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合同是依据劳动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支付规定》和我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经济利益,由企业与被聘企业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就劳动报酬或工资调整机制订立的合同即工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工资权(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目前的集体合同基本上都是工资集体合同,由于工会地位的微妙性和力量的弱小,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大多流于形式,可执行性差。比较著名的是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羊毛衫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
一、工资集体合同审查的流程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
(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仪。
(3)签字
(4)登记备案
(5)公布。
二、集体合同有哪些特征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
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3、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根据《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规定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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