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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中标人,被错误取消中标资格(确认为中标人已胜诉),请问如何索赔?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中标后项目取消的,中标人有权利要求招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首先中标人可与招标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中标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原本是中标人,被错误取消了中标资格(决定为中标人提起诉讼已经胜诉),请问该怎么索赔?

中标违约的赔偿方式:1、若提交了履行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若未提交履行保证金的,由违约方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本来是中标人,被错误取消了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诉讼已经胜诉)。我该如何索赔?

中标违约的赔偿方式:1、若提交了履行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若未提交履行保证金的,由违约方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请问一下中标后放弃中标怎么办

放弃中标的处理: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中标后不可以随便放弃中标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中标人不可以弃标。《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标后招标方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后招标方

中标后合同谈不下来的,招标人可以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也可重新进行招标;对于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退还,若中标人事先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所交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后中标人不签合同的责任是什么,具体规定是什么

中标后不签合同的,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中标后不签合同的,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即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不签合同的招标人或中标人改正,并且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投标流程 招投标流程: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该内容由 王献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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