校集会、班会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制度。让学生明白,怎样做才能做一个合格的

中学生。

2. 利用政治课教学,学习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3. 聘请专业法律人员讲解有关法律常识。本期我校聘请了消防队指导员到校讲授消防法律常识,聘请了交警大队领导到校讲授交通安全法规,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4.学校利用墙壁、板报、宣传栏、展览室张贴《交通法》、《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宣传画,开设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本期,我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有组织,有计划,有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大部分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校风校纪良好。

株洲县第五中学政教处

2009—2010学年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学校德育

工作的重要内容。本学期,是“五五”普法工作的第四年,是关键性的一年。在这一年中,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坚持教育为本,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坚持预防为主,进行网络文明教育,强化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责任制。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实现法制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为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学生不良违法行为与道德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健康网站,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继续保持在校生零犯罪。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吴仪同志的《人生自我完善三要素》和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师的人生目标,使每个教师都做到热爱教师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做好防差转差工作。用多种形式转化后进生,关爱他们的成长,并加强对他们的警示教育。

4、法制教育宣传深入家长学校,让每个家长明确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

5、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具体措施:

1、从“九中学生一日常规要求”入手,使学生加强对《九中学生须知》的学习、领会和执行,要求学生不断完善自己的修养素质,外表大方得体的同时,更注重内在美。并与公民道德教育及创建和谐校园相结合,增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责任心,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2、认真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相关要求,以“法制教育月”为抓手,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晨会、班队活动课等为主要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3、利用橱窗、校报、图片展览、广播等宣传阵地,宣传法律知识;各班制定班级文明公约。

4、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通过班级和团队的主题活动、讲座、出小报、调查问卷、专题讨论、观看法制教育片、参观、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网络文明教育,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自我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5、学校要积极利用家长学校,采用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交流,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明确家长的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与学校、社会配合共同做好子女的教育保护与预防犯罪工作。

6、加强与公安、司法、街道、法制教育基地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社会作用。通过邀请法制教育副校长到学校开晨会、做讲座等形式,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

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7、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发生,避免违法犯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积极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8、组织学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骑车。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

9、进行“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宣传教育活动。

10、依托南京市税收文化基地(南京市民法制教育基地),在学生中做好依法纳税的宣传教育工作。

11、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积极争取街道、公安、派出所的支持,加强对娱乐、电子游戏、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12、利用家长学校的机会,邀请司法局专家给家长上课,让家长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危害。落实后进生规范管理和转化工作。

具 体 安 排

(一)启动阶段:

1、制定活动计划。

2、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一日常规和校园文明礼仪、美的教育,宣传动员。

3、召开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会议。

4、各班制定班级文明公约。

(二)实施阶段:

1、聘请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来校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各班出好一期黑板报。

3、各班级举行主题班会活动,进行“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宣传教育活动。

4、学生广播站做好法制专题节目。

5、进行网络文明大讨论活动。

6、举行家长学校活动,对家长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7、配合交警大队,各班进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车”活动,坚持做好骑车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

8、组织高一新生参观南京市税收文化基地,强化学生依法纳税的观念。

(三)总结阶段:

1、组织座谈,总结学习的心得体会。

2、通过学习,要求每个同学改正一个小缺点,远离不健康网站、远离毒品。

3、做好档案资料汇总工作。

南京九中德育处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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