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判有期徒刑的,只能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二、全民所有制职工被判刑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刑满释放后重新参加工作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按劳动合同制职工对待。”《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9条“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你哥哥犯罪被判刑后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了,重新工作后,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相关法律法规链接:《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上海市人民委员会人事处:[59]泸会人工字第34号函收悉。所询问题答复于下:
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二、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没有开除公职)或者监督劳动处分的人员,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他们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受过劳动教养处分并开除公职又重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的计算,可按本文
(一)条的精神办理。劳动教养(没有开除公职)和监督劳动期间一般不计算工作年限,但可以计算一般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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