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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写担保人三个字为一般保证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是的。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有书写的借条的,如果借条中有明确担保责任的,在借款人不偿还借款时,担保人需根据借条约定的内容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则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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