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是不能无故解除合同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会应当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