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这个最好问下当地税务局那边的。
正常的需要报验,如果不报验就要求你们注销的。
有的地方外经证在开具发票时未预缴增值税,现在超期2个月补缴,通常只加收滞纳金,不予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