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我们保护自己的权益时,我们应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交什么证据来证明我们的主张?
首先,如果要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交以下证据: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文件;
(3)招聘登记表、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出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词;
(6)其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一)、(三)、(四)项有关凭证由发包人承担举证责任。
除证明劳动关系外,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类型不同,双方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包括:
1.因用人单位解雇、除名、辞退劳动者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提交的证据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
(2)工作开始和结束日期的证明;
(3)雇主解雇、解雇或解雇工人的决定和通知;
(4)根据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的相关处罚规定;
(5)工人违章违纪的证明;
(6)工人工资、资金和其他收入证明;
(7)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证明;
(8)工人必须遵守的服务条款;
(9)其他证据。
2、发生劳动争议追讨劳动报酬应当提交的证据包括: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
(2)工作开始和结束日期的证明;
(3)工人名单;
(4)工人的工作日和到期工资证明;
(5)拖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的证明;
(6)其他证据。
3.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提交的证据包括:
(1)关于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
(2)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3)雇主已支付工伤保险金的证据;
(4)工人工资和其他收入证明;
(5)治疗和医疗费用文件;
(6)其他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劳动争议案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首先提交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不接受或者拒绝接受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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