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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和支票的区别有哪些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银行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在辖属营业机构开户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支付各种款项时,可以申请使用。银行本票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银行信用,见票即付,可当场抵用。银行本票分为:转帐和现金两种。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本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时,才能申请现金银行本票。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本票、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帐。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持票人,凭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指定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应在银行本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银行审核无误后支付现金。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可以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划线支票和普通支票,其中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和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用于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在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一律记名,可背书转让,支票无金额起点的限制,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有效期10天,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节假日时依次顺延,支票可以挂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三条: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六条:受托收款银行和受托付款银行的责任,持票人委托的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将汇票金额转入持票人账户。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账户支付汇票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三条:本票及其范围,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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