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资人请求公司将其变更登记为股东的前提是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一、公司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期限届满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
二、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流程
1、具体步骤与说明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3、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5、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6、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先申报注册地工商部门,再提交市工商部门,再提交至国家工商部门;公司更名可以取地名,但需工商总局批准;公司新名称要和业务经营范围一致,必须有业务类型,具体事宜可向工商部门咨询。
7、工商局受理,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8、时间要求: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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