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保险性质不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中的责任保险,而人身意外伤害险属于人身保险中的伤害保险。2、保险标的不同。意外伤害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对象是主,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有的责任。3、责任范围不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包括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等。4、作用差异。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这种利益损失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人身意外伤害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造成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丧失劳动能力。5、纳税差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是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进入税前成本列支。而意外伤害保险为一般性商业保险则不能进入税前成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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