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集资诈骗公司员工是否被判有罪?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集资诈骗公司员工参与程度决定刑责,积极参与构成犯罪,一般员工不承担刑责。犯罪后财物按权属归还受害人,不明确的按比例发还,无法归还的上缴国库。

法律分析

一、集资诈骗公司员工判刑么

1.如果员工没有参与集资诈骗,是不会受牵连的;

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3.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会怎么处理,要根据该员工参与的程度来判断:如果该员工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集资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刑后,诈骗的财物怎么办

对于集资诈骗的财物应当扣押、冻结(含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该返还给受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应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以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被害人的,应当上缴国库。

结语

集资诈骗公司员工的判刑问题需要根据其参与程度来判断,如若积极参与诈骗构成共同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而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情况下,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集资诈骗的财物,应扣押、冻结,并根据权属明确与否返还给受害人。如权属不明确,应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若无法确定归属且无法返还被害人,则应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