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 (从2011年秋季开始执行) 年级 品德与 生活 品德 品德与 社会 思想品德 语文 数学 外语 历史与社会 历史 地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总课时数 课时比例 3 8 4 4 2 2 3 26 910 3 8 4 4 2 2 3 26 3 7 4 2 2 3 2 2 3 2 30 3 6 5 2 2 3 2 2 3 2 30 3 6 5 2 2 3 2 2 3 2 30 3 6 5 2 2 3 2 2 3 2 30 3 5 5 4 2 2 2 3 1 1 3 3 34 2 5 5 4 2 2 2 2 3 1 1 3 2 34 2 5 5 4 2 3 3 3 1 1 3 2 34 210 420 245 1960 1470 700 210 140 280 140 175 105 1015 525 525 735 735 274 9590 15.30% 20.60% 15.40% 7.30% 3.50% 2.90% 1.50% 1.70% 1.10% 10.60% 11% 9.20% 科学 生物 物理 化学 体育与健康 音乐 艺术 美术 综合实践活动 地方课程与学校 课程 周总课时 学年总课时 910 1050 1050 1050 1050 1190 1190 1190 说明:
1、本义务教育课程安排,系我省各地、校安排课程时的依据,须遵照执行。
2、一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艺术课,也可以分科设置音乐、美术课,若选择综合课程,其相应
周课时数为音乐、美术课课时数之和;七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程——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也可分科设置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若选用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两门课程,其相应周课时为分课课时数之和;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参照相关课程标准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3、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选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并按照《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具体实施。
4、地方课课程可根据本地特色、结合西部大开发和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开发:学校课程应结合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开发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