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包括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申请,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其他所需的申报材料。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包括: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伤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及现场照片;2. 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及收据;3. 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等与工作关系相关的文件;4. 相关证人证言或证明材料;5. 其他与工伤申请有关的文件。注意事项:1. 提交材料前应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和准确;2. 需要提供的材料应按要求进行复印和归档;3. 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4.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申请材料;5. 如有需要,应及时补充和更新材料。以上是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的简要说明,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时,请确保材料完整准确,包括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证言、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证明等。同时,应提供事故经过、医疗证明、工作相关文件等。注意核对、复印归档,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严格按时提交申请,及时补充更新材料。具体要求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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