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银监会的行政处罚规定有哪些?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和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实行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

(一)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二)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审议决定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是否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三)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组织听证和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会议,根据审议会议的决定制作、送达行政处罚文书、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立卷存档。

银监会行政处罚的种类办法总则是什么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是为了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银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的办法。

行政处罚法有哪些规定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2条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限制有哪些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限制有程序的时间限制,步骤限制等。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限制有哪些?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限制:

一、适用条件限制: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

二、处罚权的限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

三、处罚主体的限定: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哪些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该内容由 杨新堂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