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转让股权。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不能收购自身股权,无权处分财产,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权处分,不具有法律效力。股东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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