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确权不一定要登记丈夫的名字,可以登记妻子的名字,农村房屋的确权通常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确权,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将房屋确权登记为夫妻共有或单独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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