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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留地是否可以被收回?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农村自留地使用权受国家保护,村集体无权无故收回。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连续荒弃、家庭变动、征用等,村集体才能收回自留地。自留地可以流转经营权,收益归承包方所有。自留地使用者若遭强制或随意收回,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村集体是不能收回自留地的,除非是自留地出现了某些情况,村集体有权利收回。比如自留地连续2年抛荒弃耕、自留地使用者家庭进城落户、自留地使用者家庭消亡、国家或集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自留地、村民自愿交回自留地等情况,村集体就能收回自留地。否则,村集体是不能无缘无故的收回自留地的。如果自留地被村集体强制或是随意收回,自留地使用者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

1、农村自留地村里不能收回,承包地可以收回。

2、自留地如果改变,必须得通过村民自治委员会,群众大会讨论,绝大多数同意改变,才可以改变调整,但只能根据现有人口进行调整,不能收回。

3、根据国家政策,使用年限应该是三十年。

4、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村民自留地可以在本集体内出租。农村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以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结语

村民自留地的使用权受到法律保护,除非出现特定情况,村集体不能随意收回自留地。如果自留地被强制或随意收回,使用者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根据国家政策,自留地的使用年限通常为三十年。农村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以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不得擅自截留。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到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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