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的定义:
个体户(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户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
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增值税由国税征收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
2、营业税按照咨询业务收入依照5%税率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4、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
5、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附征率。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咨询业务的营业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
以上就是关于个体经营以及个体经营用不用交税的内容详解,除去个体户经营者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都需要根据国家的交税比例交纳一定的税,交税的多少是根据自己的经营收入的多少,这个必须城市以报,因为相关的税务局会不时的实地抽查,因此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保障自己的个体经营有序进行,一定要按照税务局的规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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